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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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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人心中一座麦迪逊之桥

    有些人是鹰,有些人是羊。

    萧伯纳说:

    人生有两件事令人遗憾:得到与得不到。

    除了男人之外,每个女人也很渴望有一次外遇。不必改变现有生活,但可以珍藏心中一生一世的“完美的偷情”

    我读麦迪逊之桥“沿着达尔文思考的逻辑路径”直触感动的核心时,竟然也热泪盈眶。看电影,看到芬西丝卡的手握紧车把手又松了下来时,更是涕泪纵横。

    得不到的最美,曾经拥有也是真爱。

    有些人天生是一只鹰,注定要流浪,要从遥远的天际下望,俯视芸芸众生,他们天生有游牧的血液,必须猎食生命中的未知。

    停滞不动,等于死亡。

    麦迪逊之桥中的若柏是一只鹰。他一直在寻找他心灵的食物。在芬西丝卡的眼中,他“生活在奇异的、幽灵出没的地方,沿着达尔文思考的逻辑路径,倒溯到远远的过去”他的脑中始终鸣响着时间的无情哀泣,因而他总是四处飘泊、来去匆匆,只为寻求人生的谜。他不是在寻找解答,而是在寻找问题,用他专业摄影师鹰般犀利的眼睛寻我生命的出口。

    有些人活了一辈子,在寻找安全感,在已知的路径上移动,像芬西丝卡,直到那个男人降落在她的生命中,她才恍然大悟:啊,原来人生可以有这样的“吉光片羽”待他离开,她依然安分地走着她已知的路径,抱着美丽的缺憾,默默死去。她像一头驯良的羊,她必须咀嚼地上的青草,她安于她的家。她是大地之母的化身,必须像个地标一样,矗立在属于她的地方。

    而他必须在不安全感中寻找,他知道,他如果只走在已知的路径上,他就看不见能让他的生命血液继续流动的东西。他必须狩猎。安全感之于他等于死亡,芬西丝卡知道。

    但是他们相爱了。

    当麦迪逊之桥登上全美畅销书排行榜时,有人问我,你相信这个故事吗?

    我说,这无关我相不相信。我觉得这个故事很唯美,很符合中国式的缘分——两个生活在不同环境、有不同属性、过着不同生活、向往着不同的生命情境的人相遇了。在天旋地转的那一瞬间之后,就是注定的分离。

    若柏是国家地理杂志的摄影师。他不是个名人,一生并无彪炳的功业,对这个尚实际的社会来说,他是个幽灵。他带着他的三角架与摄影机看世界,他爱索马利洋流。大斧山脉、马拉加海峡。他在拍摄麦迪逊之桥时遇见一名中年女人,一个曾经美丽的中年女人。若柏用相机捕捉了麦迪逊之桥与和他相恋的女人。这个中年女人叫芬西丝卡。

    芬西丝卡是个平凡的女人,在岁月侵蚀中还存有一点赤子之心的中年女人。

    作者罗伯丁华勒形容这个女子在老年看自己当时照片时的景况:“照片中,最初的皱纹才刚刚爬上她的脸庞,他的相机捕捉到了这些线条她的头发乌黑,身体饱满而温暖,恰如其分地充实着她的牛仔裤。然而她最注意的还是她的脸,那一张不顾一切和为她拍照的男人相恋的女人的脸她还可以在她的记忆之流中,清楚地看见他。每一年,她都巨细靡遗地省视流过她心中的他的形象;她记住一切,绝不遗忘。他高瘦而结实,行动如风中之草,那么不费力地优雅着”

    芬西丝卡是个平凡的家庭主妇,二十五岁时,她的军官丈夫将她从意大利带到美国,二十年的婚姻使她有了两个孩子和一栋乡村房子,成为一个平凡的农夫妻子,几乎已经忘掉她年轻时曾有过的艺术狂热。她带陌生人到麦迪逊之桥,并留他吃晚餐。如果她的丈夫、孩子这两天在家,她就不会有这个美丽的回忆。

    没错,麦迪逊之桥的故事是一个有关外遇的罗曼史。芬西丝卡和若柏一起看过草地与天空后开始谈论诗,然后他以“古老的本能”触摸她的肌肤,无论如何都无法抑制的、古老的生物性本能。啜饮白兰地和咖啡后,他尽量节制自己,在她家平安度过一夜。如果第二天她没有请他吃晚餐,没有故意穿上她的新洋装,他也许看不见属于这个中年女子的优美。在一段共舞之后“他吻她,她回吻,长长的,柔软的,吻成一条河”他们在精神上和肉体上都做了爱。两个不同人生路径的人终于交会了。

