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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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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晓的婚礼终于在推迟快半年后举行了,新娘的家属不多,都在C省,来的都是些较为熟悉的亲朋好友,但钟家这边的亲戚朋友可就多了,而且他们选择的吉日还是周六,包下的酒店整层三楼,人满为患。

    暮暮双手拍了拍发僵的双颊,笑了大半天,真的是脸部肌肉酸痛了,再甩了甩手臂,接待这行真不是好做的。

    看了眼站在一处的新郎新娘,心想,还好自己结婚的时候没有这样的排场,选择裸婚未必就是遗憾的,她是那么懒的人。

    “累了?要不要休息一会。”

    暮暮看了眼一旁的贺晨,难道他就不累了?自那天之后他们都很少再说话,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吵,要么贺晨不回家,要么暮暮去跟小夕住,这回就是因为钟晓的婚礼,两人才又规规矩矩地站在了一起,接待的跟结婚的一样累,但是结婚的起码觉得幸福,接待的只有苦的份了。

    “算了,等下应该就开始了,到时候人不多再休息吧。”

    “我在就好了,你还是下去休息一会吧。”

    暮暮看了看表,不到半个钟了,应该还是可以坚持的,眼睛在场中转了一圈,新娘的几个好友窝在沙发边上玩游戏,笑作一团,是的,这样才有结婚的气氛吧,场中大多数人都是笑意焕然,许多商场上的人三五成群的站在一起聊天,也许这还是一个好的机会呢,可以促成许多生意。

    钟家的公司在K市虽然不算什么名企,但也是上得台面的,请来的不少都是当地名人。

    “暮暮姐姐,你今天好漂亮啊。”说话的是一个三岁摸样的小女娃,穿着一条白色的蓬蓬裙,垂下的头发微卷,白皙的脸蛋上五官很精致,长得有些像混血儿,别误会,她的父母都是正中的中国人。

    “小依依今天也好可爱啊,你爸爸妈妈呢?来了吗?”

    “我不知道,我是跟着爷爷来的。”

    “哦,你爷爷来了呀?”这位程依依小朋友就是K市市长的孙女,在暮暮很小的时候,他们两家做了许多年的邻居,程浩也就是这位可爱的程依依的爸爸,是暮暮他们小时候的玩伴,大了暮暮四五岁。

    “在那边,我跟爷爷说了,我过来找姐姐。”

    暮暮循着她的视线望去,就看见程市长在跟别人聊天,那么这位小朋友就归自己管好了。

    “贺晨,你要不要也去休息了?我看差不多了,剩下的他们应付就好了。”

    “叔叔好。”程依依拉着暮暮的手看着贺晨微微一笑,乖巧地喊了一声。

    暮暮看着她,捏了一下小脸蛋,“依依,不能叫叔叔,要叫哥哥。哦,不对,是该叫叔叔的,呵呵~~~不该是我姐姐,要叫我阿姨。”

    “可是妈妈说,漂亮的都要叫姐姐。”小朋友瞪着一双无辜的大眼。这句话在几年后的机场,暮暮在另外一个孩子的口中听到的时候,总觉得很熟悉,才想起当日跟贺晨的这一幕。

    “那你妈妈有没有说帅帅的要叫哥哥呢?”贺晨看着小依依可爱,也忍不住蹲下去摸了摸她的头。

    “没有哦,妈妈没有说过。”都说小孩子是最诚实的,原来是真的。

    “来,叔叔抱抱。”贺晨抱起程依依,示意身边的暮暮一起走,在大厅的边上放着许多休息的沙发,那是他们的目的地,因为他们只能休息一会,接下来就是开宴了。

    “暮暮,这是你家小孩?”不怪别人误会,因为别人看到的场景就是贺晨抱着孩子,暮暮端着一盘水果正要剥给孩子吃,三人都是一脸的笑意,怎么看都是幸福的一家,而问话的正是他们当年的邻居之一的李俊。

    “哪里啊,这是程浩的女儿呢,好多年没见着你了,这趟倒是回来了。”

    “谁说的,上回程浩结婚我还回来了呢,只是我没有看到你。”

    “他结婚那会我还在学校,有事回不来呢。”

    “现在阿晓结婚我怎么能不回来啊。”

    这位李俊其实长得不是那么俊俏,但是很有气质,据说他们祖上自古下来就是官宦之家,世代遗留下来的基因当然不是盖的。

    接下来就是非常之场面化了,李俊和贺晨互相介绍认识,聊些男人感兴趣的话题,暮暮在一边逗弄着程依依,时不时插上一两句话。

    “暮暮,什么时候要个孩子呢?我看你那么喜欢小孩。”

    “不急,呵呵,逗弄别人的小孩还行,自己的话,太难养了。”

    “你结婚都没办婚礼,成什么样子,下回小孩满月的时候记得补回来。”

    “是是是,什么都是哥哥你说了算。”

    “呵呵,那次搬家后,我们这帮人都很少见到了,找个时间大家聚聚才是呢。这声哥哥可真亲切,小时候可没少为你打架呢。”

    “诶,你可别污蔑我了,我才没少帮你抄作业呢。”

    “也没少出卖我吧,害我被我爸好一顿打。”

    “嘿嘿,谁叫你暗地里把我卖了。”

    “那时候我总是想不明白怎么那么多男孩子喜欢你,现在长大了,看起来还真那么回事,也不枉那些男孩子年少时的心思了。”

    “我看你是越老越滑舌,你说我呢,你什么时候结婚啊?好请我们喝杯喜酒呗。”

    “等哥哥我结婚啊?估计会是在非常遥远的未来。”

