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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辉煌的时刻
让我为你唱首歌
我的好兄弟
心里有苦你对我说
前方大路一起走
哪怕是河也一起过
苦点累点又能算什么
在你需要我的时候
我来陪你一起度过
……
朋友的情谊呀比天还高比地还辽阔
那些岁月我们一定会记得
朋友的情谊呀我们今生最大的难得
像一杯酒像一首老歌~~~”
韦宝挑了一首自己去KTV跟玩的的好男性朋友经常合唱的歌,唱的虽然稍稍有点荒腔走板,但贵在感情真挚,声音洪亮,这歌的旋律也不复杂,该鬼叫的时候记得拔高音调便可以,在这空旷的郊外,居然有模有样,动人心弦。
这种口水歌主要是应景儿,就适合男性朋友聚在一起的时候鬼嚎着玩儿。
韦宝唱歌不太行,但是韦宝会好几门乐器,小提琴,钢琴,吉他,都是小时候或者长大了在学校里面学过的,也算是半个音乐老少年了。
“好!”
“好啊!”
“唱得好!”
罗三愣子、刘春石和范大脑袋三人惊讶无比,没有想到韦宝居然会唱歌,还唱的真不错的样子呢,一个个恨不得叫破喉咙。
这比韦宝忽然会写一手好毛笔字还让人吃惊的,关键这旋律跟范大脑袋平时常的俚曲的简单旋律比起来,相去甚远,现代通俗歌曲不停的高低起伏,自然会让人觉得很新鲜,对于这些大明小伙来说,很稀奇,很惊艳。
“谢谢谢谢,唱的不好,给大家助助兴罢了。”韦宝嘿嘿一笑道:“不过这歌适合大家一道唱,尤其是唱到朋友的情谊呀比天还高比地还辽阔,那些岁月我们一定会记得。朋友的情谊呀我们今生最大的难得,像一杯酒像一首老歌!这最后两句的时候,最好是大家一道唱,才是好玩的。”
“这两句吗?记下来了记下来了,那公子再唱一次吧?等唱到这两句的时候,我们跟着一道唱。”范大脑袋更加来劲,一旁兴高采烈的撺掇,一副好不容易寻到了知己的模样,关键还是韦宝此时的地位已然不同,能跟‘老大’有一样共同爱好,那肯定是美滋滋的事儿。
罗三愣子和刘春石俩人害羞的一起说让韦宝和范大脑袋两个人唱,他们就不唱了,范大脑袋哪里肯,拼命鼓动,才说动二人。
韦宝不喜欢扫兴,笑眯眯的只好再唱一次,罗三愣子、刘春石和范大脑袋到了最后需要合唱的部分,一个个情绪高昂的跟着唱,只不过罗三愣子和刘春石如同念书一般的实在找不到调,这也没有丝毫影响大家兴高采烈的程度,唱完,四人便嘻嘻哈哈笑作一团。
韦宝和众人玩在一起,很珍惜现在的重生机会,他已经彻底适应了大明朝的生活了,觉得自己跟罗三愣子、刘春石和范大脑袋他们并没有什么不同。
“公子,这曲子是哪儿来的?我咋从来没有听过?”范大脑袋好奇的问道,因为韦宝会的曲子都是他教的,所以他很奇怪。
“就刚才,我自己创作的,你自然没有听过。”韦宝大言不惭的笑道。
“公子都会自己创作曲子啊?厉害!”范大脑袋伸出个大拇指,诚心实意的赞扬,这次不是拍马屁。
韦宝淡然一笑。
一个时辰之后,四人到了马市,这虽然是罗三愣子所说的最大的马市,但是在韦宝看来却并不大,连山海关那条市集街两成的规模都不到。
马市排列的也杂乱无章,东一处西一处的,因为地方空旷,许多商家又都是互相竞争的关系,加上能跑到马市做生意的,都是有‘实力’的,一个个亦商亦盗,自然不容易形成扎堆的局面。才不过几百人,居然分布在七八个足球场那么大的一片地。
“公子,这就是马市了,你在这儿随便看看,别走远。”罗三愣子又叮嘱了一遍:“我们买了马就回来,到时候会合了,再到处看看。”
韦宝点头答应,“放心吧,我就在这儿,不用担心我。”
“好。”罗三愣子带着刘春石和范大脑袋去了。
他三人走后,韦宝就在附近的摊子看看,也不算什么摊子,和山海关关城旁边的市集街差不多,都是一部部马车,车上摆着各式货品。
