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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李白第二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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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风不燥,徐徐吹来的山风灌在孟于轩的脸上,坚毅的脸上也多出了几分沧桑,身上衣衫在风中凌乱的跳动,发出声声响声。

    孟于轩双目紧闭,青莲九踏自己已经修习了很长时间了,一直都还在门槛之上停留,现在既然已经到了结丹之境界,也应该把功法修炼上去了。

    青莲九踏第二式,神来之笔,以自身为中心,用剑环绕,能够带来减速以及持续伤害,只要撘配第一式,将会多么强?孟于轩不禁都热血沸腾了。

    “饮血,伴我时间最长,今日,你就成为我的本命法宝吧!伴我一路高歌!”孟于轩握着饮血的剑柄,顿时,一股热浪涌出,融合在孟于轩手中,那恐怖的高温顿时就这山颠的植物化作虚无,丝丝能量精华不断涌入饮血之内,还好孟于轩之前就有准备,在这里利用了几块巨石,布置了一个小型阵法,加速灵气的吸收。

    “双石灵的秘密,总有一天,我会知道的。”孟于轩右手紧紧握着饮血,感受熟悉的能量,心里热血澎湃。

    神来之笔的修炼最低要求就是结丹之境界,还要融合本命剑,才能使用出神来之笔,剑舞一处,谁与争锋?

    不断有剑芒从孟于轩体表溢出,居然又被饮血吸收,在由饮血输送给孟于轩,周而复始,居然形成了一个小循环。

    “加速。”孟于轩牙关一咬,再度加速了仙灵之气的流淌,那种筋脉炸裂的感觉,顿时让他想要崩溃,他和别人不一样,他是仙界至尊,别人无法承受,他可以!因为,他有一颗强者的心。

    狭路相逢勇者胜!正所谓,通生死关,铸强者心,孟于轩何尝不是呢?自己会死,他也知道,但是,他坦然面对了,完全没有在意别人的看法,唯一觉得可惜的是,不知道君如玉心里到底怎么想的。若是再来一次,他依旧会毫不犹豫的选择轮回,仙界太乱了,应该洗牌了。

    “将进酒和神来之笔,二法融合,应该会强大到爆炸吧。”孟于轩缓缓睁开了眼,看了看依旧弥漫着剑气的指尖,对着地面轻轻点了一下顿时一个手指头大小的窟窿出现,这天然的泥土,根本无法孟于轩残余剑气的轻轻一碰。

    踏着大步,孟于轩极速的御剑飞行,转眼间就进入九宫皇朝侧面的海域,这里通海,是整个苍黄洲的重地,渔业发达,此地的修士、凡人更加多,甚至超越了皇城之内的人口,在这里,人们可以尽情享受捕鱼的快感,还可以和众勇士出海,和海中之怪搏斗。

    “大团佣兵团,团长乃是筑基的仙师,招收十名成员,即刻下海,凡是参与者,将会获得五千两纹银!”

    “猴子佣兵团,共有三名盘旋仙师,本次下海将会去一座海岛寻宝,获得宝贝将是自己的,有意者速速报名。”

    “天梭旅团,准备下海,去暗天皇朝,有没有需要载船的,只需要一千两纹银!”

    数不清的广告在这码头,络绎不绝,人山人海,孟于轩背负着饮血,由于怕引人瞩目,孟于轩特意用布袋将饮血包了起来,这样就好多了,不过,孟于轩现在才知道,是自己错了……

    码头上的人几乎都是把武器携带着,背负,肩跨,等等……而孟于轩现在裹起来反而显得很突兀了。

    “道友,请问你要加入佣兵团吗?”就在孟于轩观望之时,一名体质孱弱的青年走到了孟于轩眼前,对着孟于轩鞠了一恭才说到,孟于轩一看这年轻人就知道,他肯定已经很久没有吃饭了,否则怎么会如此消瘦?脸上也黯淡无光,那头发已经乱到连光都照不亮的地步了……

    “哼!玄奇,你又到我的地盘来拉人!真是好大的狗胆啊!”就在这时,一名提着大刀的壮汉居然直接过来,二话不说,直接朝着孟于轩眼前那孱弱的青年砍去,孟于轩眉头一皱,直接伸手挡住了那重达几十斤的大刀。

    “道友,请问这码头是你家开的?”孟于轩淡淡问道,他最痛恨的就是这种仗着自己强大,欺负弱者之辈。

    “哼!在这里!我大团佣兵团就是王,谁敢不服!”他说的的确不错,大团佣兵团拥有一名筑基初期的修士,也让整个大团佣兵团的地位一跃而起,稳居第一宝座,无人能够超越。

    “大团?很厉害?”孟于轩不屑道,再度出手,双指直接在刀身一夹,那重达几十斤的大刀顿时化作几截!

    静!绝对的静!

    看热闹的人不怕事大,这体型威猛的男子代表的正是大团佣兵团,而大团佣兵团可是这一带的至强势力!那可不是说着玩的,现在居然有人公然挑衅大团佣兵团,不知道大团佣兵团会不会让这个码头再一次血流成河呢?

