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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在1998年的多情的深秋里,我俨然成了一片打着卷随风飘逝的枯黄的叶子,就在午后的金色阳光洒满天堂和地狱的时刻里,挥舞着秋风。

    我从robert的家里搬了出来,在那个午后,我找不到一个心的落脚的地方。

    我想,这一年四个季节的轮回里,北京只有秋天是最让人心仪并且散发着浪漫气息的,这个城市,它实在是太拥挤,太纯粹,太喧哗,太健忘它实在是太好了。否则,我应该像只受伤的羔羊,逃离北京。

    总是在深秋的长夜里,我徒坐在窗前,对着深邃的宇宙深处,有一个寂寞如我的,神话当中的女人徒守的星球,想许多以往的情节。

    在北京,我的生活圈子是很广泛,我结交各种各样不同层面的人物,在夜色里,阳光中,往来与各种大大小小的场合里,如鱼得水,有时候也纸醉金迷,我与在这里的多西数方人一样,享受着一些特权。

    当然,我是个madeinchina的女人,纯粹的中国人,只是,因为我嫁给了一个美国人,便也在北京享受着国际友人的待遇,拿着美国护照,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本土洋人。

    跟我不幸结婚的那个美国人的名字就叫做robert(罗伯特),更多的时候,我喜欢叫他的中文名字,我给起的,叫“周末”

    那时候他刚来中国,我头回见他是在1998年的春节,我在陪老板去美国大使馆的时候,看见他踢哩哐啷地走进门,把房间里的每一个人都审视一遍以后,又踢哩哐啷的走开了,过了几天,我又在那里见到他,美国人就是美国人,一点雷锋精神都没有,在帮助我找到商务参赞的办公室以后,在走廊的长椅上,马上提出请我帮他想一个中文名字。

    “周末”我随口说到。

    “周末”?他那时候刚到中国,汉语一窍不通,他反复念叨这两个字,过了半天,他很认真地问我“好么?”

    “当然好,全世界人民都喜欢!”我说。

    他从那天起开始,逢人便介绍自己“我叫周末,来自美国。”等到他的汉语水平足以叫他明白“周末”用他们美国话说叫“weed”的时候,已经晚了,连他在新办公室里的工作卡上都写着他的中文名字周末,他委屈地接受了这个我给他的名字,只是,一到礼拜五的傍晚就不愿意出门,老觉得大街上的人都认识他,总是会忽然听见走过身边的人说“周末,周末”什么什么的。

    这只是我们刚刚认识时候的一个小片段,后来我更多的时候叫他的名字罗伯特。

    我跟罗伯特结婚在1999年的1月1日,离婚在1999年的9月22号,那天是农历的八月十五,我的生日。

    我去到嘟嘟的家里,口袋里揣着一张能去银行里拿美元的支票,那是罗伯特与我的这场婚姻里唯一真实的部分了,对我来说。

    罗伯特先生把房子和车都留给了我,在得知我将卖掉它们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掏腰包又把它们买了下来,比市场价格高了近四分之一。

    他在建国门还有一套不错的住处,我说不清楚,他买下的仅仅是一套房子和一部车子还是一段记忆,或者是他在中国的一段婚姻的碎片,而我,之所以卖掉那些东西,就是想甩掉那段记忆。

    中秋节的下午,我最后一次去我曾经的家,拿走我的一只皮箱,顺便从我的房子的买主手中接过支票。

    秋日午后独特的阳光透过阳台的玻璃洒在卧室的大床,白色的床单干净爽洁,我在卧室里来回走了两圈儿,用目光抚过所有的东西,跟它们依依告别,我曾经热爱并且钟情于的我的这个温暖的家呵,再见了。

