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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马如龙,温城问路

作者:走过青春岁月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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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天莫如龙,行地莫如马。马者,甲兵之本,国之大用”。汉伏波将军马援这番话道出了当时马对人的作用。李乐也是爱马之人。当初决定离开天兵那会儿,如果不是古城里有太多难以割舍的情感,李乐甚至想过寻一处边城静山,办一家养马场。马上放歌,对月痛饮,不亦快哉。

    风雪中,马蹄声渐渐迫近,终于可以看清楚。一匹枣红马,神骏非凡,但只有马,没有看到人,野马似的,却可以肯定不是野马。因为身上带着马鞍子和缰绳。它驻足在吉普车前方二十米的距离外,扬起蹄子发出一声嘶鸣,然后掉头便走。走向风雪中未知的地方。

    骏马通灵,分明有意引路。李乐宁信马不信人,毫不犹豫跳上吉普车,驾车跟了上去。

    石头的眼力勉强能看到前方骏马的轮廓,迟疑的问:“那是一匹马吗?就这么跟上去靠谱吗?”

    李乐没回答,吉普车没有被雪埋没的轮子已回答了石头的问题。

    马在前面,先是不紧不慢的走,越走越快成了小跑,跑起来快而不慌有贵相。昂然奋蹄,节奏轻快,姿态优雅,宛如盛装舞步。李乐驾车跟随看的清楚,这匹马颈较长,颈础高,肩胛骨够长,倾斜适度。鬐甲明显,很适合于马鞍的放置。体躯深广,略呈斜尻,富于肌肉。那马越跑越快,蹄跳翻腾,健步如飞。李乐把吉普车开到了时速五十才勉强跟上。一路上虽然颠簸,却没有遇到一个深坑。

    跑了一阵子,前边的马儿停了下来。用蹄子刨开积雪吃起草来。这个地方背风,只有飞雪没有烟雪,能见度要高的多。敖柏吉看着那马,道:“懂得从积雪下面刨草吃,肯定是牧区的马,但我从来没见过这么神骏的,却不知是什么品种。”

    燕小五感兴趣的问:“这马很好吗?”

    李乐点点头,道:“是最好的腓特烈斯堡马,适应高寒地区,耐力极强,一般被用作军马,脚程你刚才也感受到了,其实这种马最出色的是爆发力,跳跃能力超强,一般身高在一米五三左右,但这匹的身高已将近一米七,肯定是难得返祖异种。”

    燕小五兴奋的:“那我要下去看看,跟我家老头子的那几匹拿过澳洲大奖赛冠军的纯血马比哪个更好。”

    纯血马是产自英国的世界上短程跑的最快的马,最适合用作赛马。价格昂贵与纯种阿拉伯马一样令人乍舌。燕小五家的老头子有几匹拿过澳洲大奖赛冠军的,澳洲大奖赛是赛马界最高奖项之一,相当于网球里的大满贯赛事。能获得这种级别比赛冠军的纯血马,每一匹的市价都超过两千万美金。比任何名贵跑车都要昂贵。

    李乐目不转睛看着前方的红马,眼中充满了艳羡,摇头道:“拿那种用来表演奔跑技巧的马跟它相比,是对它最大的侮辱,在我看来,它甚至已不能称之为马,你看它奔起来足不践土,野行万里,逐日而行,称之为龙马也不为过。”

    那马旁若无人的在那里刨雪吃草,燕小五端详了半天,却没看出个所以然来,懵懂的点点头,道:“既然你说它比老头子的纯血马好,那想必就是好吧。”

    “单从品种讲,除了阿拉伯纯血马外没有其他马种比纯血马更名贵,但你要知道,对于一匹出色的军马而言,贵并不意味着好,灵性和勇性,耐力和爆发力,忠诚和不屈,才是一匹出色的军马最重要的品质,这些条件综合到一起形成一个标准,你家里养的那几匹纯血马肯定是不达标的。”李乐手指轻轻敲着方向盘,如品名酒般品头论足道。

    那马吃足了草,仰起脖子打了个响鼻,一调头继续跑起来。李乐知道它特意来带路,有心一探究竟,踩下油门跟了上去。路上的积雪依旧不算厚,偶尔出现的小坑对T-98也不构成威胁。马在前,车在后,跑了许久。枣红马停了下来,在一片背风的半坡地上,正坐着一人。

