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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hen看我没说话,笑了一下继续说:“首先,我很喜欢你整个理论,非常有趣。不过,在这一点上,你犯了跟他们—他环顾店里四周,看着那些普通人—一样的错误,把自己局限在一个呆板的框架里。实际上,生物的形态是多种多样的,比如说……”他朝我伸出长而有力的右手:“给我你的Kindle。”
我愣了几秒,才反应过来他说的是我放在包里,下午拿来看科幻小说的那个黑色的玩意儿。我急急忙忙地翻放在旁边座位的背包,把Kindle交到了他手上。
他把Kindle放在空荡荡的餐盘上,打开了我正在看的小说,鼻子里“嗯”了一声:“《黄药片》,佛郎奈特?贝尔金,我也喜欢他的科幻故事,亦真亦幻。对了,鬼叔……”Stephen抬起头来看着我。
我连忙摆手:“Stephen,你还是不要叫我鬼叔了,不敢当,叫我小蔡或者阿贵都可以。”
Stephen大度地一笑:“不要介意,鬼叔,我说过,名字只是一个代号。”
我还想说什么,他伸出右手,掌心往下压,示意我不要再说话。我只好闭上了嘴,他满意地点头,继续他的论述:“鬼叔,这篇小说你是从哪里获得的?”
我不好意思地挠头:“淘宝上买的txt大全,我把它放到了Kiephen,不是我喜欢盗版,其实我最恨盗版了,只是亚马逊并没有这本书……”
Stephen安慰我说:“别紧张,我们不是要讨论这个。好了,淘宝的店主把txt大全发给你,对吗?但是,他发给你的时候,他自己电脑里的这个文件并没有消失。”
我疑惑地点点头:“没错,是这样。”
Stephen低头看着Kindle,手指在触摸屏上随意滑动:“等于贝尔金的这篇小说,跟其他别的小说一起,都被复制了一次。我所指的是包括这些小说里所有的人物……”
我倒吸了一口冷气,隐约猜到他要说的是什么—对啊,我之前怎么从来就没想到呢?
Stephen抬起头来,笑着说:“所以,我们也可以说,当你从淘宝店主那里接受了这个文件,以及把文件从电脑传输到Kindle上时,一个空间被复制了,变成了两个空间;而空间里的所有这些生物,都实现了一次繁衍。”
我瞪大了眼睛看着Stephen。
他继续道:“这种数字化的复制是在人类发明了电脑后才产生的,但其实你所说的三维空间的生物的繁衍,早在几千年前就出现了。在你们人类最原始的阶段,是竹简,后来有了活字印刷的图书,在工业革命之后,渐渐就变成了书报这样的纸质出版物。”
Stephen又指着餐牌上垫着的宣传单张:“所以说,低维生物的起源,是在高
维生物的文明到达一定阶段后随之发生的。而你们人类,就是这些低维生物们的造物主。你们人类制造出来的低维生物,以他们所谓的自由意志、自己的方式在复制、繁衍,一代代地生活着。”
我已经把大脑转速提到最高档,但是还没能完全跟上Stephen的节奏,他对我的这些理论轰炸,简直摧毁了我原有的世界观。
还没等我消化完,他又提出了一个问题:“那么,鬼叔,你觉得怎么样的小说才会产生这样的复制?”
我挠了挠头,先把他刚才说的抛到一边,直接回答最后一个问题:“呃,应该是要写得好吧?”
Stephen赞许地说:“没错,一定要写得足够好,才能被复制粘贴,被印成书报,甚至被改编成电视、电影、游戏,等等,以另一种次元的方式繁衍自己。那么,问题来了,假设你现在是个小说家,要怎样才能把一本小说写好?”
