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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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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时他给人的感觉就是,无论什么样的人在他面前都会觉得自己是非常被九宝斋看重的。当时五柳公子就曾断言,这个叫沈孤眠的人,前途不可限量。所以陌月记住了他的名字,再次见到已经是沈大盟主的沈孤眠时,她忍不住感觉很怀念,也很兴奋。

    和七年前一样,沈孤眠倒没见老,还是一脸精干,衣着比过去讲究了,只是略显贵气了,他打着哈哈道:“夏公子驾临小号,该不会是为了逮您的外甥回厄山去吧!卫公子虽然随性了些,那点名头却也是在江湖上真刀真枪打拼出来的,没给您老人家丢脸。这些年小号也承蒙他的关照,您老人家看在沈某这点薄面上,就别再恼他了。”沈孤眠不是江湖众人,自然不会用“魑明王”这类江湖叫法来称呼金衣公子。

    外甥?这……又唱得哪出跟哪出?陌月不敢直接询问,又克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只好疑惑地望着金衣公子。却有心中一动,暗道,原来这家伙姓夏,几次问他姓名都不肯说,还以为是什么大不了的姓氏,真是有够小气。

    “哼!本座若想带他回去,方才就不会让他离开得那么轻松!”金衣公子冷冷道。

    方才?陌月恍然大悟,感情刚才那个耍了自己的灰衣人竟是金衣公子的外甥???只不过这舅舅和外甥二人之间似乎有着浓浓的火yao味又是怎么回事?她分明记得,金衣公子曾叫了一声:“别打她主意!”

    该不是那个卫公子曾打过什么人的主意?

    沈大盟主一如七年前的热情老道,虽然与金衣公子从未谋面,却能像老熟人一样与金衣公子谈笑,倒像是二人已经认识了很久。让一贯冷然的金衣公子也不好再寒着一张脸。陌月低调地跟在后面,不露声色,沈孤眠虽然有所怀疑,但也只是目光在她身上多停留了片刻,江湖高人多有怪癖,金衣公子既然不介绍,他自然也不敢多问。或许是人家的贴身护卫也不一定的,虽说她表面上看起来柔弱,殊不知江湖上最难对付的几类人中,这种看似无害的女人就是其中之一。

    金衣公子浅笑道:“沈掌柜的一向可好。”九宝斋与厄山偶有生意往来,大部分时候却是竞争对手,只是单论做生意,厄山始终是比不上天下第一商会联盟的,虽然两人从未谋面,却也不算陌生,只是金衣公子明知九宝斋如今正为这拍卖会的事,闹腾得烂头焦额,却还故意这样问,分明有看笑话的嫌疑。

    沈孤眠明知如此却也不恼,殷勤地头前领路,只笑道:“不好,不好,哪里好得了,不过若是公子肯多来小号坐坐,沈某自然也就好了。”

    金衣公子明知他是在玩笑,却还是想听听他想怎么说,便问道:“沈掌柜何出此言?”

    沈孤眠大笑道:“谁不知道小号在江南虽然薄有名气,却只是一群手无缚鸡之力生意人,一向让人欺负到头上,也只能认了。不过若是公子偶尔肯过来坐坐,以公子坐镇厄山的气魄,偶尔来小号镇一镇,什么妖魔鬼怪、宵小之徒自然就安分了,小鬼们都安分了,那沈某当然也就好了。哈哈!”