    他们相爱。他在肉体和心灵上,都碰触到她的核心。但他像鹰行天空。豹奔草原,天明时终究要走,只留给她几张照片。他走了以后,两个人没有再联络,她只能从国家地理杂志上间接得知他的行踪。她的丈夫去世前,她没有企图跟他联络,他也没有。直到六十七岁那年,她收到了一封信,若柏去世了,他的遗产代理人以冷硬精确的律师文字告诉她:若柏的遗体已经火化,应若柏要求,他的骨灰要撒在让他们相识的麦迪逊之桥旁。她还收到一封信,若柏和她相识后的第十三年写的,他说,他四处飘泊,为了转移打电话给她或想去看她的冲动,他接下所有能找到的国外工作,但他仍常对自己说:“去他的,不管付出什么代价,我要把芬西丝卡带走!”“在那个炎热的星期五早晨,开车离开你的小径,是我生命中最困难的事。”他说。那年她六十七岁,收到了这一封信。

    在他死后,他的爱才落在她的身边,不再奔逃与漂流。芬西丝卡将他的骨灰撒在桥旁,而她在六十九岁死亡时,也要求将遗体火化,撒在同一座桥旁。他们的故事,由她的一儿一女发现。她留下一封信,告诉孩子们这个故事,她承认,那几天的短暂爱情,比她的四十多年婚姻值得眷恋。“如果不是为了你们的父亲和你们两人的缘故,我会立即随他而去,不论去哪里。他要我与他同行,但我没有答应在四天里,他给我一生,给我一个宇宙,并且使我支离破碎的片段化为一个整体若柏教我怎样成为一个女人,这是很少——也许没有任何女人经历过的。”

    芬西丝卡没有后悔曾经做过的选择,但灵魂离开身体之后,她选择永远的爱情。

    麦迪逊之桥是一个很平凡但也很感人的外遇情事,但如果没有罗伯丁华勒的漂亮文字,它甚至会变成一个滥情粗糙的故事。

    很少外遇的故事这么美丽。因为在外通情事中,人们只知发挥他们占有与破坏的本能。若柏与芬西丝卡,一只鹰与一头羊,我相信尊重爱人的生命路径是我们能为爱人所做的最美好的事。

    “旧梦是美好的,梦虽没有成真,但我高兴拥有这些梦。”若柏这么说。其实是作者这么说我也为这句话喝彩。

    真爱是过程,而不是目的。一个未完全或无法完成的故事,也许是一个缺憾,但也可以光华美丽。如果你有一颗包含缺憾的、美丽的心,你的心中也可以有一座永远的麦迪逊之桥。

    不说话的自由

    有时多说话不如少说话。

    丘吉尔一辈子做了无数次的演讲,其中最“脍炙人耳”的一次,就是话说得最少的那一次。在美国的某大学、某个重要的典礼上,当芸芸来宾正打算洗耳恭听这一位伟大人物的箴言时,他上台,沉默了许久,然后抬起头来:

    “永远,永远,不要放弃!”

    又是一大段时间的沉默。来宾们鸦雀无声,等待他要再说什么。他终于又开了尊口:

    “永远,永远,不要放弃!”

    这是丘吉尔一生中最著名的演讲。当然,想要以短短的字句打动人心,最重要的前提是,你必须已经是个万众瞩目的人物,你已经一言九鼎!

    这时候,多说话不如少说话。

    有时说不如不说。

    这让我想起梁武帝的故事。一个尊崇佛教的皇帝,好不容易请到了菩提达摩。他恭敬地问:“什么是圣谛第一义?”

    “不知道!”

    武帝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一个看来像得道高僧的人,竟然坦荡荡地告诉他“不知道”他又请教了一次。

    “空,廓然无圣!”

    这是什么意思?这家伙竟敢告诉我根本没有什么神圣的教诲。梁武帝有点不高兴。第二天他请问自己最尊敬的志公禅师,志公说,唉呀,他才真是个高人!梁武帝虽然不明白意思,仍派人去追菩提达摩回来。但菩提达摩早已经乘一苇渡江,到魏国去了。

    不知道。于是开了禅宗的花,一朵最美丽最奥妙的花。

    不知道。一个最无法探测的空。正如宇宙物理学中,令科学家们最着迷的黑洞。

    有时无声胜有声。

    尔时释迎牟尼在癨树给孤独园说法。他,不得不说法。

    他曾问弟子须菩提:“须菩提,如来曾经说过法吗?”

    须菩提恭敬回答:“就我所了解,如来所说,无有定法,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

    我很少看到有什么文字,比鸠摩罗什翻译金刚经所用的文字更美丽、优雅而简洁。

    既然法不是法,佛为什么要苦口婆心地说,说了四十九年,说到他圆寂为止,中间竟然只有三个月闭关不说话。只为芸芸众生,在他们还没有内在的眼睛和耳朵前,听不懂无声的美妙音乐,看不见日日都是天女散花。

    所谓佛法者,即非佛法。金刚经如是说。

    法尚应舍,何况非法。金刚经如是说。

    如是如是。所以有一天,当释迹牟尼在应该开口讲话时不讲话,只是拈花微笑,大家开始紧张了。大家想问:“世尊,你为什么不说话?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但是,没有人敢问出口。连佛陀的大弟子、二弟子,一切资深弟子都不知如何是好,他们只将怀疑的神色藏在眼睛里。

    多么静,仿佛时间都停止了。一切无声无息,也许只有鸟儿在菩提下不甘寂寞地叽叽喳喳吧!这时候,只有一个人在微笑。

    迦叶。一个在如银河般浩瀚的佛经中,从未曾发一言的人。

    他笑了。

    只有他敢笑,而众人愕然,这个人笑什么?