“小官人,看点什么?有什么需要的?”一个汉人服侍模样的人,看见韦宝过来,很是殷勤,只是两只老鼠一般的眼睛让韦宝不舒服。
韦宝将棉袄后面带的帽子竖起来,就露出俩眼睛,“随便看看。”
“行,公子随便看,我们这的货都是从草原和东北过来的,您看这些鹿茸,人参,还有狼皮,貂皮、羊皮、水獭皮,都是好货!”货主使了个眼色,又有两个伙计围过来推销。
“咱家还有各式好马!小马驹从六七个月到一两岁的,价格是八两银子左右,小马一两岁到两三岁的价格是九两银子左右,成年马3岁到5岁价格是十两银子,十一二两银子不等,您看看吗?都是蒙古好马!拉货,骑马跑长路,都很适合。”
伙计们好像也分了工,上一个是负责推销货品,这个是负责推销马匹的。
韦宝点点头,心想那这样的话,罗三愣子带的钱足够买一匹成年好马了,并没有说什么,走到马旁边去看了看。
“公子,您给个价钱呀,看公子面生,只要您真心买,价钱都好说的。”伙计小声的热情道。
韦宝不喜欢这种太过于‘热情’的推销方式,走开了,要去看邻近的一家商帮的货品。
“啐!入你娘的,看了半天不买,找事是不是?”
韦宝没有走出几步,身后就传来吐口水的声音和咒骂的声音。
韦宝不由的脑门掠过三道黑线,这种服务态度在现代也不是完全没有,但是非常少,顶多是在菜市场买菜,碰到个别神经不正常的老妇女会这样,男人做生意是很少这样的,尼玛,劳资就看了看,然后没买你家东西,这样就要骂人啊?
韦宝忍住了,没有反击,人生地不熟的,人家又是十多个人一伙,好汉不吃眼前亏。
邻近的几家商户基本上也都是这些东西,韦宝看了几家,都没有走近细看,有点被弄怕了,不过还是大概知道每家卖的都是那些东西了,每家的情况基本大同小异,他在旁边看看别人做生意,也算是长见识,知道大概的价格了。
韦宝的注意力主要放在人身上,站在马市外围,暗暗观察这些做买卖的人,汉人,建奴,蒙古人,他都有点分不清楚。
蒙古人还容易分一点,他主要无法区分哪些是建奴,建奴除了看前额有没有刮过头,就没有别的办法了,他们既有点像是蒙古人,更多的又像是汉人,服装和生活习惯像蒙古人,口音则跟东北的汉人没区别。
蒙古人至少有自己独特的方言,后金人除了剃头,还有什么?这种没有明显民族特色的族群是怎么崛起的?这让韦宝有点想不明白,他的印象中,觉得应该是将后金崛起的大部分功劳归给努尔哈赤这个老野猪皮。
约莫半个时辰不到,罗三愣子、刘春石和范大脑袋回来了。
三人互相搀扶,每人浑身烂脏,鼻青脸肿,嘴角是血,显然刚刚被人痛揍了一餐。
韦宝吓了一跳,急忙赶上去,“这是怎么了?”
罗三愣子眼圈一红,一下子给韦宝跪了下来,“小宝,我没用,钱让人抢光了,马没买着!”
“快起来快起来!钱不算什么,只要人没事就行。”韦宝自然不会将十两银子看的多重,这番安慰很真诚,他现在最关心的是三人到底怎么会变成这幅模样了?“到底什么事情?到这边慢慢说。”
罗三愣子三人这幅惨相并没有引起附近做买卖的和买东西的人的关注,似乎在这马市,这种被打的事情,太平常不过了。
韦宝扶起罗三愣子,带着三人走开几十步,到了空旷之处。
“主要怪我。”范大脑袋擦了擦眼泪,低声哭道:“咱们四处看马,三愣子哥起先叮嘱我别轻易出价询问,我经不住那伙计一个劲撺掇,便问了一匹好马的价钱,那商家说要十二两,我们只有十两银子,钱不够,便讨价还价,后来还到了十两银子,谁知道他们收了银子,便不认账了,还把我们几个打了一顿。说要买马可以,再拿五两银子去,就给我们马,他们根本就是诚心坑我们。”
罗三愣子叹口气道:“也不能全怪大脑袋,这种事不是常有的,依着我看,那伙建奴商人,不是常在这一带做买卖的人!只恨咱们人少,要不然跟他们拼了!”
