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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第十八章 一年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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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踏进扫荷轩的时候,周棠原本烦乱纠葛的心情一瞬间沉淀下来。

    时光荏苒,他刚刚意识到,自己已有三年没有来过这个地方。

    只是个房子而已,他一直没觉得有什么值得眷恋的,然而今天再次走进来时,蓦然发现这里留下了他太多的怀念。

    这个落满灰尘的屋子,仍旧是那时候的样子,破扫帚堆放在角落里,墙壁上有一些难看的霉斑,本来还算完好的柜子,如今一条腿断掉了,歪歪地立在那里。

    有一扇窗开着……

    那里是唯一纤尘不染的地方。

    周棠走过去,在窗台上看见了洛平留给他的东西。

    小瓷碗中盛着一汪茶水,水已经完全凉掉了,不过茶叶的香气犹存。不单单是碧螺春的味道,还夹杂着一股熟悉而悠远的清香。

    周棠记得,小夫子曾给他沏过一碗这样的茶。

    由于那时他一路从宫中小跑而来,到扫荷轩后口干舌燥,端起碗就囫囵喝了下去,小夫子见状心疼无比,是心疼他的茶叶:“我就不该给你留一碗,真是暴殄天物!”

    他一头雾水,问怎么了,小夫子说,这茶是他用纱布袋装了,在黄昏莲花将要合拢时放入花心中,待到次日清晨莲花初绽时取出,把薰染一夜的茶袋以热水冲泡而成。如此麻烦又如此雅致的茶,就被他当白水喝了,他能不心疼么。

    后来小夫子就没那份闲情给他泡这茶了。

    周棠端起茶碗喝了一口,清苦混着香甜,不知不觉心就静了,唇边溢出一个微笑。

    小夫子花费一场黄昏一场清晨,为他准备了这么一碗茶,就说明他从没打算要不辞而别,说明他即使离开,也是把他放在心上的。

    茶碗下镇着一封信笺。

    周棠是怀着慎重而紧张的心情打开这封信的,他以为,小夫子定会给他一个详尽的解释,也许篇幅会很长,也许会有大段对他的不舍……

    而事实上,这封信只有寥寥几句话。

    小棠亲启:

    皇命难违,洛平领命罢官十年。

    鄙人戴罪之身,京城中无栖身之地,不如归隐,君无需焦急挂念。

    如今朝中风云变幻,望君务必加倍小心谨慎。

    必再相见,静候佳期。

    慕权敬上

    乍看见这么简短的留书,周棠差点一气之下又把信纸给撕了。

    不过他望着那句“必再相见,静候佳期”,终于还是没能下得去手。

    佳期……何时才是佳期呢?

    当真要他等上十年么?

    那个一直陪伴他支撑他的人,就这样消失了?不告诉他去了哪里,只留下一句不知何时兑现的承诺,就这样退出他的生活中了么?

    这让他,怎么接受得了呢。

    碗中的茶水一饮而尽,清甜的最末端,却是漫长的苦涩。

    柳枝轻拂过轩窗,周棠的目光缠绕着那抹嫩绿,停驻在窗棱的刻痕上。

    那次他不小心把一本藏书撕坏了,洛平骂了他,罚他抄书。

    他心里委屈,在窗台上刻了一幅画,是小夫子拿书要敲他头的模样,一旁还歪歪扭扭地标注着三个字——臭夫子。

    现在那里多了一些东西。

    在臭夫子的旁边,有一个抱头躲闪的小人,眉眼弯弯地笑着。小人的旁边标注着三个清隽的字——死小棠。

    “噗!”周棠不由喷笑出来。

    他没想到,一向稳重的小夫子也有这么孩子气的时候。

    那刻痕还很新鲜,分明刚刚刻好不久。

    抚摸着那些粗糙的木渣,周棠把额头抵在“臭夫子”的身上:“小夫子,我不想让你失望,但我怕……我没有你想得那么坚强。”

    他知道,自己不能总是把小夫子当作自己的依靠,这三年来,他也在慢慢学着独立处理一些麻烦。可他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小夫子会真的不在身边。

    一个在心里生了根的人,不是说拔就能拔掉的。

    周棠把扫荷轩打扫干净,把原先的桌椅都搬了回去。尽管只有他一人待在里面,他还是放了两把椅子。

    每日早晨他会过来读书习字,有时会下意识抬头看看对面那把椅子,总觉得小夫子就坐在那里,或是看书,或是浅眠。

    这样的感觉很奇特。

    因为自从洛平进大理寺任职后,他们就鲜少有机会如此对坐了。

    可不知为什么,那人离开后,这样的记忆却一天比一天清晰,也一天比一天让他欲罢不能。于是他就像上瘾了一样,不来扫荷轩坐坐,就浑身不舒服。

    翻开许公子的最新力作《长留记》,周棠专心看起来。

    是的,他又开始看许公子的小说了。

    没有小夫子管教他了,他为什么不能看?

    只是这本书的结局不那么美满,结尾的一句词是:

    恨别离,离人未归,燎相思,思已成灰。

    周棠愣了愣,把书撕了。

    *******

    秋去冬来,天黑得早了,北方刮来的寒风更加刺骨,冷不丁还飘起了雪。

    方晋抬头看了看天,又在心里盘算了下,不禁有些懊恼:看来今日是进不了秣城了,与其在城墙根底下喝西北风,还不如暂且找个地方落脚。

    只是京郊这样偏僻的地方,不知有没有客栈?

