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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以后走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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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知让拿着手机去找裴景淮说晚上想去看常念的演出时,裴景淮宿醉刚醒,洗完澡换好衣服,头发还在滴水。

    他拿着毛巾随意擦了两下头发,一边往衣帽间走,一边道:“你现在进我房间,越来越顺脚了。”

    叶知让忙是低头指着自己的脚尖:“小叔,我的脚可没进门。”

    裴景淮看了她一眼,懒得和她争:“要去就去,让司机接送,晚上早点回来,不许惹祸,别给我找麻烦。”他在叶知让面前停下,伸手拍了下她的头:“还有,不许交乱七八糟的朋友,讲义气也要注意分寸,自己心里有数。”

    叶知让点头,看着他走进了衣帽间,她脚不动,努力探身抻着脖子向里望:“小叔,你一会儿还要出门吗?什么时候回来?小叔,少喝点儿酒,小……”

    裴景淮皱眉,转身看她:“你哪来这么多问题?管好自己。”

    “哦。”叶知让叹了口气,退回了门口位置,安静了一会儿,她又道:“小叔一会儿要去的地方,不是特别正式的场合啊?”

    裴景淮嗯了一声:“去见你周叔他们。”他放下刚从衣柜里拿出的衣服,有些不耐烦道:“你还有别的事?”

    “没有了。”

    “那就关门,出去。”

    “哦。”

    临近晚上七点,叶知让来到了常念的小剧场,刚走到巷口就遇见了从相反方向来的宋霁川。

    宋霁川冲她笑笑:“是老张给我发的门票,说今天是乐队的大日子,我身为乐队的编外人员,理应出席。”

    叶知让点点头,和他一起往巷子里走:“你新年过得还好?”

    “挺好,照例去了趟海边,回来后忙着学习,倒也挺充实,过几天开学有摸底考,听说这次的成绩会成为高三,组冲刺班的参考,知让,加油啊!”

    叶知让笑着嗯了一声。

    路过巷中的小卖部时,老太太正和她那不争气的混混儿子吵架,两人的嗓门都大,没来得及关的收音机里的戏曲声也大,嘈杂混乱的声音,还惊扰了楼上某户养的狗。

    一时可谓鸡飞狗跳。

    “我真是上辈子造了孽,才生了你这么一个王八蛋!你就和你那个死鬼老爹一样不成器,我他妈就该你一出生就狠心掐死你!”

    老太太抄起手边的收音机朝她儿子砸了过去,儿子身形灵活躲开了,指着他老娘就开始骂,骂得那叫一个难听,只恨不能把所有侮辱性的词汇都用在他最亲的人身上。

    两人吵得热火朝天,而那个被抛到半空还在勤劳工作的收音机则正巧在叶知让和宋霁川脚边被摔得炸开了花。

    宋霁川吓了一跳,回过神,忙是伸手虚护着叶知让往另一边躲了躲,加快了脚步:“听峰哥说,这家的混账儿子,去年交了几个刚从局子里放出来的朋友,被带得沾上了赌博,欠了一屁股的债,没钱就回来问他妈要,不给就动手。”

    叶知让回头向小卖部望了一眼,只见儿子的拳头正好向老太太挥了上去,老太太尖叫着骂着混账。

    “宋霁川,我们报警吧!这别真出事儿了。”

    宋霁川闻言,道:“峰哥他们已经报过不止一次警了,警察来了,你猜老太太怎么说?”

    “怎么说?”

    “她叉着腰,护着她一见了警察就像只鹌鹑似的儿子,骂警察,骂帮她的好心人,用最恶毒的话诅咒大家,说邻里街坊就是见不得他们母子过的好,警察要是带走她儿子,她也不活了,谁报的警,她就一头撞死在谁家门口。次数多了,时间久了,也就没人管他家的事儿了。”

    “你不想管,还掏手机?”

    宋霁川笑笑:“我又不常来这儿,她再闹也闹不到我家门口,而且你瞧她儿子那样儿,别真出事儿了。”说着,他按了拨号键,打了报警电话。

    距离乐队演出的开场时间还有一会儿,叶知让和宋霁川一直等到警察来了,才放下心,推门走下了剧场。

    小剧场确实被翻新过,楼梯的缺口补好了,就连之前有些生锈的楼梯扶手都重新刷上了猪肝色的油漆,舞台上的那几盏忽闪的红灯也被换成了一瞧就很高级的可以调节亮度和灯光效果的专业射灯。

    台下的观众席,座椅也全都换成了带软垫的,再也不存在演出看到一半,座椅塌了的尴尬情况。

    叶知让和宋霁川拿着票,照着座位号在第一排的正中间找到了自己的位置。

    两人坐下,等了五六分钟,小剧场的观众也陆续都到齐了。

    满满当当小一百人,比常念他们搞一年演出加起来的观众都多,还有不少人是手里拿着灯牌来的,这阵仗,叶知让也是头一回见。

    宋霁川侧头小声道:“咱们俩等会儿是不是也得想想办法给常念他们冲冲人气啊?不然这都是别的乐队的粉丝,轮到他们演出的时候,没人捧场岂不是很难过?”

    叶知让点头表示赞同:“等会儿他们上场,咱俩就把手电筒打开,没灯牌有亮光也行,气势上不能输!”

    “成!”

    在热闹的嘈杂声中,舞台上的灯光暗了下来,只见几个人影匆匆忙忙的上台,过了两三分钟,音乐声响起,灯光渐亮,最先出来热场的就是常念的乐队。

    他们选了一首十分热血的歌,不算大众的曲调,但记忆点满满,台下的观众对他们虽然陌生,手里举着的灯牌上写得也是别的乐队的名字,但也都随着节拍轻晃着。

    叶知让和宋霁川一起打开手电筒,高举着手机,不停地晃动着胳膊,喊着:“一定火乐队!一定要火!”

    “常念!常念!”

    “老张!峰哥!小松!你们超棒!”

    激动的两人被夹在十分淡定的人群中显得尤为突兀,台上的几人瞧见他俩这热血沸腾的样子,也是忍不住笑了。

    一首歌结束,他俩累得像是没了半条命,再之后的将近一个小时,常念他们都没再上台,而后续登台的乐队都是有一定粉丝基础的,甚至是有一定的应援规模和秩序。

    叶知让和宋霁川十分淡定的坐在激动的人群中间,局促的像是两个意外闯入狂欢派对的陌生人。

    两人对视了一眼,尴尬笑笑,但又都无比笃定,有朝一日常念他们也一定会拥有比这更多的粉丝。

    最后一首歌是几个乐队一起的大合唱,常念和老张他们再次登台,作为东道主被推着站到了舞台中央,常念正对着叶知让。

    叶知让在热闹的人群中,高声喊着她的名字,常念满面春风,志得意满的笑着,还把黑色皮质西装口袋里别着的黄玫瑰弯腰递给了她。

    叶知让接过,高举起那朵花,晃着手臂,在几片花瓣掉落时,她仿佛瞧见了以后常念登上了更大的舞台,走花路时的样子。

    因为热爱,因为坚持,所以她一定会成功。

    演出结束后,观众陆续离场了,叶知让和宋霁川也上了台,常念一把揽住叶知让的肩膀,拉着宋霁川,给他们介绍今天到场的各位大佬。

    闲聊了一会儿,峰哥的手机响了,是外卖小哥的电话,峰哥拍了拍小松的肩膀:“走,一起去拿外卖。”

    小松嗯了一声,和大家打了声招呼,跳下台和峰哥一起跑上了楼。

    结果两人这一去,过了将近半小时都没回来。

    老张有些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