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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个星期前我还是一名记者,有一种好听的说法叫无冕之王。一个星期之后我成了一名逃犯。
以后该怎么办?
我还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一点主意也没有的时候。
怎么当时就跟着他们一起跑出来了?这可和跟着别人后面闯红灯不一样,从众心理害死人啊,这一跑谁还信你没杀人啊,还多一条越狱的重罪。
可难道让自己再回去自首?这又不太甘愿,好不容易才站到自由的阳光里,以前从来没觉得风轻轻吹在脸上是这么的舒服。
我心里犹豫挣扎,对此后何去何从拿不定主意,人也看起来有些彷徨难耐。我这时正在一所公共厕所门前,这样子的徘徊,给人的感觉是想进又不敢进,很快就有一些人把怀疑的目光投了过来。
“叔叔,旁边那个画着烟斗的才是男厕所。”一个好心的小学生跑过来对我说。
“啊,哦哦唔唔。”我这才意识到自己是在女厕所门前磨蹭,却没办法一本正经和这小孩子解释,只好跑的远一些。
可爱的小朋友这么一闹,看我的人更多,让我很想就此抱头鼠窜。但是不行,还要忍下去。我憋着让自己尽量不去看女厕所的方向,心里大骂寇小丫头怎么可以把一个厕所上这么久,她在里面玩起了过家家吗?
“哥。”我正装作低着头观察两只合作无间搬食物的蚂蚁,一个让我大松口气的声音传来。
我抬起头,就明白了自己为什么等了这么久。
我们两个人在看守所里关了这么些天,逃出来之后整个形象比乞丐好不了多少。我是男人,又粗枝大叶惯了,刚才在厕所里洗了把脸,又用水把头发往后一拢,拿十根手指当梳子稍微理了几下就算完事,耗时三分钟,可寇云是女孩子,还是个长得不错的女孩子。
曾有个女性朋友告诉我,女人早上起来耗在自己脸上的时间两小时并不算多,这样想来,尽管没有用什么化妆品,寇云花这点时间打理几天没管的仪容,并不过份。
牢房里的光线不好,刚逃出来那会儿惊魂未定,寇云更是跑到头发都被汗粘在脸上,现在这么一看,她好像长得比不错还要好一点。
她大概把头发都洗了一遍,湿湿的散着,弯弯的眉梢和细挺的鼻尖上还有水珠,一双眼睛狡狤灵动,见我这样打量,嘴巴笑成弯月,露出尖尖的小虎牙。
“走啦哥。”她伸手挽住我往前走。
其实以她飞扬跳脱的步伐,应该说是拽着我往前走。
只是没走几步寇云就松开我,皱着鼻子说:“你身上的味道好难闻。”
“你也好不了多少。”我反唇相讥。
“哪有!”她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别过脸去。
看她这般的神情,我在心里嘀咕,莫非她还真认我做哥了?
两个人嘻笑着走了一段,看到一个免费公园,很有默契地一齐折了进去。这是个老公园,走不多远就是个有坡度的小林子,树干粗大,枝繁叶盛,隔绝了阳光。
走在林子里的小径,我们两个都沉默了下来。
寇云在一条青石凳上坐下,她腰里好像别着什么东西,弯腰的时候硌着了,用手略微扶弄了一下。
我早就看出她腰上鼓出一块,既然我们两个的关系好像很亲近的样子,就出言问她:“那是什么东西?”
寇云把手伸进衣服,将那东西拔出来递给我。
我的手一沉,心脏剧烈地跳了一下,顿时觉得手有些发软,险些没扔在地上,第一反应把头飞快地往两边转,看有没有人在旁边。
好在这是夏日的午后,公园里没什么人,这个小山丘的林子里,就我和寇云两个。
这是一把枪,还带着寇云的体温。
“哪儿来的,这不是被兔唇抢去的吗?”我压低声音问她。心情紧张之下,浑然没想到兔唇只是我给那大汉杜撰的外号,寇云可不知道这是指谁。
“咦,你也是这么叫他的吗?”寇云瞪大了眼睛,好像我和她给兔唇起了同一个外号这件事,比手上这乌黑的枪还重要一般。
我抓着枪摇了摇:“问你这个呢。”
“不是兔唇的那把啊,我看这东西比刀什么的厉害多了,地上有一把,就顺手捡啦。看以后谁敢欺侮我。”寇云露出得意的笑容,仿佛做了一件很棒的事,摇着尾巴等我表扬。
我晕的看她的眼神都涣散了,忙定了定神,说:“不行,这东西不能拿。”
寇云的小脸立时苦了下来:“什么呀,要还回去呀?”
