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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第四十三章 返乡(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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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颜念出口令后,曾龙只觉眼前一片光明,耀的睁不开眼。而这感觉,似乎在多久以前遇到过?对,就是在那个古怪的梦过后,梦到自己在湖泊中央,看一个个倒影后,自己也曾被白光照醒过。紧接着就是一连串男子的声音,说是找到芊芷鹤就能回到过去,再接着,自己就忽然站在学校门口了。

    年代相同,城市邻近,唯一不同的只不过是自己被“瞬移”了一次而已。

    起初,曾龙以为这些也依旧是梦。可渐渐的,一切都在告诉他这不是梦,这是一场真实的游戏,其游戏规则就是芊芷鹤。之后的到处溜达、四处寻觅、以及巧遇吴颜、再逐渐认识被吴颜找到的“同道中人”,最后,大家集聚一起坐上飞机,来到了这个神秘的地底世界。

    然而现在,糊里糊涂地找到芊芷鹤后,又觉得这只是一场闹剧。他甚至突然发现,自己在这批觅鹤者中是最无趣的了。虽然他也有痛苦的过去,也有懊恼不已的心事,但比起特里那种伤痛级别,真是不堪一提。

    但他还是实现愿望了。虽然一路上他都是跟屁虫的角色,但在几经波折后,到底还是回到了这里,他的故乡——河甘村。

    其实曾龙的意愿和白的相仿:只要回到过去,阻止一些什么让自己不再后悔。这种赎罪性质的挽救工程在他看来也相当容易——他只要回到当初,阻止哥哥曾成从炕床上摔下就行。哥哥不摔成傻子,也就不会有之后的事。什么母亲天天哭泣、什么父亲借钱抽烟、舅舅汤伟国和舅妈刁难自己这些都不会发生,也更不会有之后哥哥偷盗导致被砍掉左手之类的事。

    这一切的悲剧,都只基于一个基础:那就是哥哥摔傻。

    而哥哥摔傻的最根本原因,只不过是炉子上的水开了,母亲前去冲水而已。

    所以,所以!自己只要在母亲离开前去冲水时看住还处于婴儿的哥哥,或者事先告知母亲,就能轻而易举地阻止悲剧的发生。

    就是这么容易这么轻松。回到过去后,只要一两句话或一两个动作,自己的一生就会完全改变。退一万步说,即使自己的一生没有改变,世上也不会再有一个后悔不已的曾龙,只会有一个在健康家庭中茁壮成长的曾龙!

    ……

    然而曾龙想的太天真了。在相位水晶的白光散去,在他放下遮挡光芒的右手后,一切都已成定局。

    河甘村还是河甘村,在河甘村村口一直往里走,第二个拐弯的那户人家家里,住着的还是一个傻子,一个名叫曾成的傻子,一个天杀的傻子。

    曾龙没有放弃,挨家挨户问了五六家,清一色全部是同样的答案。大家也都或多或少地抱怨着曾成这些年来所搞的破坏。比如在水果摊上撒尿;将村民刚晾上的干净衣物撂倒在地;深夜大声念古怪的儿歌;包括那每到吃饭时都上演大哭一场,以至于影响村邻吃饭的闹剧……

    无论如何,哥哥曾成已经傻了。傻的无可救药,傻的依旧如初。

    这个曾龙熟悉到极点的哥哥,此刻忽然让他心生一种如临冰天雪地的无助感——

    不是已经回到过去了吗?不是说好回到过去就能改变历史的吗?可为什么我所到达的过去哥哥已经傻了?为什么连改变历史的机会都不给我?

    我还有办法回去吗?还有办法回到更久以前的过去吗?