    风势减弱,雪已小很多,在坡上往下看,温度尔汗城已赫然在目。

    李乐等人走下车,来到那人身前,原来是个中年汉子,头上戴了顶旱獭皮的帽子,身材壮硕满面红光。见马儿归来还带回了客人,起身相迎,用蒙语说道:“昨天就听说大批客人上了贝尔赫草原,本以为不会有什么事,没想到会突然刮起白毛风,估计会有人迷路,就派了逆龙去寻找,这家伙大部队没找到,却找到了你们几个年轻人。”

    原来枣红马叫做逆龙。李乐通过石头得知中年汉子说的话,转头看了那马儿一眼。称谢道:“多亏有它,本来我们已经迷路了。”又问:“请问您是?”石头在中间翻译。

    中年汉子道:“我叫苏勒德,是贝尔赫草原的领主,也是温都尔汗市的市长。”

    李乐等人吃了一惊,这就是管辖三万平方公里土地的市委书记级人物?李乐想到了古城所在省份的省会城市龙城也才不过七千平方公里,而市委书记李富民却是动一动便要惊动一群人。与之相比,眼前这位市长先生未免寒酸的惊人。

    苏勒德却笑道:“我们这个地方什么都不缺,就是人少了点,我这个市长满打满算也就管着两三万人的生计,这些人还都是一年到头居无定所的牧民,你们是中国来的,大概会觉得骑马的市长有些奇怪吧?”

    李乐点头道:“确实比较惊讶,但也并非不能理解。”

    苏勒德道:“我们这里工业落后,以农业为主,全年的经济产值不到两百万美金,还比不得中国鄂尔多斯随便一家露天煤矿一星期的产值,我这个草头市长其实还不如你们那边一个镇长的权力大。”

    李乐道:“山不在高,水不在深,为官在德行修养深浅而不在权力大小,您这个父母官当的非常好,这么恶劣的天气里还能想着出来关心游客的生死,说起来您也是蛮拼的,这就比我们那边的官员靠谱多了。”

    苏勒德道:“这种天气在草原上游玩是很危险的,这片区域里狼群很多,其他野兽也不少,很容易就会伤到人,你们没遇上什么危险吧?”

    恰克图和敖柏吉都想说话,却被李乐抢先说道:“没有,什么都没遇到,就是在这场大风雪中迷了路,要不是你派来逆龙引路,恐怕不等到雪化天晴都回不来。”

    苏勒德道:“那就好得很啊,既然都没什么事,就先回城里安顿下吧,这种天气还是不要在草原上闲逛了,真遇到什么事情,就说什么都晚了。”

    ??????

    拉古娜酒店,温都尔汗城内唯一的旅店兼酒馆。大堂即是旅馆的休息区也是酒馆的营业区。建筑面积很大,但桌子却不多,稀稀拉拉摆了二十几张台子。

    燕小五坐在靠近暖炉的位置上,喝着热腾腾的奶茶,惬意的:“要我说咱就留在这里等那雪化干净再去,大家吃住的费用全都算我的,最好是住到来年开春再进草原。”

    这当然是一句戏言,她知道李乐的心情。一想到唐纳德等人还在草原深处寻找成陵,就恨不得立即杀回去才好。

    李乐还想着苏勒德的那匹马,这辈子好东西见过不少,却很少特别喜欢什么,那匹马只陪着自己走了短短一程,却已深深印在脑海中。

    老板是个矮壮汉子,豆包眼,络腮胡,挽着胳膊敞着怀,露出胸毛一团。十足一副杀猪宰羊绝不留手的凶狠模样。李乐等人坐在沙发上,看着这位老板兼服务员在柜台后面往酒里掺水。

    喝过掺水的酒,还没见过公然掺水的酒馆老板。这种事干的如此光明磊落,这位老板也当得起奇葩一枚了。他走过来,手里拎着两只酒壶,一只里装的便是刚掺了水的酒。问:“几位客人要不要喝一杯?”

    李乐从怀中取出酒壶,表示敬谢不敏。老板道:“客人不要以为我这酒掺了水就不好喝,其实是因为我这酒太烈,不勾兑点水进去,一般人根本受不了。”字正腔圆,竟然说的一口很流利的汉语。

    梵桃花一直在跟桌上手把羊肉作战,这会儿吃的嘴巴渴了,抬头道:“什么样的烈酒这么了不起?我倒要来一杯。”

    老板问:“是要兑过水的还是要纯酒?”

