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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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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彼得旅馆休憩一晚,第二天早上在餐厅吃过早餐后,众人继续启程。

    麦加城的山很多,地势偏高,可以说是山城,交通十分不便,估计进出城的人很少,某些官道杂草丛生,只能依稀看出路的痕迹来了,兽车行走起来甚是颠簸,也愈缓慢,这样直至中午时分,也就赶了五六十里路而已。

    这次没有再经过小镇,甚至村落都没有,也就只能吃点干粮了,腻味也没办法。众人甚至没有休息,就是吃东西都是在兽车和马上的,只为节省时间,原以为能在天黑前抵达麦加城的,谁知这段路如此难走,如果不加快行程的话,入夜那就麻烦了。

    又过了半个小时,忽见得一片山脉出现在远处,这片山脉颇长,蔓延开去,看不到边。

    耶鲁突然想起了什么,指着山脉对韩念道:“少爷,我听说过,这是加布山脉,距离麦加主城大约七十公里左右,对了,加布山脉是帝国最长的山脉之一,如果绕道而行,路程将远上很多,少爷,你看”

    韩念略为思索:“那就从山脉上过去吧。”

    一路上抄的近路也不少了,如果总得绕道的话,别说七八天了,恐怕半个月也到不了。

    听得离麦加主城已不远,那些侍卫均精神大振,离开帝都已成定局,无可改变了,他们也只好认命,如今最希望的,就是快点离开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到城市找点乐子。

    加布里山脉的路愈难走了,尤其是上山的时候,长长的一条岭,坡度较大,地面碎石又多,兽车容易打滑,无论耶鲁如何用鞭子抽,两匹骏马只是猛喘大气,再也拉不动了。

    车中的韩念等干脆下车步行,那些骑马的侍卫见状也跳下马来,纷纷将自己的马让给韩念,不过韩念没接受他们的好意,老是呆在兽车中也够闷的,不如活动下身体。

    再怎么说韩念也是众人之,他以步代车,那些侍卫自然也不敢骑在马上,个个牵着走,也好让坐骑休息一下。

    明美陪在主人身边,而雷奥斯则在后面推着兽车,让拖车的马儿不至于累坏。

    约莫半个小时之后,终于接近加布山脉此段的岭顶了,韩念刚欲下令休息一会,突听得凌乱的马蹄声,接着从岭顶涌出大批人来。

    一直来到距离韩念等人只有五十多米的地方,他们才勒住缰绳,长嘶声中,马儿前蹄高扬,停了下来。

    这些人个个手执各式武器,有刀有剑,有锤有叉,数目至少上百,为的是一个独眼龙,脸颊上一道长长的刀疤,触目惊心,却给他增添了几分戾气。

    眼看这些不速之客看上去并不是简单路过的,侍卫们手按在了剑柄上,暗自戒备。

    那个独眼龙转过头,对后面道:“就是他们吗?”

    其中一人策马来到他的身边:“是的,头儿,就是他们。”此人正是在彼得镇餐厅中一直注意韩念的客人之一,长着一张鼠脸,绿豆眼,状甚奸诈。

    “你们要干什么?”见到对方正好挡在岭顶,看似来意不善的样子,侍卫中最强的五级剑士,侍卫长出声喝问。

    “干什么!?”独眼龙笑了:“真他妈是个笨蛋,这都看不出来,听着,老子要抢劫,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若想从此过,留下买路钱!把所有的钱财包括马匹都留下,饶你们不死!哦,对了,那个小妞也不能走!”

    其他人哄笑起来,一齐将武器举上天大声呼喊着,给对方制造压力。

    侍卫们心中一惊,心知碰上马贼了,但他们毕竟是伯爵府的人,自有几分傲气,怒道:“你们知道抢的人是谁吗?我们少爷”

    他的话还没说完,就被独眼龙打断了:“老子可没心情管你家公子是谁,兄弟们,给我上,除了那个小妞外,谁敢反抗,就全给老子杀了!”独眼龙手中的大铜锤往韩念一指,身后的其他人便凶神恶煞地冲了上来。

    侍卫们颇为无奈,因为他们遇到的是一群亡命之徒,没有道理可讲。

    侍卫长抽出长剑,大声道:“保护少爷!”

    马贼与普通劫匪可不同,善于在马上作战的他们是有着比较强战斗力的,论实力恐怕比得上二级的剑士。自己这边才十二人,面对接近十倍的敌人,情势可说相当不妙,侍卫长是跟着伯爵从草原边疆回来的,经验丰富,当下便判断出两方的实力对比。

    如果是普通匪徒还好,就算打不过,至少也能逃命,好死不死,怎么却碰到了一帮来去如风的马贼,除非丢下韩念,否则是没机会逃走的。

    侍卫长是忠心耿耿的韩府心腹之一,自然不会放弃韩念,他瞥了一眼狂奔而来的马贼,现那个独眼龙竟挥舞铜锤冲在最前。

    在军队中,这种做法是绝对错误的,如果带队的领出了什么事,对士气可是致命的打击,群龙无后,队伍亦很容易崩溃。

    这些马贼毕竟不是受过正规训练的士兵,独眼龙就想着逞勇好狠,在部下面前竖立威信,才让己方有机可乘。

    侍卫长当即定下一个大胆的计策:擒贼先擒王。先干掉独眼龙,剩下的乌合之众威胁自然大减。

    一念到此他驱马迎了上去,以最快的速度冲到独眼龙前面。

    “嘿嘿,来得好!”独眼龙狂笑着,手中铜锤以泰山压顶之势从中砸了下去,他使用的是重兵器,至少二十多斤,挥舞的竟颇为灵活,可见有着一定造诣,怪不得能成为群贼之。

    侍卫长见状,手中长剑也迎着铜锤猛地刺出。

    此举令独眼龙微微错愕,长剑与重兵器硬拼,自然是没任何优势的,如果击得实了,说不定立刻就要断裂,可是对手却以卵击石。

    真是笨蛋!最强的随从都如此无脑,看来这笔买卖铁定是成功了。

    独眼龙想得太过简单了,他的铜锤落下,却没将长剑敲断,并非对方的剑是名兵,而是铜锤落到了空处。

    铜锤挡在前面时,一瞬间视线受阻,当诧异的独眼龙再度看到前方时,却现只剩一匹空马,侍卫长却已不见了,铜锤击在对方的马,那匹可怜的马儿连惨叫都没出,脑袋便稀烂了。

    嗯,对手呢?对手跑到哪里去了?

    忽听得身后的马贼惊呼:“头儿,小心下面!”

    独眼龙反应也是奇快,闻言一掌拍在马背,整个人跳了起来,可是一枚剑比他更快,穿透马腹刺中了他的左小腿。

    原来侍卫长刚才只是虚晃一剑,接着便整个人滚到了独眼龙的马底下,伺机偷袭。

    这是他在边疆某场战役中对上一个拿锤的敌军小队长时自行悟到的,颇为阴险,这次也有效。

    侍卫长的长剑边缘,镀上了一层半透明的淡黄色气劲,剑尖也凭空伸长了数寸,气劲一吞一吐的,宛如毒蛇之舌。

    那些马贼不约而同地惊呼:“斗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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