我右手卷成筒,放在嘴巴上,仔细思考这个问题。站在小说家的角度,换个说法,也就是站在创造一个低维空间的造物主的角度……我想起前一阵子看的一个大部头奇幻小说—马丁大神的《冰与火之歌》,突然就有了答案。
我深呼吸了一下,肯定地说:“写好一本小说,最重要的是让笔下的人物都具有自己的性格,有独特的行为、谈话风格,就像现实世界里一样。最差劲的小说就是那种无论哪个角色说出来的话,做出来的事,都是作者自己本人的映射,让人根本就看不下去。可惜现在国内大多数的作者都是……”
Stephen鼓掌(即使是在汉堡王这样的地方,他做鼓掌这样夸张的动作,也丝毫不显得造作)道:“你说得太棒了,鬼叔。写小说最难的就是写群像,就好像创造一个世界,最难的是赋予所有智慧生物不同的生活经历、不同的个性。相信我,这是会让你最头疼的一环……”
他突然身子前倾,一张充满魅力的帅气大叔脸停在餐盘上的半空:“所以,我们的方法是,让你们这些智慧生物自己活起来,自己从独特的生活经历里养成独特的个性。换句话说,让你们自己成为自己。”
Stephen坐直了身子:“鬼叔,你知道吗,我也认识一些有名气的作者,比如说上个月改编电影正上映的那位。有一次,我们喝酒,我问他笔下那些栩栩如生的角色那么精妙,都是怎么写出来的。你知道他怎么回答的吗?”
我诚实而木然地摇摇头:“不知道。”
Stephen脸上露出神秘莫测的微笑:“他说,‘写小说的时候,感觉得到并不是我在写他们,而是他们,那些小说里的人,要求我这么写的。’”
我突然感到浑身汗毛倒竖。
Stephen继续道:“那个作家说呀,小说里的那些人物,就像是有自己的生命力,并且能跟作家本人
沟通。作家呢,只是顺着他们的意思,把他们的故事写出来。”他两手十指交叉握着,放在餐盘之上:“就这样。”
我目瞪口呆,脑子里一片空白,嘴巴却不由自主地说出这样的台词:“你是说,低维空间的生物,是为了配合高位空间的造物主,才每天努力地出演,等待这个空间被复制,这样自己才能够繁衍?”
说完这句话,我的内心陷入了从来没有过的迷惑,感受到整个世界观都被颠覆了—刚才我说的这串台词本身,到底是我自己的“努力出演”,还是造物主写好的剧本?
Stephen饶有兴致地看了我一会儿,上下摩擦手掌,像是要擦落那些不存在的碎屑:“好了,今天就先到这里,我们回去吧。”
我虽然还被刚才的一番谈话弄得脑子里混乱不堪,但身体却机械地站了起来:“我送你。”
Stephen摆了摆手,眼睛斜向下盯着墙壁,就像他能看穿建筑物一样:“不用了,司机正在楼下等。不过,你可以跟我一起下去。”我木然起身,跟在他后面,出了汉堡王,往扶手梯走。
一路上,我跟在Stephen身后,诚惶诚恐,亦步亦趋,活像个小跟班、小粉丝,或者说得好听点儿,是他的信徒。最糟糕的地方在于,我根本不介意当他的信徒,甚至应该说—我以此为荣。
要知道,三十年来,我一向是标榜自己有独立人格,并引以为傲的。即使在每个同班同学都把歌星海报贴在床头的那个年纪,我也从来没有过偶像;成年后,虽然我很羡慕有信仰的人,但无论如何,我也无法相信任何的宗教。
但是,通过跟Stephen那么多次的交锋,尤其今晚的这一番谈话,他基本已经摧毁了我的自尊心。现在,我作为他的信徒的骄傲,已经取代了我独立的人的骄傲。
商场外面,停着一辆紫色的宾利。Stephen站在车旁,跟我握手道别,并说他这两天会主动联系我。就像所有豪门电视剧里演的那样,穿着一身黑色西装的司机,帮他打开了车门,并用手挡着边框以防他撞到了头。Stephen钻进了车里,豪车的好处就是容纳他这样的大个子而丝毫不显得局促,然后他跟我挥手,车窗慢慢升起……
梦幻般的一天马上结束了,按照正常的剧情,我应该去开地库下自己平凡无奇的卡宴,然后回家好好回味今天见面的整个过程,但是突然间我想起了什么。我对着Stephen大喊一声:“梁Sir在哪里?”
我的预测是,坐在宾利里的这个神一样的男人,将会给我一个地址,然后我跟梁Sir联系,将验证Stephen的无所不知,然后我就能确认,我遇上的确是一个高维生物。让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那个男人的脸上却流露出了一丝慌乱。这样的表情在他脸上停留了不到一秒,但我敏感地捕捉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