    佛陀却把花传给了他。一个无声的讯息,一个神秘的音波,只有他接收到了。

    什么意思?你会问。

    不可说。不可说。正如天地之间,四时行焉,万物生焉,不可说。说了的都不是真实的,说了的都不对。

    早在菩提达摩之前,禅宗已经在迦叶的微笑、佛陀的授花典礼中,深深扎了根,种子破了壳,发了芽。不可说,不是骗你的,真的不可说。

    明明不可说,而我竟然已经说了这么多。

    为什么我要说这么多?

    像我这么一个俗人,有嘴还是会说,但有时常常觉得,说话多余,宁愿让手和脑配合的时间差缩短一点。人常常犯一个毛病,说了许多,但不知道自己要说什么。或者话一到,就从嘴巴出来,让所有的话语都消失在大气层里。有的话说了制造自己的烦恼,有的话说了让别人烦恼。

    人人有发表言论的自由。但是,并不是人人有必须听你发表言论的义务。这一点,我们很容易忘记。

    在家的妻子认为上班回来的丈夫有义务听她东家长西家短,那才叫做夫妻之间没有秘密。

    失恋的朋友在三更半夜打电话来,跟你说,他生不如死,对方如何可恶,如何辜负他的真心。

    上了计程车,司机问你几岁?二十九了,如果你诚实回答。结婚了没?没有。怎么不结婚?好像非说不可,否则,不知道你的沉默会不会换来一个让你撞到头的紧急煞车。“选举”的时候问你,你要投给谁?若与他不符,有时候蛮惨的。所以我的一个朋友学到了乖,嘿,他只要一接收到这个问题,便反问司机:“你投哪一党?”

    “他支持谁,我就说,对对对,我跟你一样,也支持那个人这样,平安无事,大家快乐得很!”

    我们现在人人有说话的自由,但是,到底有没有不说话的自由?

    不说话属不属于人身自由?老实说,在这个岛屿里生活的我,非常非常疑惑。

    自古以来,人们争的都是说话的自由。

    虽然进入了民主时代很久很久,但是大家好像仍然习惯做沉默的羔羊,不知道是不是从“我有话要说”的广告一炮打红了以后,人们开始意识到自己说话的权利,大家开始说话了,而且越来越品尝到说话的乐趣。能讲出一大堆大道理的人就是名人,要当民意代表开始要辩才无碍,不只是斩鸡头、处决那些倒霉又可怜的鸡就可以然后地下电台兴起了,人人以能够callin进入忙线为荣,广播节目的主持人尤其必须连珠炮般地说,至于内容有不有趣,好像就不是大家关心的话题。

    顿时成了公众人物,让大家听到你说话的感觉,也许滋味不错吧,所以值得一尝再尝?没话可说也要说?

    “这里,人的热潮是三年一轮的。不久后,你等着瞧吧!从ktv到callin,再下来还有新的管道,等着看吧!”

    是的,我们在一个变化剧烈的流行漩涡中,我们“输人不输阵”地勇敢着。我们,芸芸众生。我说故我在也。

    不可说,又不可不说。不能以心传心的我们,到底有多少矛盾?

    有一种私人性的话语似乎不得不说。

    “有了没有?”我一位新婚的朋友说,自从她结婚后,她就饱受这样的“流弹”困扰。

    “什么时候再生个男孩子呢?”只有一个女儿的母亲在这么现代的社会里仍常常被这样问起。

    至于“什么时候喝你的喜酒”倒是百分之九十的人被问过的问题,也是百分之八十的人问过别人的问题。这个世界的人非常怕有人不遵守“游戏规则”想跳出去的人,还真怕没人跳进来,后继无人。

    大概是在纸上已经写了太多。我一直不是个喜欢用嘴巴发表意见的人。皆不得已。

    我非常害怕开会,因为身为一个上班族,会似乎非开不可。

    梭罗曾经说过一句狂语:我平生所接到的信中,只有一两封值得它的邮资。也许我们也可以把这句话稍做改动:我平生所开的会中,只有一两场值得它所花掉的时间。

    这句话很毒,但是不无真理。

    有一位当代心灵运动的领导者曾说,天下不必有“讨论”两个字,因为不是我告诉你,就是你告诉我,如果我们都不知道,那么,有什么好讨论的?

    我常觉得,人多口杂的会议,只是某种方式的讨价还价。

    还有很多人,专门在开会的时候没意见,是是是,会后嘴巴里说出来的意见多如恒河泥沙之数。上班族现象,一直是很有兴趣的一门社会学。

    在这个社会里,只要能呼吸,似乎就没有不讲话的自由。

    很多时候,我真的非常希望恳切回答:“不知道!”“没意见!”或者“我真的不想说”

    但是,真的有不说话的自由吗?当人们懂得尊重别人说话的自由时,不说话的自由却被遗忘。

    话说得太多的时候,常常自觉:我知道,我疏忽了心里真正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