    阳光被白床单反射得很刺眼,我忍不住在床边坐下来,很软和,跟从前一样的软和,不管今后谁睡在这床上,都会爱上它的。壁橱里有书,有我跟罗伯特一起制作的小拼图,我发现了我的一本简爱还在那其中,那是我最喜欢的书,于是把它拿出来,准备带走,临走出卧室门的时候,我转身,停了一下,目光游离在房间的各个角落,在苍白的大床上,我刚刚坐过的地方,一根头发在明亮阳光照射下的床单上十分醒目,抖抖的,我惊讶与自己居然能把遗落的一根头发都看得那么清晰!于是我走回去,把那根长长的染成紫红颜色的长头发捡起来,逆着阳光的方向举在眼前,看它抖抖的样子。

    罗伯特走进来,手里拿着他应该支付的房款。

    我听见他的脚步声,放下手,转过身,看着他逆光的模样。罗伯特的眼睛很迷人,幽蓝的大眼睛,叫我每次看都联想到湖水,他的睫毛也漂亮,长而自然地向上翘起,他的嘴唇略微有点厚,保持着自然的红润。

    “yuki,”他叫我,声音里带着疲惫:“你的支票。”如今,在来中国两年多以后,他的汉语已经说得一流了。

    我走向他,跟他面对面站着,他高过我一头,有半分钟的时间,我伸手接过他手中的支票,那根我的略带着弯曲的长头发掉到他的胳膊上,被他用另外的一只手,轻轻地捏起来。

    我对着他笑笑,一边往外走,一边说:“thanks,robert。”我的美国话说得跟他的中国话比一点也不逊色。

    “yuki,canwestillbegoodfriends?”罗伯特的声音极具磁性,跟他的眼睛一样叫人着迷。

    “sure!”我转过身,优雅地对他笑。

    他便走过来,到我的跟前,犹豫了几秒钟,双手把我抱住,在我的头顶吻了一下,我也就势抱着他,把脸贴在他的前胸,听到他很平静地心跳声,我拍拍他的背,他又吻了我的额头。很短暂的拥抱,平静得像罗伯特的眼睛。

    “okay,i'llgo!”我收起那本书,把支票夹在里面,拎着我的皮箱,走向门口。

    罗伯特看着我打开门,站在原地。

    我忽然想起我的钥匙还没有交还给他,从今天开始,我不是这里的主人了。于是我又一次停下来,把门关上,准备把钥匙从包里找出来,还给他,从今以后,这个家,只属于罗伯特一个人了。

    罗伯特见我又把门关上,向我走来。

    真是奇怪,我的手伸到包里,一下子就碰到那串冰冷的钥匙,以前,我总是需要很长时间把包里的东西都倒出来,才能找到那串钥匙。我把它拎出来,对着罗伯特递过去。

    他没接,说:“你可以继续住在这里,在你找到新的家以前,你可以住在这里。”罗伯特是个善良的人“你可以。”他又重复到。

    “no,thanks。”我把钥匙塞到他的手里,坚决地拒绝到,并且迅速地打开门,向外走去。罗伯特站在原处,没有动,我把门关上的一瞬间,目光滑过他的脸,即将把门关死的一瞬,他扬了扬眉毛,说了句什么,我只听清楚,他说:“take”接着,就是“篷”的关门的声音。

    我知道,他最后说的那句话是“takeagoodcare。”

    于是,罗伯特先生,我的前夫,留给我的最后的印象只有他的半个带着美国式的洒脱的笑容的脸,以及那句我只听到一半的“takecare”

    嘟嘟的家住在潘家园,我赶到她家的时候,月亮已经升起来了,又圆又亮,庞大得一点也不像月饼,倒更像一个豆饼。

    我看着豆饼一样,又大又圆又明亮又澄净的月亮,忽然就想起欧文说过的一个笑话,说他跟罗伯特在一个酒馆里喝酒,都喝多了,出来的时候,罗伯特看着天上的月亮问他“欧文,我确定自己喝醉了,天为什么这么亮?请告诉我拿个是太阳,哪个是月亮。”欧文说,他自己也喝多了,对着月亮看了半天,最后说:“真是对不起,兄弟,你知道,我也不是本地人。”想到这里,我不禁哑然失笑,以前的日子好象都是跟欧文或者别的朋友一起度过,真是快乐。

