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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镜南的军队在分成散部前,在浩翰的草原上与蒙西的东路军擦肩而过。而当他带着联军屠杀东路营时,东路营主帅蒙丁正在千里之外,带着东路的五万主力,打算越过布鲁克城附近的平缓原地,向南袖城挺进。
“蒙将军,我们是否应该离布鲁克城远些?”一个千夫长小心翼翼地问道。
“这是奔袭南袖最近的路。”蒙丁的眉眼长得并不清晰,小眼厚唇安在那张骨棱分明的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他连头都没有转动一下,身形一如既往地笔直。
千夫长不说话了,他知道蒙丁的脾气,也相信这个威严的上司的判断。王朝军虽然已与太阳部交锋,但蒙丁是大罕帐下的第一勇将,从未尝过败绩。而且,据上个月探子的报告,坐镇布鲁克的是杨不凡,全世界都知道那是一个眼里只有钱和美女的银龙骑将。
蒙丁的目标是南袖,他一点也不担心布鲁克骑兵会出城截击。蒙丁与杨不凡打过太多年的交道,要让这个酒色缠身的银龙骑将和五万太阳部精兵对抗,除非太阳变成绿色的。
这时的布鲁克城城门紧闭,如一只沉睡的巨兽。蒙丁在通过这一区域时,心里带着一点兴奋和冲动。要知道,巨大的城门后面,是一个天堂。那里有代替牛羊的广袤农田,塞满屋子的绫罗绸缎,还有皮肤白晰的王朝女子。
但是,现在部落的实力还不足以攻城,蒙丁的任务是到南袖去,教训那些乌合之众。
五万铁骑泰然穿过平原,向西而去。
队伍过去了一半,布鲁克城门赫然洞开。
“为王朝的荣耀,冲锋!”布鲁克骑兵从城门迅速涌出,插向数里之外的蒙丁中军。
古思冲在队伍最前面,他早已从神族的报信中掌握了蒙丁的动向。
“传令下去!”蒙丁不慌不乱,手举长矛“命令后军,向中军靠拢包抄。前军,斜冲敌人右翼!”
他惯用的这种长蛇行军阵形本就为对付偷袭而设,无论敌人冲击哪一段,其它各部都会作出反应,将敌人包围。
然而,这一次的对手是古思。
这位黄金龙骑将身先士卒,不避箭矢,率领近卫营冲锋,迅速切断了长蛇阵。蒙丁下令时,长蛇已陷入首尾不能两顾的境地。
“四个骑兵团冲击敌人后军,其余的人,跟我来!”古思带着五万人向蒙丁的二万多前军围去,他的兵力占了上风。
“这不是杨不凡!”蒙丁反应过来。对方的行动干净利落,没有一丝犹豫。
“不要乱,列阵防御!”蒙丁沉着应战。士兵们调转马头,在原地扎阵,前排的骑兵向前挺起锋利的长矛。
喊杀声震天,蒙丁前军竟临危不乱,连古思这样的用兵行家也不得不暗暗赞叹。但最重要的是,古思军团掌握了骑兵平原交锋的最大优势他们用突袭赢得了马匹的奔速。四个骑兵团足以击碎蒙丁后军,他可以放心地用两倍兵力围攻前军。
“杀!”古思挺起大枪,指挥军队掩杀过去。
两股由铁马金戈汇成的洪流冲撞在一起,溅起残肢断甲的浪花。蒙丁的防御阵被第二排布鲁克骑兵瓦解。
不可否认,蒙丁军的战斗力很强。若两军在平原上列阵相抗,享有同等机会的话,将会达到接近一比一的伤亡比例。在古思的记忆中,只有兰顿帝国的红雪才拥有这样强悍的军队。
多数打少数的方法,是切割,快骑插入将敌人分成几小块。少数打多数的方法,也是切割,收拢兵力一小块一小块地吞掉对手。古思和蒙丁执行着同样的战法宗旨。
蒙丁将队伍收缩,而古思力图将他们切开。六七万人,因为主帅的凝聚力,集中在相对狭小的区域内互相砍杀。双方人马几乎是首尾相连,弓箭基本失去了作用,拥挤之处甚至连长枪都施展不开,只能用短兵刃战斗。
因为人数差距较大,很多太阳部骑兵要同时应付两三个对手的攻击,蒙丁前军伤亡惨重。但古思分割蒙丁军的意图也未能达到,剩下的一万多战士都集中在蒙丁周围,拼死作战。
比起云镜南的偷袭,古思进行的是一场硬碰硬的战斗。直到冲散后军的古思军团回头加入战团,蒙丁军才败相初露。
“突围!列冲锋阵型,向东突围!”蒙丁作出理智的判断,他承认了自己戎马生涯中的第一次战败。
蒙丁军将士纷纷脱出缠斗,甚至放弃向受伤敌人的最后一刀,也不顾敌人从背后射来的弓箭,无条件地服从蒙西的军令,融入队伍排成阵势。在这个过程中,许多太阳部士兵为了加入阵形,被布鲁克军杀死。但他们最终持行了蒙丁的命令,列成冲锋阵形。
古思看出来了,这是一只真正的军队,无论何时,它的军心都不会散。他指挥军团,让开一条出口。
蒙丁军从缺口处冲了出去,两边箭矢如雨。
“不要停,冲回大本营!”蒙丁的战甲上挂着十几枝断枪残箭。
(王朝通史第525页:378年出现的各族联军,只是一个特例。因为共同的目的,他们团结在一起,这样的形式绝不是历史的主流。但历史同时证明,这支军队的意义,远不止那次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