“你知不知道这东西代表什么?”
寇云无辜地大力摇头。
我叹了口气,说:“警察丢枪是很严重的事件,本来我们越狱已经够严重的了,拿着枪的兔唇肯定是重点缉捕的对像,没想到你也拿了一把,这绝对是自找大麻烦呀。拿着枪的逃犯,必要时是可以直接击毙的懂不懂?”
看着寇云眨眼睛,我强调说:“击毙,就是打死!”
“哎呀,扔掉扔掉!”寇云一下子跳了起来。
“你才知道麻烦呀。”我盯着她看,把她盯到乖乖低下头,重新坐下来。
还真像一个顽劣的妹妹呀。我不禁在心里这么想。
不过我刚才讲的绝对不是危言耸听,希望警局的监控系统没有拍到寇云捡枪的画面,否则就大大的糟糕。如果公安系统真的完全发动缉捕我们,恐怕躲不了多久就得被抓住。
我又不准备拿枪做大案,也不准备在警察发现的时候公然持枪拒捕,带着枪在身上,除了麻烦还是麻烦。
“不能随便扔,还是埋掉吧。”
趁着四周无人,我蹲下身子,直接拿枪做工具,在青石凳边的一颗大树下挖起坑来。至于枪是不是会挖坏,谁管它。
寇云得了我的嘱咐,在旁边站岗放哨,以防被人发现。
“喂,你捡枪的时候动作大不大,要是真被拍下来就糟糕了。”我一边挖一边说。
“不大,绝对不大。再说那时候这么乱,有谁会在旁边拍照呀。”
“小姐,你不知道有种东西叫摄像头吗,警局里装很多这种东西的。”我歪过头看她。
(2)
寇云不好意思地摇头。
“还有种东西这几年很流行的,叫针孔摄像,你要是不知道会很危险的。”
“针孔摄像?和打针有关系吗?被扎到会不会很痛?”寇云一脸怕怕,看到我一副败给她的模样,不好意思地说:“哥,我从村子里出来不久,很多东西都不太懂的。”
“你们村子是与世隔绝的吗?”我知道现在农民也很新潮的。
“差不多吧,我们基本上都不出来的。”
我心里好奇,不过还是先解释了什么是摄像头和针孔摄像。
“哥,你放心吧,我速度很快的,摄像头多半拍不到。”
我摇摇头,心想这小丫头还在嘴硬。
这时候我已经挖出一个颇深的洞,枪管里也塞满了土。我把枪放进去,站起来用脚把旁边的土拨进去,却突然想到一件事。
先前从看守所里逃出来的时候,自始至终,寇云都拉着自己的手往外冲,一步也没有停过,她怎么会有机会捡枪?
莫非是别的什么人捡了在奔跑中递给寇云,她把这一点瞒着我,现在却看着我把枪埋掉,这个满口叫我哥的小女孩,究竟有怎样的图谋?
我心里方自一懔,又觉得不可能。这把枪应该就是警察被踢飞的那一把,踢飞的方向,也和当时人流冲出去的方向差不多。可在我的印象里,没有一个人弯腰去捡过枪啊。
寇云说她捡枪的速度很快,难道说这并不是嘴硬,确实很快?在奔跑中不弯腰捡起地上的一把枪,并不是说就绝对不可能。
我脑中浮现起这样的画面:一群人发了疯似的拼命往看守所外面跑,混杂在其间的一个小女孩在奔跑间以脚尖轻轻一钩一挑,地上的枪腾空而起,被她一把抓住,塞进衣服里。这整个过程可能只需要一秒钟。
难道会是这样?