    “小子,你找死!”大汉顿时火了,直接一个重拳而出,孟于轩对此完全不放在眼里,淡淡道“太慢了。”

    身子一闪,孟于轩突然想起了自己的将进酒和神来之笔,要不要在他身上试一试水?心动不如行动,孟于轩直接施展将进酒,顿时,那大汉竖在原地,根本无法动弹

    “你!你使用了什么妖法!”大汉惊惧道。

    “杀狗的妖法”孟于轩一巴掌拍在他的头上,剑舞顿时开始,这是施展神来之笔的必要条件,以自身为中心,环绕其剑,起舞生风,达到目的!

    “神来之笔!”

    夺目璀璨的光华顿时映照整个码头,就连皇宫之内的一些老怪物都被惊动了。

    而那大汉最惨,处于神来之笔之中心,被几十道恐怖雷电袭击,变得黑漆漆的,恐怕连他妈都不认识了。

    “道友好手段啊,不知能否交个朋友。”一名青年踱步而来,看着孟于轩,嘴角微微上扬,那种胸有成竹的模样看的孟于轩特别不爽!

    “哈哈,在下的确很喜欢交朋友,可是也得看对象。”孟于轩不傻,这人一看就是不怀好意,虽然自己不怕他,但是也不想太麻烦。

    “那道友杀了我的人,不知这笔账该如何算呢?”这人正是所谓的大团佣兵团团长,王昭,传闻是某一宗门的弟子,下山历练,经过此地,觉得这里有很大机缘,便成立了一个佣兵团,发展了一年多,就成长为如今的地步。

    “试问一下,若是今日我不在这里,那我身旁这位朋友是不是就会死?再者一说,他若是死了,谁来找你们论公道?”孟于轩毫不畏惧,一个大跨步而出,看着眼前比自己矮一寸的青年,笑道。

    “哼,蝼蚁,没有生存的意义。”王昭一甩衣袖,不在和孟于轩争辩,他仔细观察过了,孟于轩这人,隐藏很深,不是一般人,而且,方才那一个招式似乎很强大,反正,他没有把握接住。

    “我记住你了,小子,有时间再找你谈谈。还有,我叫王昭!”王昭说着,就离开,留下众人面面相觑。

    王昭居然怕了?这么多年,头一遭啊,被一个小子吓到了!

    “前辈,感谢您救命之恩了。”孟于轩身旁那身体孱弱的青年直接噗通一声跪下,对着孟于轩磕头。

    “哼!你不配做男人!”孟于轩看到这一幕,直接扭头就走,他之前就打听到,这一座海域之内有很多孤岛,甚至很多从来没有开发过的岛屿,一旦被发现,那将是一大笔收入!

    “前辈,请问加入我铁血小队吗?我铁血虽然小,但是人人都很强大!”

    “前辈,加入我们吧,我们给您一万金元宝!”

    ……………

    对于这些,孟于轩根本不在意,他完全有实力一个人出去,只是数人同行会更加方便,至于为何他不和众多佣兵团组队,是因为,他看到了一个熟人!

    千面居士!

    这老狗居然还没走,还留在这里做甚?而且,仿佛还不止他一个人,还有他在拍卖会看到数名强者,居然都云集于此。

    “看来,是有宝贝出现了。”孟于轩猥琐一笑,走进了那船铺,这里出售各种船只,孟于轩只买了一艘体型较小的木船,对他而言,随时都能御剑飞行,只是太过于耗费灵气,得不偿失罢了,这一次,他就要根本千面居士等人,来一个螳螂捕蝉!至于还有没有黄雀,他就不知道了。

    “千面兄,那东西靠谱吗?若是不行,我们可就亏大了。”一名中年人说到,这人乃是黑塔宗的一名长老,境界为结丹后期。

    “放心吧,既然是本门下来的文件,自然不会错。”千面居士拍着胸脯,不知不觉之中,境界达到元婴的他,俨然已经成了众人的头领,指挥众人一切。

    “东西怎么分?”又一人道,这人脸上长满了黑点,不过,你若是嘲笑他的黑点,那么你就完了!他正是让人闻风丧胆的毒王黑蔷薇!

    一个男人,怎么能被称为黑蔷薇?这是曾经很多人的疑问,不过,后来经过调查,发现这黑蔷薇居然是一个伪娘!他对女人还不感兴趣,对于他的恶趣味,江湖上也没有多说什么,毕竟,别人实力摆在那里。

    “东西的分配,酌情而论!”千面淡淡道,语气充满了霸道,根本不容许反驳。

    “今天夜里凌晨出发,若是发现有尾巴,黑蔷薇,由你解决。”千面居士说完,就进了船的内部。

    “那就看你们有没有能力了。”孟于轩淡淡一笑,对于这些鼻孔朝天的人不由得嗤之以鼻,装逼到了天上去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