    我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想起欧文和他说过的这个笑话,大概是因为刚刚失去我全部的生活之后,心里的一阵空吧。

    嘟嘟今天在家里请客,来的朋友们多数都是外国人,她的同事和朋友们,还有她的男朋友万宇。

    嘟嘟是个舶来品,美国出生美国长大的中国人,中间被她父母送回中国几年,因此,汉语也说得很遛。她大学毕业在美国工作了几年以后,又被派到北京来当总司令,她其实是罗伯特的大学同学,我跟罗伯特开始谈恋爱的时候,初次见她,我们俩就惺惺相惜,无论在美国还是回来中国,嘟嘟都始终捍卫着她的黑头发,她有黑亮又健康的一头黑发。

    当我与前夫罗伯特刚刚结识的时候,嘟嘟和万宇已经在一起很长时间了,一直也没有听他们有什么大举动的前奏,万宇总是埋怨嘟嘟跟他谈恋爱不怎么认真。

    万宇今年刚好三十岁,他比嘟嘟大三岁,是个国内知名公司里的副总,个子跟罗伯特差不多,不过比罗伯特瘦一些。

    万宇给我开的门,见我手里拎着只皮箱的落魄的模样,带着沉痛的表情拍拍我的肩膀,算是为我的婚姻默哀。

    我对他笑笑,进了门。

    正在举行一个盛大的晚会,中西合壁式的,客厅里放一个大餐桌,上面有各种的水果,有沙拉,有蛋糕和月饼,有许多的酒和饮料。嘟嘟请来的中外的来宾们三三俩俩的散落在房子的各个角落里,窃窃私语。我的出现甚至没有引起他们的注意。

    我看到欧文的背影和他爽朗的笑声,没有过去打招呼,只快步地走向嘟嘟提供给我的免费的一个房间。

    在门口,遇到上完洗手间的嘟嘟,她接过我手里的提箱,陪我一起进房间。

    “难过么?”嘟嘟问我。

    “不”我说,坐在床上“只是有些累了。”

    “我想,你需要一个新的男朋友,今晚是个好机会,打扮漂亮一点,joyus!”我注意到,嘟嘟今晚着实是漂亮,黑色的吊带长裙在客厅暧昧的灯光里性感十足,她与我同岁,我们一起的时候,嘟嘟一会像我的妈妈,唠唠叨叨,高兴起来的时候,又会像我的孩子,抱着我又蹦又跳的。她是个名副其实的香蕉人,外面是黄皮肤,可里面全是纽约人的思想,我喜欢嘟嘟面对着生活的洒脱,睿智和真实,因为那些都是我可望而不可及的东西。

    嘟嘟把她裸露的胳膊搭在我的肩膀上,使劲盯着我的眼睛,仿佛把他此刻的洒脱和热情都传递给我,融化我的默然。

    的确,我对任何事情都失去了兴趣,不是因为离婚,离婚对我和罗伯特都是解脱。似乎也不是为了别的什么,因为本来也没有什么令我不如意的事情,就是觉得累了,懒得动弹。

    “高兴点儿!不许不高兴。”嘟嘟摇撼着我的身体“现在,你去洗个澡,一会打扮好出来跟大家一起h!”

    我把支票从包里拿出来,递到她的面前“你跟万宇不是想开酒吧么,现在我可以把钱借给你们了,我不想用这笔钱。”

    嘟嘟打开看了一眼,叫起来“二十万美圆!现在你真是很有钱了,喂,全部都借给我?”