然而这样的动作,一般人是绝对做不到的,就算是警官学校的优秀毕业生,肯定也做不到,因为一般的对抗不需要用到这种程度的技巧。
那么一个能在快速奔跑中完成这个动作的人,要经受怎样的训练,又为什么要经受这样的训练?
这样一路想下去,我发现这个名叫寇云的女孩着实不简单,脚上的动作也放慢了。
低头看看土已经差不多被踩平,我转回身看着寇云。
“你真的不要这把枪了吗?”
“当然不要了。”寇云不好意思地笑笑。
我心里又犹疑起来,受过这种程度训练的人,肯定不会无目的的行动,这小女孩取了枪,却隐藏得如此蹩脚让我发现,并且眼睁睁地看我拿枪当铲子糟蹋,这说不通啊。
“你刚才是怎么捡枪的,你不是一直跑在我旁边吗?”我犹豫再三,还是问了出来。当记者这些年我见过各种各样的人,实在觉得这女孩不像有坏心。
“啊”寇云竟然被我问了个张口结舌。
“我跑的时候一踢,这个枪就到我手上啦,哈哈。”
这个回答倒是和我设想的一样,不过看这小丫头吱吱唔唔,显然是我想错了。
看着她强自镇定的拙劣表现,虽然心情沉重,我也实在有些想笑,随手捡了块石头扔在她前面,说:“你就把这石头当枪,再踢给我看看。”
小丫头来回拨弄了好几次,脸上淌了好几道汗,最后退出老远,恶狠狠地冲上来抬腿冲石头就是一脚,石头“嗖”的一声不知飞到哪里去了。
她冲我一摊手:“没办法,刚才那是危急关头,超常发挥,要不我们回去再来一次,说不定就行了。”
看她装得像真的一样,活脱脱一个惫赖的刁蛮丫头。
现在看来,虽然她不肯说实话,却也只属她不愿告人的私人隐秘,而不是存心要算计谁。我也就不再追问,事情的确蹊跷,可谁没有点秘密呢。
我重新蹲下身子,从旁边连根挖了颗草,移植到枪上面,算是做了最后的掩饰。
“哥,你想好没?”
“什么?”
“接下来该怎么办啊,我们不会很快就被抓回去吧,被抓回去会怎么样?”寇云胆气不足地说着,抓着我拼命跑出来,现在她也知道怕了。
“你身上有多少钱?”我问。
寇云东摸西摸,整出一小堆角子和几张纸币。和我身上的加起来也不足一百元。
这点钱能干啥?
“我的包都被警察搜走啦。”寇云愤愤的说。
“不过本来就没什么钱,要不然也不会”她吐了吐舌头。
我想起来她是怎么会被抓进来的,果然不会是个有钱的主。
“你本来就没什么事,估计警方不会花大力气抓你的,你在广州打工吗,换个城市多半能混过去吧。”
“我没地方去呀,你不会要赶我吧,不行,我要跟着哥。”寇云的小脸垮下来,眼巴巴的看着我。
“没地方去?我都没问过你,你到底是干什么的,不工作吗?”
“我是出来找哥的。”
“找找我?”我一脸惊愕,怎么会是找我的?
“不是,是找我亲哥哥,他叫寇风。”
(3)
哥来哥去的,实在是让人误会,我忍不住在心里冒出来这么一句念白:你到底有几个好哥哥
原来寇云所在的村子,位于湖南的一片群山中,和外界几乎不来往,电都没有通,到邻近通电通公路的村子要走上近一天的山道。这村子自给自足,村里的孩子也不送出去读书,由大人自己教,长大了也不出山,就这么祖祖辈辈守着家乡过下来。村子里的长辈隔很久才到邻近的镇上去一趟,所以教孩子的内容比旧时的私塾先进不了多少,就是古文历史地理,还有些微的物理化学常识,更有些是教错了的。寇云不知道摄像头是什么便是这个原因,就连照相机啊枪啊她也只是模模糊糊晓得一点而已。
不过年轻人究竟是好奇心强,长辈偶然出去回来,透露出的些许内容,就让村子里仅有的几个年轻人心动不已。五年之前,寇云的哥哥寇风瞒着村子,深夜离开,留下一封简短书信,说要去见识外面的花花世界,三年之内一定会回来。
结果这一去就是五年,渺无音讯。
寇云和她的胞兄自小关系就极好,寇风一走,她每日里在村头张望,盼寇风有一天能带着给她的礼物回到村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终于在三个多月前的一天,她决定自己去把哥哥找回来。当然,和寇风一样,也是留书一封,夜半三更偷偷溜走。
听她说了这一段故事,我心里却在偷偷的想着,看寇云说到寇风时思念的神情,两人的关系肯定是好的,但以寇云这样的性子,如果说偷跑到外面只是为了找哥哥,我是说什么都不信的。
到今天居然还有这样的村子,着实令我啧啧称奇。倒不是说这村子的落后,我知道在一些地方的原始森林中依然有一些部落,非但不通路不通电,生活方式甚至比寇家村更落后。让我奇怪的是寇家村在思想观念上的封闭。明明隔段时间就有村里人到镇子上去,见识了现代文明之后,怎么会回去依然这么守旧,连下一辈都自己教,而不谋求送到外面有个好前途呢?
