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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飞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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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兵荒马乱的年头,谁愿意弃家抛子走远路,于是厨子、镖师、使唤的老妈子全部漫天要价。

    这还罢了,曲姐这些年也赚了不少金银,咬咬牙就豁出去了。可没想到,一路士兵匪横行。那些高价延聘的镖师护院,死得死,逃得逃,曲姐又将工钱涨了一倍,才勉强留住几个镖师。纵是如此,防得了匪却防不了兵,十来个当红姑娘中,有两个被抢上山去,生死不明,倒有六个被骑将硬索了去做姨太太。

    “真象戏文里说的,赔了夫人又折兵啊!我好不易在飞羽城落下脚,心想再往前走就更没生意了,古思大人那脾气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们会更没生意的。身边的积蓄损失了一大半,几十口子张着嘴等吃喝呢,我只得用剩下的钱勉力挺起个铺面开张。”

    可是飞羽城不比王城,没有那么多闲官阔少。原先一个头牌舞娘,一夜值几十金币,到飞羽城降到五个金币仍少人问津。到了现在,价钱一降再降,每日挣的只够大家的伙食费和脂粉钱。

    “现在姑娘们扑个粉都拿粉盒在下巴下装着,唯恐浪费了香粉。”曲姐一副虎落平阳的颓相,牵着云镜南的手,诉尽苦水。

    “人活着都不容易啊!”云镜南简直快感动得哭出来了曲姐在这么困难的情况下还把备用金全拿出来借他,他将小包推回给曲姐“曲姐,我不缺钱。这小包还你,另外给你点金票先撑一阵吧。”

    曲姐接过他递来的五千金币金票,手都激动地抖散了。要知道,按飞羽城蓝磨坊现在的价格,就算连她也出去接客,每日不停,也要一年才挣得到五千金币。当然,从生理学角度,每日接客根本不可能做到。

    “放心吧,曲姐。只要你碰到我,蓝磨坊总会重新兴旺的。”云镜南安慰道“我这两天赶路赶乏了,只想听听曲。”

    “好嘞!正好现在坊里就一个弹曲的上得了台面!”曲姐今日有如拨云见日,喜滋滋地出房而去。

    云镜南在香榻上倚着,曲姐前脚出门,他后脚就迷糊着打起盹来。蓝磨坊本就是一个旅人最好的歇脚处。

    曲姐轻掩房门,暗笑道:“老娘真是厉害,用几块碎金子引出五千金币,重要的是,蓝磨坊可要有戏了!别看阿南身上穿得普通,可手上那枚戒指就不只值几千金币,算我眼毒!我怎么把自己想得这么势利?重头想过阿南真是好人啊,我们蓝磨坊和他的渊源既是几千金币就能衡量的?呜呜,好感动!沙子入眼了。”

    ***筝声如飞云绕坡,如高山流水,或若玉珠泄地,或若春雨斜潲,云镜南在半梦半醒之中如入仙境。

    几天前,他还睡在长草丛中,现在却是满室皆春,花香盈鼻,尽情享受着这久违的糜醉。

    云镜南闭着眼,听着筝音,渐渐醒了。虽然醒了,却不忍睁眼,生恐一睁眼便又回到现实世界,便马上要离开这如梦天堂。

    曲终。

    尚觉余音绕梁。

    收筝,起身,裙带悉索。云镜南忍不住想看一看这弹筝舞女。

    他睁开眼睛。

    于是进入另一个梦境。

    眼前这个少女,显然以为他睡着了,早将筝收好,准备出屋。此时见他醒了过来,不好出去,便又重新坐了下来。

    云镜南对美女的眼界可谓广,因此很少有美女能打动他。眼前的少女,却让他的目光久久不愿远离。

    那少女的脸,并不是素筝那样标准的瓜子脸,却一样有柔和的脸廓线。她也不象水裳那样英气,眉宇间却能看出柔弱中的坚强。她和忆灵更不是同一种型,却同样具有单薄、引人怜惜的气质。

    她五官的细致,让云镜南丢开一贯对美女的挑剔。眼帘低垂,却如梨花带雨,隐有波光;不颦不笑,嘴角处却天生已含着如泣如诉的神情;鼻尖上更是减一分多一分都不行,线条柔和如水;青丝如乌云般倾泄,几缕垂于胸前,也若能说话的样子。

    云镜南如痴的目光从少女宛若半透明的耳垂向下移动。在她身上,他能看不出一点缺憾。那是可与水裳媲美的长腿,王朝难得一见的颀长身材,一样富含着活力的健康身体。

    如若不是心中有愧,他一定会觉得这少女的容貌堪称第一,超越忆、素、水等女子。

    “你叫什么?”他问道。

    那少女没有回答。

    他又问了一遍,这次那个少女抬眼看了看他,答道:“蝶儿。”

    云镜南不知该再说些什么。

    门吱呀一声打开,曲姐急急火火地冲了进来:“阿南,不好意思。另一个客人在找蝶儿。”

    云镜南笑道:“我要替蝶儿赎身。”他这句话出口,自己也吓了一跳。今趟去王城,一路艰险难料,依一般逻辑,他不会再带上任何麻烦。现在身边已有一个一沙,居然还要带上一个引人注目的女子,这一行人实在太招摇了。

    “这个”曲姐为难了。

    云镜南一下看出端倪,直指问题要害:“那个客人是谁?”

    “是良辉,本城城主。他半个月前看上了蝶儿,要纳入室中。我们蓝磨坊现在这个样子,怎么惹得起他啊?这个良辉,每年要纳几个小妾,每年也要死几个我以为半个月没声音,他该是忘了这事,谁知”曲姐解释道。

    蝶儿在一边认真地看着曲姐,突然扯着曲姐衣服道:“不,不”说来说去便只有一个不字。

    云镜南在离王朝之前便知良辉其人。那是一个残杀成性的战将,以军功坐上城主之位,身领银龙骑将勋爵。良辉在战争中的残忍程度堪与红雪、韩布媲美,当然智略远有不足,但是他的残忍是发自内心的一种需求,天生的一个疯子。

    古思和云镜南谈起这个人时,总是用一种很鄙夷的语气,称其为“那个哼着天狼曲解剖活人的人”天狼曲是王朝的一个词牌,也是几千年后引发摇滚音乐灵感的古曲词牌,以疯狂尽情的欢悦著称。

    “曲姐,你见多识广,应该知道良辉这人的德性。蝶儿绝不能落在他手上。”云镜南说这话时眼望蝶儿。蝶儿认真地看他说话,眼中看到一线生机。

    “呆会儿我将良辉引开,你带着姑娘们走。”云镜南道。

    “什么!”曲姐当然会犹豫,这个铺子是她用尽一万多金币积蓄撑起的,一旦放弃,便再无翻身本钱。

    云镜南从怀中掏出仅剩的一张金票,塞在曲姐手里:“这是一万金币。我知道,这里的钱离整个坊和赎蝶儿的钱还差一些,可是,你就准备在飞羽忍气吞声地过一辈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