    “不是借给你,你借给你们的!”嘟嘟跟万宇很早以前就想开一间酒吧,苦于资金不够,我曾和罗伯特商量借点钱给他们,嘟嘟却说,算我们股份也可以,这件事情只说了一次以后,就再也没有提起过,如今,我有了这些钱,不如给他们去开酒吧来的实在。

    “我很高兴你借给我们钱,可是yuki,我看见你又觉得和难过”嘟嘟一脸严肃地看着我“你知道robert是我的同学,好朋友,我知道他在这件事情上不负责任,可是我不能说什么,你也是我的好朋友,我希望你过得好,可是我又不知道为你做点什么,你希望我做什么就告诉我,ok?”美国人就是这样,永远尊重别人的私生活,再好的朋友也不会去介入感情上的事情,这正是我所希望的。

    我看着嘟嘟,忍不住眼泪哗得就流了出来“不用,你什么都不用为我做,很谢谢你这些日子以来陪伴着我,还有还有,这个房间。”我不能多说话,我感觉到喉咙里面酸酸的。

    我想我唯一感谢罗伯特的地方,可能就是我通过他认识了嘟嘟。

    够了,我想,这足够了。“嘟嘟,我现在去洗澡,一会我们一起happy!”我起身去浴室里洗澡,久久地站在浴室的镜子前凝视我的身体,我爱她,伴随着婚姻的结束,她重又只属于我一个人,感谢上帝给我这个身躯,还有我的灵魂。

    浴缸里放满了水,整个浴室里弥漫着熏衣草的香气,镜子逐渐变得模糊,让我看不清楚我自己。

    踏进浴缸里,温热的水刺激我的毛孔,那股温度透过毛孔渗透到我的身体,然后弥漫开来,带拉一阵暖意。

    我把身体全部浸泡在水中,让温热保卫着我,有仿佛被一个什么人紧紧地抱着。

    是的,我的身体的确有些寒冷,累了,也倦了。

    我闭上眼睛享受着这温暖,我很清楚,自己没有睡着,但却做梦了。

    是在一个盛大的宴会上,在长安俱乐部,一个朋友结婚十周年的庆祝会上,我穿了一件银灰色的紧身上衣,咖啡色的裤子,跟朋友们一起边喝一杯漂亮的叫做“红粉佳人”的酒,一边聊着许多关于以前的话题,那是我以前的大学同学,跟一个马来西亚华人结了婚。

    罗伯特出现在宴会上,手中拿着一个精致的盒子,是送给我的同学的结婚十周年的礼物。朋友拉着我的手,一起去迎接他,并且给我们介绍到:“这位是来自美国的罗伯特,哥伦比亚大学的博士。”

    “你好。”罗伯特向我点头,并没有笑容,他显得很骄傲。

    “你好,”我向他礼节性的微笑,并且伸出我的手“yuki。”他握了握我的手,对着我笑了笑。

    朋友说“yuki是williamruskin(威廉。罗斯金)的好朋友。”william是美国著名的哲学家,哥伦比亚大学的教授,我在一次去美国的飞机上偶然的认识了他,一见如故,成了忘年交。

    罗伯特在惊讶之余,又看了我两眼,于是在朋友离开的时候,我和罗伯特聊天的时候,他说:“我简直不能相信你是william的朋友,你知道他在哥伦比亚甚至全美国都是出名的古怪的一个老头,我在哥伦比亚大学一直上到博士毕业,都没见他笑过几次。”我笑了笑,觉得没有必要在这件事情上解释什么。

    “这就说明了一个问题,多么古怪的老头,也喜欢结交好姑娘。”见我笑而不语,罗伯特自己又说下去。

    我被他的表情逗乐了,他说“好姑娘”的时候,眼睛含情地望着我。

    我想我首先是爱上了罗伯特的眼睛,他的那双像湖水一样宁静,像蓝宝石一样放射出光辉的眼睛的确是太迷人了。

    那天离开,我们相互留了电话,没过多久,我在美国大使馆又遇见他,又过了没多久,我们开始谈起了恋爱。

    罗伯特是个讨人喜欢的男人,从我认识他的时候起,到我与他离婚,一直没有断过有女孩向他示爱。

    有回我们和他的一个朋友一起去一个酒吧喝酒,一个女孩老远对着他妩媚的笑着抛来一个飞吻,他的朋友欧文喝醉了酒,用英文对罗伯特坏笑这说到:“我敢保证,他是个妓女,我真想找一帮兄弟把她强奸了!”