在现在的中国,都是越穷的地方,越希望自己的下一代能走出去,可寇家村反而禁止儿孙外出,搞得寇云寇风要出来闯世界还非得深夜留书溜走,这是怎么回事?
如果寇云真是从小长在村里,那么她刻意隐瞒的一手奔跑中拾枪的本事,就是在村子里学的。这寇家村恐怕隐藏着不为外人所知的秘辛呢。
这和我并没有关系,我自己的事情才真正是要命,身背离奇血案,更有警方缉捕不过在青石凳上坐了这么久,我已经有了初步打算。
“寇云,听我说,你也许并没有什么大事,原本在这一两天就要被释放的,但我肯定是会被重点照顾的。虽然和你相处得很愉快,但要是你一直跟着我,什么时候警察把我逮到,你就跟着一起倒霉啦。”
寇云没有说话,眼睛使劲眨了两下,然后就变得雾蒙蒙的,很快凝聚成形在眼眶里滚来滚去。
我叹了口气,说:“你也叫了我这么多声哥,所以我是真心为你好,找份工作,有稳定的收入再想办法找你哥哥,警局那种地方,进去一次就足够了。”
寇云小嘴一瘪,眼睛又眨了一下,泪蛋蛋就掉了下来。
我摇摇头:“你想想清楚,真要跟也随你,只是我觉得这实在”
我话还没说完,寇云就欢叫一声,抱住我的胳膊使劲摇晃,脸上笑逐颜开,虽然泪痕犹在,却哪有半点悲戚的模样。
“我很厉害的,不管是逃警察还是查真凶翻案,一定可以帮到你的。”
“你哪里厉害了?”我轻轻抽出胳膊问。
小丫头的嘴像金鱼一样张了几下,却没说出话来。
“知道啦,你又聪明又漂亮,肯定能帮到我。”
“就是,这些人家自己都不好意思说的嘛。”寇云满脸都是笑。
“走吧,我还需要打个电话。”
这时太阳已经失去了大部分热力,开始向西倾斜。
公园门口是个书报摊,经过的时候,看见今天的羊城晚报已经到了,正放在最醒目的位置。头版上一个黑色的大标题让我心里一紧,掏钱买了下来。
没想到羊城晚报记者的消息这么灵通,当天就把这宗越狱案子报道了出来。
读完整篇报道,一个盘垣在胸口许久的问题终于得到了解答:为什么我们这么轻易就逃了出来?
