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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大红如血,一葫芦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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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荒落看着满眼崇拜神色的两人,哼了一声,撇嘴说道:“也就是你们两个没见过什么世面的,这才被陈长安那小子唬住了。修行九境,他撑死了不过是刚刚摸到中三品门槛罢了,离无敌世间的神仙境界还差了十万八千里。那日他斩杀百骑身受反噬,要不是我出手,他小命都得丢掉半条,还说什么长生无敌,简直是要让人笑掉大牙。”

    王洛初放下手中书卷,再度示威似地晃了晃腰间钱袋,问道:“爷爷,你说陈公子,到底是不是世间最厉害的?”

    被捏住命脉的白荒落一身气势矮去半头,他目光落在那只钱袋子上,嗫嚅半天,最终恨恨地抿了口老酒,没去跟小麻雀硬抗到底,昧着良心,没好气道:“是是是,你家陈公子最是了不起了,是人间全无敌,天下第一等。”

    王洛初顿时喜笑颜开。

    白荒落说了两句,瞥了眼缩在一旁角落偷笑的萧摇光,舍不得打骂王洛初的他,一脚将小石头踹翻在地,骂骂咧咧道:“你个笨石头在那笑什么,不争气的东西,赶紧出去赶车,见着你就心烦。自己喜欢的人都要跟别人跑了,还在旁边没事人一样的,活该你命宫摇光,一生孤苦!”

    萧摇光对这谶语无动于衷,讷讷地哦了声,收起手中那本基础道卷,偷偷对王洛初使了个眼色,起身去车外赶车去了。

    前些日子跟在袖遮谍子旁边,他早学会了驭马驾车,比起那些经验丰富的马夫,驾车技术也不遑多让。

    清晨的官道行人寥寥。

    萧摇光一边赶着马车,一边恍惚出神。

    方才爷爷跟小麻雀说了那么多,他脑海里不自觉想起,当初在齐州时,陈长安为了小麻雀当街杀穿百骑,在大瑶湖旁立衣冠冢的绝世风采。

    想着想着,少年微微捏紧手里缰绳。

    余庆楼的掌柜,教他读书识字的齐哥哥,朝夕相处的爷爷,都看出他的小心思,也都说过,年少的时候无论喜欢谁,最好都要讲出来,免得以后老了后悔。

    这些年,他跟小麻雀在一起,不知从何时起,满心眼里都是她。他没有什么家世背景,脑子不聪明,嘴巴也笨,说不来什么好听的话。以前齐哥哥讲书上那些诗词时,他曾听过一句,觉着挺好: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

    齐哥哥说世间最好,不过竹马青梅,两小无猜。

    他觉着自己与小麻雀大抵如此。

    很小的时候就在一起,一直想着以后长大了,也要继续守着她。即使这些时日以来,小麻雀的眼里只有惊才绝艳的陈公子,他也不觉得心酸。他这辈子大概只有这么点出息了,能这样陪在小麻雀的身边,就是好的。

    萧摇光知晓命宫摇光是什么意思,陈长安曾说过,只要他愿意,将来总能成为不世名将。

    可他最大的野望,不是锦衣玉食封将拜相,而是有一天,身边的小姑娘也能喜欢自己。

    只是这种念头他不敢表露半分,怕被骂成不知天高地厚的癞蛤蟆,惹人生厌。

    他如今最想做的,就是能够修行变强,等五年以后,他也能破骑数百,替洛初报王家大仇,以祭亡灵。

    可惜修行这回事,从来都不是心念所想,就能事事顺意的。这些天,他苦苦揣摩基础道法,努力观想打坐修行,到底是资质愚钝,体内并未积攒出多少灵力,至今连觉灵境界都算不上。

    少年想着心思,微微出神。

    迎面一个身背红色巨葫的道士,正慢步走过来。

    萧摇光原本正想着心思,此刻却偏过头来,看了对方一眼。

    入目的是个年轻道士,许是赶了许久的路,风尘仆仆。他穿着一身玄青色的道袍,此时已破碎不少,发髻以一根赤色小剑别住,原本整个人应显落魄,却因着那张俊朗的眉目,生出几分出尘意味,再加上背后引人侧目的葫芦,整个人更是有着萧摇光说不上来的气势。

    在萧摇光转头看他时,年轻的道士微微眯起眼睛,看了一眼马车,嘴角勾起一抹笑意。

    萧摇光终于想起,年轻道士身上的气势,与那日陈公子面对百骑而不退时,有着几分相似。

    他还未觉灵,自然不知晓这是气机显露的缘故,只是心里觉得些许亲近,对着年轻道士点了点头,算是见礼。

    背葫芦的年轻道士眸子一凝,道袍里手指停顿片刻,没再继续动弹,一人一车相向而过。

    微微冷风吹过,卷起些许烟尘。

    冷冽荡开的杀气。

    车内自顾自喝酒的白荒落,在马车路过背葫芦道士时,心有所感,掀开车窗的帘布,只瞥见那只如血的巨大葫芦。

    他眉头微微一皱,背葫芦的年轻道士此时也转过头来,望着白荒落,他嘴角笑意勾起,伸出两根手指,放在嘴唇上,做了个闲人勿扰,噤声休管的手势。

    白荒落冷笑了下,只是面对这般视人于无物的挑衅之举,并未过多计较。他早就过了热血上头的年纪,这些年跟小麻雀和小石头在一起,更是习惯了平平无奇的日子。别人的挑衅也好,嘲讽也罢,他都可以做到冷眼旁观,真要遇上实在看不过眼的,白荒落也不介意出手收拾一二。

    这个年轻的背葫道士,白荒落并未认出是哪家子弟,但能察觉出对方的浑厚气机来,尤其是对方身后所背的那只血红葫芦,以他的眼光,自然能看出上面层层覆盖的八十一道符篆,其中蕴魂养阴的符篆便有二十四道之多。

    能够刻画出如此数目的符篆,以一只葫芦作为依仗符器,白荒落只知道五百年前曾出现过这么一只葫芦。

    如此年轻士,就已能够催动这么多符篆,动用葫芦,着实让他有些意外。

    白荒落没再去管对方如何,他放下车帘,自嘲地笑了笑,看着坐在对面的王洛初,心有感慨道:“果真是一场大争之世了,这些以往都能辉映世间的存在,如今却是一个接一个的冒头了。老了,老了,这座春秋就看你们的了。”

    王洛初闻言,掩卷笑道:“陈公子曾跟我说过,这世间历来都是后浪拍前浪,新人换旧人的。爷爷你再怎么不服气,也没有用啦,最后都是要被陈公子拍在岸上的。”

    白荒落难得没有开口反驳,他回想那只葫芦,喃喃自语道:“大红如血,一葫芦鬼。陈长安,你有得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