    “不用你强奸,”罗伯特用美国式的幽默看着欧文笑“如果你愿意的话,她能给你很多钱。”美国的男人们在一起很容易就谈论女人,带着欲望去谈论,有时候难免显得龌龊,但很真实。

    欧文就看着我,带着坏笑对罗伯特问到:“yuki给了不少钱吧。”

    “不,我没钱!”我马上说到。

    欧文对着我哈哈哈哈地狂笑,然后说“鬼才相信!”就起身,晃晃悠悠地向吧台走去,在那里,有好多专门泡老外的中国小妞儿。

    罗伯特含情地看着我,酒精让他的脸变得绯红,像是涂了胭脂。

    “yuki你知道,我是不会收你的钱的。”罗伯特带着坏坏的笑容开玩笑说。

    “不,应该给,等我存够了钱以后。”我不再看他的眼睛,低头喝酒。我知道,如果我再看下去,一定会拉着他的手回家,然后给他钱的。

    那天,我们仨都喝醉了,去了罗伯特的家,我睡在他的床上,他睡在地板上,欧文睡在客厅的沙发上。

    半夜里,我口渴了,罗伯特从地上爬起来去为我倒杯水,因为没有开灯,我只能凭借感觉在黑暗当中判断着他递来的杯子的方向,结果,大半杯的热水都洒在我的大腿上,我疼得叫起来。

    欧文在客厅里,听到的叫声,很大声音的用英文骂到:“robert你他妈的叫yuki闭嘴,别让她叫。”我小声的用英语骂欧文:“他妈的欧文他整天想什么?”

    “他想你一定给了我很多钱。”罗伯特在我耳朵边上说。

    我穿着罗伯特的一条又肥又大的短裤睡觉,上面也是他的大背心,现在裤子和床一起湿了,罗伯特的手顺着我的小腿滑到大腿湿漉漉的被水烫到的地方。

    他的手很轻,像一条愉快的蛇游离在我的腿上。

    他把嘴唇贴在我的腿上,我像被电到似的,忘了疼痛,沉浸在一种温柔里面。

    他的性感的嘴唇贴到我的耳边,带着某种渴望问到:“痛吗?”“不痛。”我摇头,脸颊无意中触到他的嘴唇,像是丝绸滑过的感觉。

    他的嘴唇瞬间盖住我的嘴唇,抱着我,用他的舌头点燃我的欲望。

    早上我醒来,罗伯特在睡着,阳光洒在他的脸上,他的嘴唇轮廓分明,我情不自禁地在他的额头上吻了一下,他醒了,什么都不说,双臂紧紧抱着我。

    客厅里的电视机传来嘈杂的声音,证明欧文已经醒了。

    我在robert的怀里,像只小猫似的,接受他的爱。

    一个白天,一直是我们三个人在一起,我看着欧文总忍不住想起他昨晚的咆哮:“robert你叫yuki闭嘴!别让她叫!”我觉得有点不好意思,而欧文却好象忘得一干二净。

    两个月以后,我跟罗伯特结婚了。

    婚礼是在纽约举行的,我的父母的签证遭到了美国大使馆的拒绝。

    美国大使馆是欧文工作过的地方,罗伯特也曾经在那里工作,我们没有给欧文打电话,直接约见了签证官,美国人不讲人情,只讲程序是否合理。

    签证官是个黑人小姐,丰满得有些夸张,特别是她的胸,像两个经过发酵的大面团。欧文有时候经常开玩笑说起的那个令他神往的大使馆里的女人一定就是她,我想,欧文是喜欢健康又丰腴的那种女人的,当然,最好还有钱。