原来今天正好是广州公安系统的身体素质考核暨比武大会,不达指标是要下岗的。所以看守所里大多数的员警,都去长跑和跨障碍了,而这看守所多年没出过犯人逃跑的事,尽管人少了一大半,也没加强警惕,这才出了事。
或许是因为时间紧,报道并不太详细,只说总共有二十三名嫌犯逃走,没登载嫌犯的姓名和照片,让我大大松了口气。
不过最后,被采访的广州市公安局局长表示,对重要的逃跑嫌犯,会发布全国通缉令,这真是个糟糕的消息。
“咳,我是那多。”拨通了梁应物的电话,却讪讪着不知该怎么说下去。我可是在公用电话打的,得想想怎么措词不会让旁边的电话老板报警。
“听说你越狱了?”梁应物很从容的问我,倒把我小吓了一跳。
“咳咳,一不小心就跑出来了。”
“等到你的电话就好,晚上我来广州,见面再详细说。”
梁应物说话依然是这么干净利落,问了电话老板我现在所处的路名,和梁应物约在前面的路口见,他已经打听好,六点多有一班上海飞广州的班机,我们把见面的时间定在晚上十点。
“你那个朋友,可靠吗?”我挂了电话,寇云期期艾艾地问。
比你更可靠当然这只是我在心里想想的。
“很可靠。”我肯定地回答她。
“那我们晚上能不能吃顿好的?他一定会借你钱的吧。”
我握紧了拳头。还以为她在担心什么
“我们一共也没多少钱,你想吃什么好的?”
寇云两眼放光地望向某个方向。
我胆颤心惊地跟着转过头去。那里是——麦当劳
真是纯朴的姑娘啊。
寇云近距离望着面前的麦乐鸡套餐,还没吃表情就已经很满足。
还好,和我原本的担忧相反,寇云的饭量并不大,一份套餐就打发了。我可是见过一个人能在麦当劳消费七八十元的主。
(4)
而我只是一个巨无霸汉堡,足矣。
还是要省着点,虽然我的确准备向梁应物勒索钱财,不过吃完饭还有很长一段时间要消磨,我可不愿意站在大街上乘几小时的凉。
“喏。”我把一张餐巾纸推到她面前。
“干嘛?”
我指了指她的嘴。她左手鸡块右手薯条,不同颜色的浆汁分别粘在两侧的嘴角上。
一截舌头在嘴巴周围迅速溜了一圈,清理的结果让我看了直皱眉。
“吃完一起擦啦。”寇云拿着薯条的手向我摆了摆,一滴蘸上的番茄浆“嗖”地飞上我的鼻尖。
我哭笑不得,那张餐巾纸只好自己先用了。
看着寇云把最后一根薯条送进嘴里,还意犹未尽地吮了吮手指,我把手指向厕所:“你还是直接用水洗吧。”
寇云应了一声,快活地一路小跑进了洗手间。
我忽然觉得,真有这么个妹妹也挺好的。
“你偷跑出来这么些日子,都是怎么过来的?”等寇云洗完小脸小手回来,我问她。
“刚出来的时候呢,什么都不懂,在附近的村镇县城转了好久,问了好些人,都不知道我哥哥。”寇云说到这里不好意思的笑笑:“现在我才知道原来外面是这么大,人这么多,我哥既然从家里跑出来,当然不会只在附近转,时间又过去了那么久再后来,我碰到一个人,他说可以帮我找哥哥。”
“哦?碰到好心人啦。”
“是呀,好心人带我坐了好久的火车,把我卖到一个村子里啦。”
我吓了一跳,寇云虽然不是个笨丫头,相反还鬼灵精怪的,但第一次出村子,什么都不懂,被花招极多的人贩子骗了也不奇怪:“那后来呢?”
寇云一撇嘴:“后来?跑呗,那个想娶我的老男人一看就恶心。”
“你就这样跑出来了?”我瞪大眼睛看着她。
“是呀。”寇云轻描淡写地说。
被人贩子卖掉的女孩都想跑的,但极少能真跑掉,基本上都会被抓回来打一顿,再跑再打,直到认命为止。那些地方偏僻,村民又凶悍,邻近村庄彼此互通一气,花大钱买个花姑娘,肯定看得死死的。
不过想到寇云的本事,我也就释然了,天知道她受过怎样的训练,那些要抓她的村民再强健也都是普通庄稼汉,怕还吃了她不少苦头呢。
“跑出来以后,才知道已经在广东,所以呢就一路流浪来广州啦。也没特意找哥哥了,外面太大了,还是先好好玩嗯嗯熟悉一下。”
我看她满不在乎地说着,心里却知道在广州这么个混乱的地方,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可不是这么容易在街头生存的。寇云并没有向我诉苦,但她这三个月所经历的危险苦难,恐怕比一个都市寻常少女十多年的总和还要多。就是因为受了很多磨难,在看守所被我这样一个素昧平生的陌生人挺身保护后,她才会敞开心扉的全然依赖我吧。她怎都不愿一个人离开,宁愿冒着被警察抓到的危险也要跟着我,恐怕正是受够了那种孤苦无依,需要对人处处提防的生活。
心里感慨着,嘴里随口问道:“你吃饭睡觉怎么办?从家里拿了多少钱出来?”
