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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史上最垃圾的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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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个晴朗的星期六,和煦的阳光轻柔地洒在b市的高楼小巷上,给人一种舒服的感觉。

    在绝大部分人看来,一个美好的周末无疑是他们在忙碌了整整一个星期后最盼望的时刻;但凡事总会有例外,一个好天气的周末有时候也会使某些人变的更加心浮气躁,比如:临考的学生。

    b市商业学院的图书馆内。

    在一张被各类复习材料堆得像城垛一样的书桌前,一名少年正无精打采地打着哈欠。看起来,他似乎有点睡眠不足。

    “一大早就犯困,怎么搞的啊!”少年使劲揉了揉眼睛,试图把注意力集中在眼前书本上,但他的努力并没有凑效,好不容易撑起来的眼皮很快就再次耷拉了下去。

    他叫商鼎,今年19岁,是这所商业学院的一年级学生。和其它的学生比起来,商鼎的样貌勉强可以算得上中等偏上,个子也要略微高那么一点,可除此之外,他就显得很一般了,是属于那种扔进人堆里不靠dna检测都找不出来的普通角色。

    他的学习成绩自然也和其他人一样差不多,说不定还要略差一点。

    离考试只有不到一个星期了,他还几乎没有看过书。好不容易下定决心利用这个周末来图书馆自习,结果昨晚的一个怪梦,搞得他今天早上一起来就全身疲惫不堪,根本无法集中精力。

    这样下去的话,自己肯定要迎来大学生活的第一次重修了,商鼎苦恼地想着。

    “啊~不行了,这次肯定要挂了!”

    他自暴自弃般地真么喊了一声,同时把自己的身体向前倾下去,像一滩烂泥一样倒在桌子上。

    咚!由于向前倒的太猛,他的额头和粗糙的木桌进行了一次亲密的接触,同时发出一声巨响,这个听起来和磕头差不多的声音一下子就把图书馆内所有人的目光吸引到了他的身上。

    片刻的寂静过后,一阵阵窃笑声从四面八方传入商鼎的耳朵,这声音里克让他顿时感到无地自容。

    如果商鼎意志足够坚强的话,他其实完全可以不理会这些来自周围的嘲笑;遗憾的是,他的意志偏偏就像非洲平原上的白蚁窝一样脆弱;而且,这些嘲笑声也给了他一个难得的,停止学习的理由。

    “唉,算了。”商鼎把书本往前一推,站了起来。“与其在这里浪费时间,还不如去试试‘召唤’,说不定我今天会有好运气。”

    一想到“召唤”商鼎又来了一点精神。

    虽然从外面看不出来,但他还是有一点非常特殊的地方的,那就是他的“超能力。”

    一年前,他突然发现自己竟然有将不知哪里来的物体召唤到眼前的奇异能力,他把自己的这个超能力称为“召唤。”

    自那以后,商鼎几乎每天都要试试他的超能力,今天也不例外。

    他收拾好东西后,就走出了图书馆;然后在大学里找了一个僻静的角落停下来,他从兜里掏出一个粗瓷做的茶杯,把它放到地上,并把自己的右手轻轻放在了茶杯上。

    他的手掌中心先是闪出了一点亮光,接着,一道道细小的电流从他的掌心流出,电流很快将那个茶杯整个覆盖住,最后,一道强光从杯子上爆发出来,伴随它的还有一阵腾起的烟雾。

    “金子宝贝珠宝金子宝贝珠宝”他看着那一团烟雾,闭起眼睛,在心中不断地默念着这些词语。然后猛地睁开眼睛。

    烟雾散去后,原本放在地上的茶杯已经看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带着铁箍的粗糙木杯。

    和小说中描绘的召唤不一样,他的召唤术必须要有‘媒介’才能发动,而媒介在召唤结束后就会消失。从这个意义来讲,他的能力更像是‘交换’而不是‘召唤’。

    商鼎拿起这个木杯,上下摆弄着,不满地撇撇嘴。事实上,他召出来什么东西来是随机的,根本无法控制,否则商鼎早就去召一堆金银珠宝出来了。不过,召出来的物体在质量上不会和媒介相差太远,眼前这个木杯就和原先那个茶杯差不多重。

    在这一年以来,他已经用过无数次召唤术,召出来的却大多石头杂草等极其普通的东西,偶尔能召出的人造物体,也大多是眼前这个木杯一样的不值钱的东西。

    别人获得超能力,要么就是能呼风唤雨,要么就是变得力大无穷,刀枪不入。最次的,也得是个透视眼,穿墙术什么的,而自己这个“超能力”根本就是个鸡肋技能,再说得不好听一点,简直就是垃圾技能!