    “我想知道,为什么不能签我的父母的签证。”

    “你的理由不充分。”签证官说的简单扼要。

    “我是中国人,我的婚礼一定要我的父母参加,这是我们中国人的传统,如果我的父母不能出席我的婚礼,我不能结婚。”我说得斩钉截铁,罗伯特当时就站在我的身边。

    “我想,应该没有问题,她即将成为一个美国人的太太。”罗伯特说。

    美国使馆对中国人的态度恶劣在使馆里面是有名的,但对在中国生活的美国公民却是呵护有加,任何一个在中国的美国人,都可以在每个周末的固定的时间里,跟签证官约见,关于是否给中国人美国签证的问题谈自己的意见,也可以就个人在中国的生活上遇到的问题请求使馆或者其他同胞的帮助。

    罗伯特又跟黑人小妞谈了些什么我不清楚,但三个礼拜以后,我的父母顺利拿到了签证,去纽约参加了我的婚礼。

    我妈妈对罗伯特感到十分满意,爸爸一直持观望的态度,他不相信我跟罗伯特能够完全抛开东西方文化上的差异,过一般的家庭生活。

    后来的事实证明,他是对的,结婚不到一年,我们就结束了。

    美国人是跟着感觉走的动物,我想大概也有遗传的因素,罗伯特的爸爸前后结婚了四次。

    传来铛铛铛的敲门的声音,嘟嘟的声音接着传来“yuki,你还在吗?yuki?”我马上张开眼睛,回答到:“是的,嘟嘟,我在,马上好了。”

    “ok,我们等你。”

    我从浴缸里出来,擦干身体,换上一条很惹眼的红色的裙子,把头发束成一个高高的辫子,走出去。

    欧文正好一转身,看见我,似乎他想迅速地把目光移开,可是,我已经朝着他微微地笑了。

    他只好也朝我笑笑,向我扬了扬手中的杯子。

    好象听嘟嘟说,欧文最近交了一个女朋友,我走向欧文,问他:“女朋友没来?”

    “不,她只是一般的朋友,她不喜欢,去跟别的朋友去了酒吧。”

    “美国人?”

    “不,中国人。我们中国人就要跟我们中国人在一起。”

    我笑笑,跟他碰了一下杯,心里想,连他爷爷都是在美国出生的,居然他还敢说自己是个中国人?!

    “你比较适合找美国人欧文,你是个美国人。”我直言不讳。

    欧文是个酒鬼,他几乎每周都到pub里面喝得摇摇晃晃。

    在北京,警察对付开车的酒鬼有各种各样的办法,只除了对欧文。有一回,在长安街上,警察检查司机是不是喝酒,欧文那天在我家和了十几瓶啤酒之后一个人开车回家,在我同罗伯特谈恋爱的时候,他总是喝酒到很晚,就睡在客厅里,我们结婚以后,换了一个更大的房子,他却从来也不睡到房间里,多晚都坚持回家。

    那天,在长安街上,警察拦下了他的车,根本不用叫他对着自己哈口气就恩能够闻到欧文满身的酒气,一把将他从车上薅了下来,欧文的汉语说得不错,但不是普通话,一付纯粹的中国人的长相,再加上满口的广东普通话,警察把他当成了一个外地来京的酒鬼了。

    “我是美国人。”欧文一下车就声明,拿出护照,警察便束手无策了,还得派人把他送回家。

    欧文已经习惯了这种待遇,越来越喜欢待在北京,而我,在北京这个空旷的大都市里,除了那张支票,真的一无所有了。想想这些,也真觉得悲哀。

    那次晚会以后,在1999年的10月1日,我去了美国,念了一年多的书,中间发生了许多令我意想不到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