寇云挺起胸说:“哪可能,我可是赤手空拳闯世界的。钱嘛,哼,这里到处都是坏人,我就劫富济贫啦。”
我心里暗道未必吧,只偷坏人的钱,那她是怎么被抓进来的呢?转念一想,她是偷面包进来的,不是钱。
寇云在标榜自己“劫富济贫”的时候不知道收敛一下,搞得周围桌子的人都往这边看过来。
“走啦。”我忙一把拉起她往外走。
寇云嘻嘻笑着,我把门拉开,让她先出去。
她突地掂起脚尖,在我面颊上轻轻琢了一记。
“哥,你是我这几个月碰到的最好的人呢。”她在我耳边说,然后精灵般飘出去。
门外的风吹在我的脸上,湿润的地方微凉。我摇了摇头,走出门去。
出了麦当劳往前的街角就是和梁应物约定的地点,不过现在离十点还有几小时。拐过街角走不多远就有几家酒吧,我和寇云此时就坐在其中一家的二楼,隔着栏杆就是跳空的一楼演艺池,那里的两座高台上,穿着三片布的辣妹们正在跳着劲爆的热舞。
身上的钱正够要两瓶啤酒,打算慢慢磨到十点钟。
“奇怪的味道。”寇云吧咂着嘴说。
“你没喝过酒吗?”我问。
“喝过村里自己酿的粮实酒,味道很不一样啊。”
“那当然,你酒量怎么样,少喝点。”
寇云当即大大喝了一口。
“没事其实味道真不怎么样。”
她啧啧嘴,又把目光移到两个热舞女郎的身上,两眼放光。我看她坐在那里,手脚却随着音乐扭来扭去,好像恨不得也跳上去一般,真是个好动的小鬼。
两个女孩跳了足有半个多小时,这才退到后台休息。这种全身上下没有一处不动的运动,让我跳十五分钟大概就吃不消了。
音乐并得舒缓下来,分贝也不那么大了。刚才那样子,根本就没办法说话,所以我和寇云一样,只能一边紧紧盯着两具水蛇般狂舞的身段,一边喝冰镇的啤酒润肺定神,其实还满爽的。
“哥,我们接下来是不是要逃出广州?”小丫头看别人跳舞看得一头细汗,兴致勃勃地问我。
我差点被啤酒呛到:“虽然我是不准备继续待在广州,不过你能不能用好听一点的词,这不是在玩躲猫猫也不是在玩追捕游戏,说到逃你有必要这么兴奋吗?”
“哦。”寇云应了一声,不过没过多久,又憋不住,低声问我:“那我们会偷渡去哪里啊?是不是要找蛇头,从陆上越过边境,还是坐船啊?”
(5)
好在我没在喝啤酒,真不知道她在外闯荡的三个月都知道了些什么,回道:“那你觉得去哪里比较好?”
寇云皱起眉头,很认真地盘算着,喃喃地说:“要隐蔽,不能被人轻易发现,要热闹一点,人多一点,这样不容易被注意到。还要舒服一点,不能太亏待自己。”她说着声音渐渐低下去,我也听不清她又嘟囔了些什么,突然听见“咕噜”一声,她吞了好大一口口水。
“想好没有,去哪里?”我催促她。
“我们偷渡去迪斯尼好不好?”她涎着脸问我。
如果手头有黑笔,我一定在额头上画三道粗黑线,来应衬我此时的心情。
寇云满眼的梦幻,还在说着:“有过山车坐,有动画片看,有棒棒糖吃,还有棉花糖。”
“你知不知道什么叫偷渡?”
寇云直了会儿脖子,终于摇了摇头:“有点知道,还有点不知道。哥,我又饿了。”
才吃完麦当劳没多久,哪有这么容易饿的,怕是想到棉花粮,馋的吧。
“没钱,忍着。”我没好气地说。
“知道不可能,我就是做做梦啦。哥,你会去哪里啊?”