    而且,就算是这样无用的技能,使用起来还有很多限制:首先,他召唤的物体的质量和体积都不能太大,其次,他一天最多只能用三次召唤术,否则就会因为过度疲劳而晕过去。

    “唉~!我今天可真是倒霉透了。”

    商鼎看着手中的木杯,无奈地叹了一口气,然后就带着它走出了校园。他走过几条街,最后停在一家装潢颇为考究的古玩店门前。

    眼前这家“聚宝斋”是在整个b市都很有名气的一家古玩店。作为一个穷学生,商鼎到这里当然不是来买古玩的,而是来卖他手中的这个木杯。

    不知道为什么,凡是被商鼎召唤过来的人造物体,都不可思议地像是用古代技术制造的东西,虽然这里的胖老板总说它们不是真正的古董,他还是愿意出钱买下它们。

    商鼎刚走进聚宝斋的大门,那个坐在柜子后面的胖老板一下子就注意到了他,他走了过来,热情地和商鼎打招呼:“早啊,小商,你今天又带什么好东西过来了吗?”

    商鼎把木杯往他手里一递:“喏,就是这个。这次可是真货,你可得出高点价钱啊。”

    说完,他就退到一边,紧张地看着这个胖老板。

    胖老板从怀中掏出一副眼镜,仔细打量起这个木杯来,过了一会,才缓缓开口说道:“这个杯子很像是17世纪欧洲酒馆里面面,最常用的那种啤酒杯,作为一个仿制品,它的做工还算不错,这样吧,20块钱。”

    “什么?20块钱?”商鼎不甘心地叫起来:“这不是仿制品吧,你再好好看看!”

    “我说小商啊,你是大学生吧”胖老板忽然微笑着看着他说道。

    “是啊,那又怎么样?”商鼎很奇怪他为什么要问这个。

    胖老板眯着眼睛,把酒杯拿到他眼前,用他那肥胖地手指敲了一下杯子上的铁箍,说:“这个铁箍可是生铁做的,你什么时候见过带着生铁的古玩上面没有一点锈迹的?”

    商鼎一时语塞,他竟然连这么简单的事实都没看出来!

    “这样吧!我再给你一样东西作为补偿。”为了缓解气氛,胖老板连忙这么说道,他同时转过身,从柜台上面拿出一个小纸盒。

    “为了感谢你一直卖东西给我,我今天就把这个‘镇店之宝’送给你!”他一边说,一边故作神秘地将小盒慢慢打开,那里面放着的是一个穿着一颗黑色小石的吊饰。

    这颗石头看起来毫不起眼,就像是在马路上随便捡的一样。

    “怎么样,小商。这颗黑宝石还是几年前,一个神秘的女孩子拿来的呢,她当时一分钱也没收就把这颗石头留下了,很是让我感到奇怪。今天我就将它送给你,你说怎么样啊?”

    商鼎哭笑不得地看着胖老板的脸,说:“老板,就算你想安慰我,也用不着编这种可笑的故事吧,这东西一看就只是块普通的石头罢了。杯子我也不卖了,你还是留着继续做你的‘镇店之宝’吧!”

    他这么说着,一把从胖老板手里拿过那个酒杯,转身就要离开。

    “等等”胖老板赶紧在后面叫住他:“我没有骗你啊,这是个神秘的女孩带来的石头,万一哪一天,你忽然发现它确实的很值钱呢?”

    “”片刻之后,商鼎一手捏着那张20块的纸票,一手握着那个黑色小石做的挂饰,悻悻地走出聚宝斋的大门,他一边走,一边还在心里骂着那个小气的胖老板,以及不争气地收下那个黑石的自己。

    “唉,真没意思,还是回家吧。”他这么想着,就往回家的路上走去。

    刚走了两步,他忽然发现前方有一个熟悉地身影。

    一个身材娇小,戴着眼镜的女孩正在他前面走着。她的右手提着一个书包,左手则拿着一本袖珍书,正一边走一边看着。

    小齐?那不是小齐吗?商鼎自言自语道,同时马上加快脚步赶了上去。

    “喂,小齐!”