    我不知道,我等。

    ……

    他等。曾龙就这样等,等着创世光芒再次普照自己,将自己再次拉回棱镜核心区域后,再进行一次时空穿梭,也许就能回到更久以前的过去了。

    他等,但不是干等傻等,而是有所动作的等。

    期间他出现在曾父曾母面前过,试图澄清他是他们儿子的事实,但没人信。

    期间他与哥哥左右随行,试图保护哥哥不让其被人欺负,但他也被当成了傻子。

    期间他教幼时的自己好好念书,对其严苛之至,但又因对其太严被曾父赶出了家门。

    期间他无法丰衣足食,就小偷小窃地苟且存活,却差点被警察打断一条腿。

    期间他对曾母表示过悔意及情意,然曾父却视他的行为是流氓。最终他遭整村人唾弃,再也无法生存于故乡河甘村。

    ……

    曾龙当然不知道,过去的历史已被他搞的一团糟。他自己童年的生活,原本由一个傻哥哥、一个爱哭的母亲、一个强势的父亲组成,现在却硬生生多了个莫名其妙的“怪叔叔”。这种变故究竟会带来何种结果,又会给未来造成什么样的改变没人知道。

    唯一已知的事实是:曾成还是傻子,曾母还是整天哭哭啼啼的,曾成在学龄时,还是被曾父送去了舅舅汤伟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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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烈刺目的白光扎在眼球上。

    吴颜、卡修、玛塔洛、曾龙、白、包括陆敬都睁不开眼,闭起了激动的双目。

    怎能不激动呢?这好听的创世纪传说,这引人遐想的创世纪遗迹,这使人引以为傲的创世纪上帝,这百般寻找最终实现的“回到过去”。

    那么闭眼,希望于此时,你们这批人,最终不会沦为传说……

    然而这第一批可能沦为传说的六个人里,唯一分不清事态的只有一人。那就是一开始就脱离团队独自行动,再后来因臀骨受挫而昏厥,再后来被爆炸声惊醒遇到芊芷吴夕荫,最后在中转站听到吴颜与玛塔洛对话声,自己一股脑就冲进打开了的相位水晶处的……陆敬。

    这个特种军人,不知道什么创世纪上帝,也不知道什么仁义社会改变历史,他甚至不知身穿白袍的吴夕荫是什么。但他还是如愿了,在相位水晶因为吴颜口令打开的一瞬间,他跻身窜了进去。

    陆敬不顾一切地也想挽回过去所犯下的错误,这份弥补或赎罪的心态凝聚成一股强大的动力,煽舞着他周身力量,最后终于前赴这片千年遗迹的最终点。

    无论如何他也成功了。白光散去后,他再次踏在属于他的国度。那没有云彩的天空、那没有树叶的树木都一致指向——这里是2355年的地球。

    故乡。我回来了。

    “咦?我回来了?哈哈哈!吴颜你果然了不起!!哈哈哈哈!!”

    陆敬扯开嗓子兴奋地大吼,完全没注意到自己身上的伤已痊愈,更没有注意自己如今身在何处。

    但突然顶在背后的一杆枪支,提醒了这位得意忘形的军人:这里是部队。

    “朋友,如果你不介意身上多几个枪孔的话,请把手抱在头上。”背后传来了人声。

    陆敬一愣,随即又一笑。

    因为这场误会马上就能解决,虽然自己现在身穿的衣服是吴颜鹫龙社的便服,但在这里没有人会不认识他的。毕竟风峰队精英的名气在队里是有一定份量的。

    哪怕现在是多少年之前,只要自己的相貌还在,就一定……

    陆敬想着,慢慢将双手抱在后脑,转过身,望向了背后的战友。

    可在他看到那位战友时,表情变了。

    “小子,谁让你转过来了!给我转过去!!”对方大声呵斥,一边用枪杆用力顶着陆敬的腹部。

    此时的陆敬愣住了,这位战友,哦不,应该说这位军人。他身上所穿的军装,并不是他所熟悉的东洲陆战基地的。而且,东洲陆战基地也从未有过这种颜色和款式的迷彩军装。几年前、几十年前,甚至自东洲陆战基地建立起,就从未有过这种青色的迷彩军装。

    难道……这里不是东洲陆战基地?!

    陆敬迷茫地皱起了眉头……

    第四十三章.完.【都说了过去是改变不了的了。各位尝试,只是在挑战自然法则而已。】

    【呵呵故乡,忽然想起一段歌词:我希望那故乡就是天堂,那里是我心向往的地方。村头的小河清波荡漾,小河的岸边鸟语花香。啊多少次我回头望,生我养我的故乡。如果你还是穷乡僻壤,我便用青春改变你的模样。】

    【我便用青春,改变你的模样……】(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