    客栈是没找到,不过他很快就在距离官道不远的地方看到了一家酒肆。

    推门进去,里面还挺热闹。

    酒肆里的人大多与他一样,都是赶着进城却被风雪绊住的,三三两两聚在一起喝酒吹牛,使得这小小的酒肆里暖烘烘的。

    方晋四处打量了一下,唇边勾起一抹笑。

    这家的老板倒是挺有本事,酒肆开在官道边,四方来客同堂聚,没有雅座、没有上房,官差在一边,黑商在一边,江湖人在一边,老百姓在一边,各歇各的,互不相扰,还真是一派其乐融融。

    跑堂的伙计过来招呼他,见他孤身一人,便伶俐地把他引到靠近掌柜的角落,周围都是平头百姓,两个书生不胜酒力睡倒在邻桌,正是最不惹是非的地方。

    他向伙计道了谢,点了一碗牛肉面几个小菜,又要了一盅酒。

    一旁的卖唱女见来了个这么丰神俊朗的男子,时不时向他送来羞涩倾慕的目光,他只当看不见,自顾自地安静吃喝。

    此处虽是角落,但视野极好,几乎整个大堂他都能看到,正当方晋津津有味地看着两名官差划拳,一个奸商劈里啪啦拨算盘,三个小孩争牛肉的时候,酒肆的门再次被推开。

    来人一身素衣轻裘,穿得很是单薄,脸上被冻得有些发红,不过没见他冷得直哆嗦的样子。那人收了纸伞,掸了掸肩上白蒙蒙的残雪,扫了一眼酒肆,发现几乎没座了,便径直向掌柜这里走来。

    方晋觉得有些奇怪,那跑堂的见那人进来,竟没有上前招呼,而是跑到了后堂。

    不一会儿,后堂里走出一位老妇人,手里捧着食盒递给那人,那人接过食盒,向老妇人、掌柜的和跑堂的说了几句什么,三人诺诺应了,那人就要离开。

    此时方晋已明白了,这人不是什么赶路人,而是这家酒肆的老板。

    他一时兴起,想要会会这位老板,便起身走到那人身边,一揖道:“在下方晋,也是路过此地稍事休息,兄台若是不介意的话,与在下同桌共饮可好?”

    那人闻言转头看他,脸上忽然浮现出极度惊诧的表情,虽说很快收敛起来,但还是被方晋察觉了:“怎么,兄台认识我么?”

    那人摇了摇头,脸色有些发白。

    老妇人插嘴道:“客倌你可能误会了,这位不是客人,是我们老板。”

    方晋心说我就是猜到他是老板才来搭讪的,面上故作讶然:“啊,那真是冒昧了。”

    “孙大娘,你去忙吧,我在这里吃也行。小李,王掌柜,你们也招呼客人去吧。”那人打发了自己的几个伙计,冲着方晋谦恭一笑,“阁下盛情邀请,洛平怎敢退却,入座吧,这一顿,当我请你了。”

    洛平没有料到,自己居然会在这里遇见此人。

    上一世他被罢官十年,郁郁寡欢地回到故里,一心只想着怎么重回官场,并没有像现世这样在京郊开设酒肆做生意,所以也没有遇见那时的方晋。

    如今想来,当年此人并不是凭空出现在周棠身边的,原来早在这一年,他就开始涉足大承的朝政了。

    共饮了几杯酒,两人表面上相谈甚欢,其实各怀心思。

    方晋是在琢磨洛平的来头,洛平是在琢磨方晋的目的。两人都是聪慧机敏之人,很快就有了各自的结论。

    方晋已然想起,近几年朝中有个极得皇上器重的洛寺卿,听说年初获罪被罢官十年,看来就是眼前这位温和谨慎的酒肆老板了。

    而洛平也探听出了方晋想要投奔的势力:“太子殿下?”

    方晋侃侃:“正是,在下虽是一介莽夫,但也想为国尽忠,为大承的江山社稷谋福。听闻太子殿下仁厚贤德,便想前去做其幕僚。”

    洛平摇头笑道:“阁下若是莽夫,那大承就没有贤士了。”

    方晋:“洛兄谬赞了。在你面前,方某哪敢自称贤士。”

    洛平摆摆手:“都是过去的事了。”顿了顿又说,“洛平已不在朝堂,按理说不该多言,不过与阁下一见如故,还是想要劝阁下一句话。”

    “但说无妨。”

    “太子虽然贤德,确是值得辅佐的继承人,但可惜……”

    “可惜?”

    “可惜,福寿不够啊。”

    轻叹般地说完这句,洛平起身要走,方晋伸手拦住了他:“洛兄此话怎讲?莫不是知道什么变故?”

    洛平拂开他的手腕:“洛某言尽于此,阁下好自为之。”

    刚往前走了两步,谁承想又被再度拦下,洛平无奈看向他。

    方晋却没有再问太子之事,而是关切道:“洛兄这样出门,不觉得冷吗?”

    在他看来,洛平穿得实在太少,他有内功护体尚觉得外面寒冷,不由担心他这样的书生体质能不能吃得消。

    洛平淡笑:“不妨事,我不畏寒的。”

    “不畏寒?可你的手这么冷!”

    “嗯,可能是以前习惯了吧,不怎么难受。”

    也许是上一世在无赦牢中待得久了,也许是因为去阴曹地府走过一遭,洛平发现自己确实不畏寒了。纵然身体的温度冷如寒冰,他也感觉不到。他想,这大概是重生的后遗症吧。

    放走洛平之后,方晋陷入了沉思。

    他想起初见时洛平的满眼惊诧,好像许久之前就认得他一样。

    可他自己却没有这个印象。不提他过目不忘的本事,按理说这样一个妙人,只要见过,他无论如何也不会忘记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