韦宝点点头,现在大致明白了,刚才他连价钱都没问,不是还被人骂了吗?这里就是一个没有道理的小世界!现在看来,出关做生意真的不简单,必须要有门路,还得有实力,自己这三四个人都是菜鸟,就敢跑到关外马市来晃荡,的确是有点太不知道天高地厚了。
不过韦宝并没有责怪罗三愣子,罗三愣子当年跟着金山里几个跑单帮的生意人出关,那时候还是半大孩子,就算是罗三愣子现在这年纪了,也没有多少见识,买马的命令是他下达的,只能说他自己指挥不当。
“在关外,只要有实力,想怎么杀怎么杀,没人管!这伙人看样子就是四处做无本买卖的,他们那车货和他们的那些个好马,也不知道是不是劫了其他商帮弄来的。”刘春石愤愤然道。
“你们三个没事吧?有没有受内伤?”韦宝关心的问道。
三人都说没事,韦宝点点头,他们能自己走这么远,应该没啥大事,而且这又过了一会功夫了,如果被打出内伤的话,早就躺在地上没法动弹了。
“他们有多少人?”韦宝又问道。
“十来个,没有细数,十五六个的样子,肯定不到二十个。”范大脑袋答道:“不过这帮建奴人凶的很,人人带刀和弓箭。”
“他们在哪儿?”韦宝瞪着有点出血丝的眼睛,看着一片马市。
范大脑袋指了指:“最东边那家,有二十多匹马那家。”
“你们先到我们刚才过来的时候经过的那个小树林去等着我,我去看看!”韦宝看着那伙建奴商帮,眼中闪过寒芒,已经起了杀心。
倒不是韦宝多能打,或者胆子有多肥,他在现代就是一普通打工的,一个小管理层,跟武力丝毫不沾边,但是韦宝有一支警用左轮手枪是时刻挂在腰上的,一支左轮手枪六发子弹,韦宝还另外带了一个备用的,装满了子弹的转轮,等于一共有12发子弹,加上韦宝怀里还揣着一根电棍。
左轮手枪和电棍这两样东西加在一起,韦宝有信心,只要自己不怂包,正常发挥的情况下,随时能秒掉12个,剩下的可以用电棍搞定!即便是不能做到一发子弹消灭一个敌人,只要枪枪命中,对手也无法保持战斗力了。
劳资管你们建奴手里是不是有大刀,再厉害的大刀,碰上电棍也电的你们生活不能自理!
“小宝,你要干啥啊?算了,就吃了这个哑巴亏吧,这帮建奴亦商亦盗,而且人人有马有刀弓,依着我看,没有上百官军,根本对付不了他们!你一个人能去看出什么名堂来?”罗三愣子虽然不清楚韦宝要干什么,看见韦宝眉宇间露出凶狠的神情,还是担心的劝道,罗三愣子在心情紊乱的情况下,也顾不得不喊韦宝为公子,而是又开始喊小宝了。
“你们别管了,我去看看怕什么?我不信我就看看不说话,他们还能吃了我?”韦宝赌气道。
此时是真的有点赌气,他不敢把大话先说出来,虽然已经大概有个火拼的预案,但是他清楚自己的个性,很多时候都爱临时变卦!
而且韦宝也不认为自己的左轮手枪和电棍能算什么变态大招,就凭他这样的文弱少年,要独斗十几个建奴大汉?即便是有‘神器’,自己能保证临场发挥不出问题?万一一紧张,一枪都不命中目标,怎么办?不是自己找死吗?杀人可不是杀鸡,而且韦宝不觉得自己有独立杀死一只鸡的能力。
韦宝现在有点后悔的是,早知道就带两把手枪或者三把手枪在身上了,只带着一把手枪加一个替换用的转轮,打完六发子弹,还得更换转轮啊。
他没有带很多枪,主要是嫌弃占地方,谁没事身上搁着两三把枪啊?而且嫌枪太重,一把枪好几斤呢!
虽然韦宝这段时间没事就拿枪出来摆弄,但是他毕竟没有临场实战过,唯一的一次开枪经历,还是重生头一天,对着海里放了一枪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