    “自然是越纯越好。”

    老板给梵桃花倒酒,李乐随口问道:“老板,这城里人丁不算旺,差不多的人你全认识吧?”老板点头笑道:“你们是中国来的,肯定见过大世面,我们这个地方叫城,其实连你们那边一个镇子都不如,经常在这里生活的也就那么几百户人家,相互间怎么可能不认识咧。”

    李乐继续问道:“你跟苏勒德市长熟吗?”

    老板笑道:“从小在一个院子里长大,吃一个阿妈的奶水,你说我们熟不熟?”

    李乐微微一怔,笑问:“你们是兄弟?”

    老板点头道:“亲兄弟咧,我们兄弟五个,他是大哥,我是老四。”

    李乐欣喜道:“这么说,假如我喜欢上了属于他的某件事物,想要买走,通过你就可以联络到他?”

    “除非你想买的是他的马和狗。”老板毫不迟疑的:“除了这两样外,其他的我就可以卖给客人。”又怕李乐不理解,补充道:“我们牧人眼中,马和狗是家人是兄弟,不是商品。”

    李乐歉意道:“对不起,是我唐突了,不过他那匹逆龙确实神骏,这样的马可不常见。”

    老板表示没关系,又道:“那是我哥的心肝啊,这事儿谁都帮不上你。”

    燕小五突然插言文问道:“多少钱都没得商量吗?”

    老板手一顿,面露不悦之色,道:“你会为了钱出卖你的兄弟吗?”说着,收了酒壶转身回了柜台,竟似乎生气了。就为了这一句话,连生意都不做了。

    敖柏吉道:“草甸子上的雪一时半刻是不可能化的了,咱们要是还想进去,就得找些能适应雪地的交通工具,买马确实有必要,我们这里有专业的马市,我可以带你们买到好马。”

    石头额首道:“好!咱们快吃快走。”

    那老板却哼了一声,道:“这样的天气,马市里的那些圈子里草料喂出来的马到了草原上连一百里都走不出去。”

    梵桃花端起酒杯,不管不顾的,咕嘟咕嘟喝了一大口,杯子很大,梵桃花的酒量也不小,所以这一口下去足有小半斤。只见他脸色陡然一变,腾的一下子通红。接着开始剧烈咳嗽。上气不接下气的:“我操!这是什么酒,这么烈性?”

    那老板见他喝酒豪迈,脸色好看了些,站在柜台后面哈哈笑道:“这酒是从你们那边过来的,叫套马杆原浆,有将近八十度咧,像你这么喝法,三杯下去,我们草原上最勇猛的汉子怕是都要醉死啦。”

    李乐向他招手,老板又走过来。李乐看着他,道:“给我来五杯。”老板一愣,随即手脚麻利的果然倒了五杯。问:“你打算一口气喝下去?”李乐点点头,笑道:“打个赌怎么样?”

    老板摇头表示不信,道:“你要是敢喝下去,赌什么都可以。”又摆手道:“除了你要买逆龙那件事,我是真做不了主。”

    李乐道:“我们汉人有句话,叫君子不夺人所爱,马儿对你们来说如同家人,我怎么会强人所难呢?”

    老板顿时放下心来,问:“那你要怎么赌?”

    李乐笑道:“我一口气喝下五杯酒,面不变色人不醉,就算你输,反之就算我输,你输了就告诉我那匹逆龙的来历,我输了就把我们开来的那辆车送你。”

    “面不变色?”老板惊讶的看着李乐,“连喝五杯原浆酒?输了就把你们的车给我?”

    李乐点头道:“实不相瞒,我们几个准备今天就进草原,那车留着也开不回国去,好马难求,我也是爱马之人,你哥哥的马不卖,可总该有个出处吧?就算买不到那么通灵的,至少也该有相同品种的,草原上雪这么厚,我们要去的地方很难走,马若不好只怕很难到达。”

    老板看了看窗外阴郁的天,摇头道:“这可使不得咧,长生天在发脾气,马儿是长生天的儿子,人不是,人这个时候去了大草原会迷路的咧,我劝客人们还是先在我这里住下,等天气好些了,让我哥哥用马送你们回乌兰巴托。”

    李乐端起第一杯酒,道:“多谢你一番好意,但我们有非去不可的理由,咱们的赌注依然有效,我开始喝第一杯了。”

    PS:上班,自动更新又设置错了日期,幸好看了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