“反正不可能去国外,至于到底去哪里可能,北京吧。”
是的,就是北京。不过还没碰到梁应物,或许计划会改变也说不定,所以也不准备在这时和寇云多说,就让小弟拿来两套骰盅,和寇云玩起吹牛。
这是个酒吧里相当流行的游戏,寇云此前从未玩过,但规则简单,一学就会。
每人六个骰子,摇定就不能再动,用骰盅盖着不让对方看见自己的点数。两人十二个骰子摇出十二个数字,一个六比一个五大,两个一比一个六大,理论上最大是十二个六。每个人劲可能往大里叫,一来一往,相互攀升,等到有人觉得对方叫的数实在大的过份,就可以选择开盅,比方叫到八个五,开盅一看两个人十二个骰加起来不到八个骰子摇出的数是五,对方就输,反之则对方胜。
我们约定,输的人吃一口酒,算作彩头。一开始输了两盘我还觉得没什么,可玩到后来,我竟然没有一盘能取胜,这实在是太不可思异了。
我自觉颇会察颜观色,往往还耍些小花招,以往和别人玩,总是赢多输少,今天竟然在一个初学者手里一败涂地。小丫头脸上倒也没什么掩饰,每一次看了自己的牌都是喜不自禁,好似总拿到了绝妙好牌,和我对叫的时候也有恃无恐,要么一路叫上去,要么就开牌,没有一点犹豫。
有几盘实在是输得太过离奇。一回寇云叫到了六个五,恰好我这里一个都没有,就叫开牌,因为除非她的六个骰子都摇到五,不然就是我赢,没想到她居然齐刷刷就是六个五。另一回她叫到了七个六,我这边只有一个,一开牌又输了。还有几次,我的牌非常好,寇云要求开牌的时候,她的牌里只要有一个或两个我叫的点数,我就赢,偏偏她竟一个都没有。
我们本来酒就不多,喝到后来我只能抿一抿,但酒还是很快只剩下大半杯的量。
我停手不赌,盯着寇云的脸看了半天,她只是笑。
她肯定是做了什么手脚,可到后来我全神贯注看她的动作,竟然也无法瞧出一点端倪。
“这啤酒一点都不好喝,哥你还是乖乖全都喝了吧。”寇云把骰盅摇得哗啦啦直响,志得意满地对我说。
“我是让着你呀,你以为我会看不出你在使诈吗?”
“哪有使诈,你说,我怎么使诈了?”寇云虎着脸问我,好像一点都不担心我真的看破她的手段。
见没能诈住她,又说不出她怎么使的诈赌法子,我只好郁闷地摇了摇头,把剩下的啤酒一口气喝了个精光。
这时音乐声突地又震耳响起,刚才的两个女孩重新出现,不过这次却不是在高台上跳,而是在一楼舞池的中央,在射灯轮番的照耀下领舞。在她们狂热的舞姿引导下,越来越多的男女开始进入舞池,随着音乐节奏扭动起来,现场的气氛再次火爆。
小丫头又开始坐立不安,我对她说:“要是想跳,就下去跳吧,不过别跳太久,就快到十点了。”
寇云“腾”就站了起来,不过却来抓我的手:“一起跳么。”
我性格里藏着保守的一面,从来不愿意在这样的音乐里忘形大跳,觉得别人看来一定奇丑无比,所以坚决摇头,死都不肯动。
两个人正在拉拉扯扯的时候,音乐声却一下子轻了下来。我正奇怪不该只有这么短的跳舞时间,却听见喝骂声从下面传来。
我们两个把头伸出栏杆看了一会儿,才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事情。
这酒吧里本就龙蛇混杂,刚才一众人挤在舞池里跳舞的时候,居然有人伸手去摸中间身材火辣的领舞女郎,恐怕还摸了不止一下,那女孩到后来实在熬不下,就给了一耳光。没想到这下捅了马蜂窝,顿时四五个混子模样的男人把那女孩围在了中间。
刚才领舞女孩被吃了多少豆腐已经说不清楚,但叫骂不止的那男人脸上可是手印宛然,几个家伙都喝了些酒,这时候撒起泼来,非要那女孩给个说法。
这女孩估计也没什么江湖经验,碰到这种情况,手足无措,只是哭。
旁边围观的人倒是很多,但看这几个男人气势汹汹,保不准还带着凶器,所以都没有出头的意思,只有一个领班模样的男人在旁边劝解。
那几人看情势越发的嚣张起来,被打的男人先是伸手狠狠扇了女孩一个耳光,又用手掐着她的下巴,污言秽语喷薄而出,却突然大叫一声,捂住头顶,痛呼间血从头上流了下来。
那只砸中他脑袋的啤酒瓶碎裂开来,掉落在地下。
“他妈的是谁?”旁边的几人没一个看清楚这酒瓶从何而来,这时四下张望。围观的人都向后退了少许,以示此事和自己无关。
(6)
还没等他们找出真凶,一人突地指着上方大叫:“小三,小心又来了!”