    沈孤眠就摆明了是在说奉承话,偏偏他的奉承话说得极有水平,虽然是捧了别人,却又句句都是大实话,比之那些夸张的马屁拍得天花乱坠不知高明了多少倍,捧得人心里极为受用。金衣公子只是一笑置之,这种话对他未必管用,却恰到好处地令二人间的气氛缓和了起来。

    招待金衣公子的会客厅沈孤眠特意安排在了距离会场不远处一间略小的客厅,仔细一看可以发现这里应该是沈孤眠个人专用的客厅,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为了拉近双方的距离,以示亲近。原本刚踏进珍宝阁时,金衣公子还有几分不喜之色,因为俗气!金衣公子这辈子极讨厌俗不可耐的东西!偏偏九宝斋又是集天下之大俗于一体!当然这只是从他的角度来看,金衣公子的品味一向独特,比如说,他就从来不觉得自己的一身的金色很俗。他还很有点洁癖,而且他的洁癖对人不对物,比如说他讨厌浑身铜臭的人,但对金钱本身没什么偏见。

    但是现在,他的情绪明显恢复正常,沈孤眠的品位恰好对了他的胃口。这个房间设计得简单别致,清雅舒适,的确是招待宾客的好去处。

    陌月心中暗自嘀咕,金衣公子虽然厉害,但论心机与沈奸商一比,就差了一筹。好在金衣公子还能应付,而且这与他们的计划没有太大的联系,因此她也不必担心。

    沈孤眠极力要求金衣公子坐上首位置,大概是金衣公子觉得其实上位坐得并不舒服,所以并没有应沈孤眠的邀请坐到主位上,只是在一侧随意地一坐。但偏偏有些人天生就像是上位者,金衣公子在一侧坐下,顿时整个客厅的格局就好像换了个方向,似乎他坐的位置才应该是主位。沈孤眠也只好陪坐在下首。陌月乖乖地站在金衣公子身后,暗地里却偷偷地提醒他:按计划行事。

    金衣公子示意她不必担心,待二人坐定,已有侍女送上两盅茶。

    沈孤眠介绍道:“此茶名唤怡人,是沈某从西域收集来的极品茶叶,只是此茶原本的名字又长又难记,沈某不才,便自作主张为它起了这个名字。请公子品尝,可还合意。”

    金衣公子知道不是凡品,便也认真起来,待揭开杯盖一看,却楞住了。杯中只有满杯清澄的茶水,却不见半片茶叶。通常别人招待客人用的茶,为了不显得小家子气,会在杯中放很多茶叶。除了一些比较特殊的茶叶,例如苦丁,放多了,实在难以入喉。却绝没有一盅茶中连半片茶叶也看不见的道理。

    不过金衣公子也不是少见多怪的人,略一停顿后,便抬起手,细细品了一口,然后放下茶盅,闭上眼睛。

    过了片刻,才睁开眼睛,对沈孤眠笑道:“茶中绝品,当真怡人。”

    沈孤眠哈哈大笑:“只要公子喜欢就好,一会沈某就让人送一些到公子府上,只是沈某费了几年的功夫,也只收集了这么一罐宝贝,可不能送给公子太多,公子到时候可别怨沈某小气。”

    金衣公子也不客气,拱手谢道:“多谢。”

    沈孤眠急忙摇手道:“何必客气,与懂茶之人论茶,乃是人生一大乐事,沈某该多谢公子才是。只要公子不嫌沈某啰嗦,沈某便厚着脸皮,常去厄山走走就是。”

    金衣公子笑而不答,便算是默认了。

    一杯茶便换来与厄山的交易的商业路线,这沈孤眠果真是中原商界的第一人!

    这二人喝茶聊天,说得正欢,却苦了陌月。吃、喝是陌月的两大兴趣,其中这喝可不仅仅是酒,对各种茶也很有兴趣,如今便有极品好茶在面前,也只能闻闻味,岂不是急得差点抓耳挠腮。

    金衣公子早注意到陌月抓狂的样子,却故意装作看不见,待吊足了她的胃口,才转身问低声道:“怎么?你也想尝尝这茶的滋味?”

    沈孤眠终于有些忍不住了,赶紧问道:“这位姑娘是?”

    金衣公子悠然端起茶盅,眼里尽是掩饰不住的暖意,用出奇温柔的语气道:“忘了跟沈掌柜介绍,这是小女——方方。”(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