    笑骂间,宴席已经开始,他们一帮小时候玩耍的人不必等到机会再聚了,都直接坐到了一桌去,多数来的都是一个人,单身还是恋爱的就不是很清楚了,没结婚就对了。席间大家都拿贺晨和暮暮开玩笑,尽是说些暮暮小时候的事情,童年的回忆都是美好的,现在大家长大了,小时候无论是孩子王的还是被排斥的,现在坐在一起都是一种莫大的缘分,值得珍惜呢。

    很多事情,一转身就是一辈子,大家在喜宴上,都没有提及那位已经过世的苏小北,那时候她跟李俊是一对,小北才是最最顽皮的那个,总是喜欢怂恿大家逃课,被抓的时候总是最能装可怜的那个,黑锅都是李俊帮她背着的。

    李俊说的那句,结婚还是很遥远的事情,大家一点都不用质疑,因为这帮人都太过明白小北在李俊心中的位置。

    苏小北车祸过世后,车祸,成了暮暮最为恐惧的事情之一,所以她每回过马路都极其小心,宁愿坐公车都不会自己开车,除非事情紧急或者兴致一来才会开开。

    当然,还是脱离不了暮暮结婚这件事,大家都抱怨着她结婚也不通知一声,婚礼还直接免了,实在是不像话,都跟李俊之前说的一般,生个小孩满月补回来,搞得贺晨和暮暮都哭笑不得,一群人你一言我一语的,简直就是想要逼迫他们马上生一个出来,这时暮暮可是恨死程浩了,哦,应该是那位市长大人,没事把这么可爱的小孙女抱来炫耀啊。

    新郎和新娘逐桌地敬酒,钟晓已经喝得满脸通红了,新娘林静菲也没好到哪里去,到了这一桌的时候,大家更是想要灌倒他们。

    “诶,你们都别太欺负我弟啊,小时候他可没少帮你们抄作业,没功劳都有苦劳呢。”钟晓算是这帮人中最小的一个,平时大家都对他很好,为何?因为他最乖,很少闹事,大家出去鬼混的时候都是他在家帮着抄作业的。

    贺晨看着他们的喝法,也站起来帮着解围,他不仅是这两位新人的姐夫,他和林静菲也是自小一起长大的,世界真的很小,中国十几亿人口,偏偏他们都做堆地认识了,“今天大家就放他们一马吧,我这个当姐夫的替了他们喝你们的酒如何?”

    众人这会更加热情了,生怕贺晨后悔一般,都忙着敬酒,好像结婚的是他们俩而不是钟晓和林静菲了。一群人抛开身份地位,像是一群未长大的孩子,把那些无谓的故事都放一边,来个尽情的撒欢,痛快就好,连贺晨和暮暮都表现得很恩爱,他们确实也玩得乐开了,很难得,不是吗?

    天下无不散的宴席,欢欢乐乐地散席后,回去闹完洞房大家也就分道扬镳了,很多久未联系的人互相留下号码,寒暄着几句,再次回归自己的生活。

    贺晨喝多了,尽管钟妈妈强烈要求他们留在家里住一晚,但是暮暮还是拉着贺晨上车,自己当司机了,还好多数酒都是贺晨帮挡了,一两杯她还是受得住的。贺晨喝酒很少见他醉,醉了也不会发酒疯,但是这男人在安静之后会吐,这是最大的缺点了,现在的情况说明,他喝醉了,因为之前他吐了,这就是暮暮坚持回家的原因,他把他们俩的衣服都弄脏了,他们现在必须回去好好洗个澡。

    其实暮暮的娘家离现在的家不远,城东和城南,也就一个钟的距离。刚下了二环路的时候,贺晨再次忍不住要下车,因为他再次吐了,之前几天下雨,而今晚上的风有些凉。

    他靠着车,站在一旁,有些清醒了,暮暮拧开一瓶水放到他面前。他拿起水漱了一下口,没喝。

    “今晚喝太多了吧?吐成这样。”

    贺晨不理暮暮,双手插在裤袋里,脚踢着车边的小石头,他们停车的地方刚好是江边,他踱步走到江边的小石凳坐下,背靠着护栏,也不管脏不脏。

    “是你开车的技术太烂,颠簸成这样,不吐才怪。”

    暮暮听着贺晨带着点孩子气的责怪,微微一笑,靠着他坐下,“今天那些人都好多年没见了呢,没想到今年那么齐。”

    “钟暮暮,按照他们对你小时候的评价,你都没变呢。”

    “恩?你觉得没变么?那就好。”

    “那就好?”

    “前阵子,有个朋友跟我说,觉得我变了,我还感慨万千,不知道自己哪里变了,现在你说我没变,我就不必再去想着我哪里变了啊,有解决了一个问题,不是就好?”

    “大家的童年都差不多,我小时候也是很喜欢逃课,我们是去打游戏了,作业也经常是找最乖的那个帮抄,但是我和陈晓可没少挨外婆教训。”

    暮暮想起那位80高龄还那么爽朗的外婆,他们结婚不久就去看了她,就是那时候认识的陈晓,知道贺晨和陈晓都是极其顽皮的孩子,他们玩过的很多地方那次都去了,贺晨和陈晓想起那些过往都很激动。

    “有一次,陈晓为了个女孩子打架,我跑去帮他打了,回去就被外婆罚我们抄毛主席语录一百遍,现在想不起来内容了,我们当天晚上还不准吃饭,到半夜的时候我们偷偷爬起来找吃的,原来外婆都知道,她还给我们热着的。”

    暮暮把脚放在石凳上,靠着贺晨,听着他絮絮叨叨地讲着那些过往,他们很久没这样祥和地坐在一起聊天了,贺晨也从来没现在这般多话,看来喝醉酒的他,也不是那么不可爱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