刚才被砸到的那人闻言抬头,却见又一个啤酒瓶从天花板上垂直就这么掉了下来。或许这人刚才被敲晕了头,看见酒瓶冲自己而来,满脸惊恐,却居然并不逃避,好像要用他的脸迎接这酒瓶一般。眨眼之间酒瓶就落到了他的脸上,这次却没有直接撞碎,碰落到地上才爆散开来。
这可怜的人脸上如同开了酱油铺子,却一声不吭,仰面便倒。旁边一人连忙伸手去扶,结果一齐栽倒在地上。
寇云拍手大笑,我觉得她似乎有点高兴过头,转头看去,桌上两只啤酒瓶早已不见。
心里吓了一跳,拉起寇云就走。等下面那几人回过神来,查查哪桌上少了啤酒瓶,就能知道是这丫头干的好事。我刚从班房里出来,并不惧这几个混混,但马上就要同梁应物碰面,这是至关重要的事,可不想惹这一场风波。
下了楼,从围观的人群背后绕了出去,好在酒帐先付掉了,并没有什么人注意我们。
这时已经过了九点五十分,我拉着寇云,往约定的地点走去,心里却依然狐疑不定。
这酒瓶是寇云扔出去的无疑,可怎么我却对她的动作没有一点感觉,直到看见少了瓶子才反应过来?
虽然刚才我的注意力被楼下吸引,但寇云就在我旁边,她伸手拿瓶子扔出去,照理我眼角的余光会有所觉察才对。
想到先前我紧盯着她也没办法看出她是怎么出千的,我心里微微释然,可这样一来,这小丫头身上的神秘之处不免又多了几分。
更奇怪的是,刚才第二个瓶子落下时我看得分明,并不是一个抛物线,而是从上到下垂直掉落,这才让下面的人分不清楚瓶子从何而来。
要让我无法察觉瓶子是从我身边飞出去的,酒吧里声音嘈杂掩盖了破风声,这倒还罢了,但瓶子的初始速度肯定得快得惊人。这样的速度飞出去,到那人的顶上却要硬生生把向前的势头改成向下,这世界上居然有如此巧妙的运力技巧吗?
寇云年纪轻轻手上就有这样的功夫不去谈它,怎么我却觉得,能让瓶子以这样的轨迹运行,并不符合力学原理?
难道我到了武侠书里的世界,寇云小小年纪是个内功高手,把内力附在酒瓶上,才有这样匪夷所思的表现?
可我分明还记得,逃出看守所的时候,跑了这么点距离,寇云喘的比我还厉害呢。
“把人砸得头破血流还这么高兴。”我佯装骂她。
“那几个人实在可恶,我一进没忍住嘛。”寇云吐了吐舌头。
我心里一沉。果然是她干的。
我到底是什么命,连落难的时候,粘在身边的一个小丫头,都藏有如此神秘的谜团。
走到街角的时候,离十点还差五分钟。梁应物还没来。
时间已经很晚,但空气闷热地像要下雨,没有丝毫凉风。那么多时候没洗澡,觉得身上粘得快连衣服都撕不开了。
站在街角,看着偶然经过的路人,二十分钟后,依然没见到梁应物的身影。
几缕阴影慢慢爬上了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