    女孩听到有人叫他,便回过头来,当她看见叫她的人是商鼎后,便停下自己的脚步,轻轻地回答道:“小鼎,你好。”

    “小齐,你在这里做什么呢?”商鼎跑过来问道。

    她没有说话,只是向商鼎身后一家的书店望了望。

    “你刚才是在逛书店么?我刚才也在逛附近的一家店,我们一起回去吧!”商鼎说。

    她默默点了点头,两人就这么一起走了起来。

    这个女孩叫齐筝,和商鼎一样也是那所商业学院的学生,同时也是他的高中同学。他们两个人从小就认识。也算半个青梅竹马。

    路上,商鼎不停地说着一些有关学校和自己的事情,而齐筝却只是在一旁默默听着,只是偶尔用点头或者摇头来表示自己的意见。

    换做别人,可能会认为这个女呵在闹什么情绪,才会显得如此冷漠。但是商鼎很清楚,她平常就是这个样子的。

    商鼎记忆中的齐筝,一直是一个不善交际,喜欢独处的女孩,和她好好说过几句话的人,大概用一只手都能数的出来。

    其实,齐筝的样子一点也不难看:清爽的短发,白暂的皮肤,加上精致的五官。如果摘掉眼镜,再配上时髦的衣服的话,小齐绝不会比那些所谓的校花差。不过,对商鼎来说,他反而比较喜欢她现在的样子。是因为从小就认识所养成的习惯吗?他自己也说不清楚。

    “我的脸怎么了吗?”齐筝忽然注意到商鼎在看着自己。

    “没,没什么,哈哈”商鼎被她这么一说,反而有点不好意思,连忙用还拿着那个黑石挂坠的右手挠了挠头。

    那颗在他手边晃动的黑色的小石头一下子引起了齐筝的注意,她突然停下了脚步,双眼死死地盯住它。

    “小齐?”商鼎看见她的样子,觉得很奇怪:“这个小石头有什么问题吗?”

    “商鼎,你在哪里拿到这块石头的?”齐筝看着他问道,她的语气听起来似乎有点不知所措。

    “那个是一个古玩店老板硬塞给我的。怎么,你知道这是什么石头吗?”

    齐筝刚要说什么,却忽然停了下来,最后只是默默摇了摇头。

    “我只是觉得,这块石头有点眼熟。”她轻轻地说。

    这时,商鼎发现他已经走到了离自己家很近的地方,而且从这里开始,他和小齐就不同路了。

    “那没什么事的话,我就先走了,拜拜!”他这么说完,就向回自己家的方向走去。

    齐筝站在那里,目光茫然地看着商鼎远去,她慢慢地伸开自己的右手,白净地手掌上竟然有无数条细小的电弧在流动着。

    她把手贴在胸口,默默地闭上了眼睛,轻轻叹了口气:“对不起,小鼎。”

    商鼎回到家后,就把那个小黑石丢到了一边,开始吃饭,上网,直到准备睡觉的时候,才又想起它。

    他拿起吊坠,仔细地看了半天,怎么看它就是一块普通的黑色石子。

    “什么将来能值大钱啊”他悻悻地说着,那个胖老板真能忽悠人。

    忽然,一个有趣的想法从他脑子里冒了出来。

    如果对着这个石头使用自己的召唤术的话,会出来什么呢?

    他马上为自己的想法兴奋不已,它说不定能招来什么真正值钱的东西!

    说干就干!商鼎马上把小黑石放在桌子上,然后右手开始用力,很快,电弧便罩住了这块小小的黑石。但奇怪的是,电流罩着小石子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却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

    这是怎么回事?商鼎松开自己的右手,诧异地看着桌子上的黑石,他还从来没有召唤这么小的东西时失败的时候。

    就在这时,黑色的小石突然暴出一道白光,紧接着,无数道电弧从石头上面迸发出来,像一张大网一样将商鼎整个覆盖起来,事情发生的太突然,商鼎当场被吓得叫都叫不出来。

    这个场景,和平常商鼎使用‘召唤’时发生的情景一样,不同的是,这次的‘媒介’变成了他自己;难道是那个黑色石子反射了自己的召唤术?

    商鼎不知道以往他使用召唤的时侯,那些‘媒介’都去了哪里,不过现在看起来,他马上就会知道了。

    一阵强光过后,他就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