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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复活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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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文哥尔不知道自己现在是什么心情,自己死了,又复活了,还变成了邪恶的不死生物,究其原因竟然是自己的错。当时这些黄金骷髅刚出现的时候,的确置身了度外,没插手自己一方和阿罗约的战斗,如果自己杀掉阿罗约后掉头就走,没有说什么消灭这些骷髅的话,那情况也许就不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如此说来还是自己咎由自取了。  眼前这个骷髅,虽然有着人形的外表,但是他却是那一个战斗时一直站在后面,最后一记飞刀杀死自己的那具骷髅,明显是这些黄金骷髅的领袖,最让斯文哥尔震惊的是,这具骷髅竟然有着不下于人类的智慧。这还是骷髅吗?  现在怎么办呢?眼前这个是个可怕的智慧骷髅,手下还有十具黄金骷髅,如果放到人类的世界,肯定会掀起一阵大难的,按道理说自己应该不顾一切杀死他。但不说自己这些人没有能力杀死他,现在自己也成了不死生物,并且是他复活的,如果他死了,那么自己四人也会跟着烟消云散的。  不死生物是邪恶的,但是真是全是邪恶的吗?自己这些人也成了不死生物,难道也全都邪恶了吗?至少眼前这具骷髅看起来挺好说话的,如果自己不愿意成为巫妖,他还会收回灵魂之火,让自己彻底死亡。虽然这些话的意思听起来更像威胁,但斯文哥尔知道不是,因为对不死生物而言,死亡其实更是一种解脱。这也就是说明他并没有控制自己这些人的打算。  一个很好说话的骷髅?真是荒谬。斯文哥尔的思想全都乱了。怎么办呢?是不顾一切杀掉这具骷髅,大家同归于尽?这样不行,自己四人肯定杀不了它的。斯文哥尔身为大魔法师,对暗黑魔法也有一定的了解,刚好知道不死献祭这种魔法,被献祭复活的巫妖,他们的灵魂掌握在施法人的手里,只要施法人心念一动,都足以叫自己这些人灰飞烟灭。  回去通知佣兵公会?也不行,自己也是不死生物了,人类同样不会放过自己的。  放弃巫妖的身份,以彻底死亡为解脱?斯文哥尔摇了摇头,他今年才五十六岁,他还不想这么快就死了,生命总是宝贵的,他不舍得这么快就死。而且成了巫妖也不是什么坏事,至少现在表面上看起来与普通人没什么分别,只要不被人探到脉搏,很难会被发现是他不死生物。而且不死生物还能永生不死,力大无穷,刀枪不入,比普通人类强悍太多了。  斯文哥尔在迷惘着,忽然间,思绪被人打断了,只见艾琳伦雅抱着他的肩膀,无助地哭泣道:“怎么办?哥尔老师。”  斯文哥尔长吁了口气,怜惜地抚摸着艾琳的长发。自己一个五六十岁的糟老头子,尚且不舍得性命,艾琳这么一个青春貌美的小姑娘,又怎么舍得呢!还有星月兄妹,他们虽然已经两百多岁了,但是对寿命长达两千年的精灵而言,两百岁还只不过是小孩子。  “有两条路,大家自己决定吧,是放弃生命,去死者之地往生,又或者什么也不管,好好地活下去。”事情太重大了,斯文哥尔无法自己决定,只能让大家自己选择。说完这句话,斯文哥尔心中暗叹了口气,无论选择哪条路,自己这些人的命运是离不了这具骷髅的了。  斯文哥尔四人无奈地接受了自己巫妖的身份,毕竟生命宝贵,谁也不想死,即然已成事实,那除非愿意死,否则就只能接受。  小山谷的山壁上有几个小洞穴,黑龙是不死生物,习惯阴暗的地方,而斯文哥尔等人刚成为巫妖,还保持着生命种族的许多习惯,喜欢有顶遮头的地方,于是大家把几个洞穴整理了一下,暂时居住下来。  忽逢大变,斯文哥尔四人心里还很乱,不知道该怎么办好,所以他们决定先在这里休息一段时间,以后再做打算。  洞口前燃起了一堆营火,斯文哥尔四人围坐在营火旁,脸上都是一片木然的神色,虽然他们已经接受了这个事实,但是一时间心里还是无法释然。  斯文哥尔打量着手里着阿罗约的法杖,心里无比的苦涩,在夏柏帝国接到了狙杀阿罗约的任务,完成的标志就是取得阿罗约的法杖。就是因为这柄法杖,致导自己这些人落到这种田地,现在法杖到手了,任务也算完成了。斯文哥尔心里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不死生物,他从来没有想到过有一天自己会成为不死生物,在世人的观念里,不死生物都是邪恶的代名词,如果让别人知道自己不死生物的身份,那自己马上就会身败名裂,并会成为所有生命种族的公敌。说不定还会惹上光明教会的追杀。光明教会对暗黑法师和不死生物的追杀从来是不留余力的。而且他们也有特殊的方法感应不死生物的气息,如果碰上光明教会的祭祀或圣骑士,那自己的身份很容易就暴露。  幸好,现在是在里维同盟的境内,里维同盟信奉的是自然之神,没有感应不死生物的方法。而光明教会在是自然神殿眼里完全是异教途,教会的祭祀和圣骑士是不会踏上里维同盟的土地的,除非里维同盟沦陷夏柏帝国铁骑之下。也就是说,自己这些人呆在同盟的境内,暂时还是安全的。  如此一来,阿罗约的这根法杖就没有用了。唉!斯文哥尔心里长叹一声。  同样的叹息还在艾伦伦雅和星月兄弟的心底响起,此刻的处境大家都非常清楚。星月兄妹还好,毕竟他们都是二百多岁的精灵,虽然对于精灵而言,他们还算孩子,但漫长的生命同样让他们拥有丰富的人生阅历,心里虽然不好受,但脸上却没显露出来,但艾琳就不一样,脸上满是害怕的神色。  “哥尔老师,我们还可以回去吗?”艾琳小声地向斯文哥尔问到。  斯文哥尔勉强笑了笑,安慰到:“当然可以。”他当然知道现在最好的方法是找个无人的地方隐居起来,永远不再回人类世界,虽然说里维同盟没有光明教会的神职人员,但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谁知道人类世界有什么高人能识破自己这些人的不死生物的身份。不过自己五十几岁的老头子了,隐居了此残生倒无所谓,但艾琳青春年少,还有许多美好的事物没有体会过,这样对她来说太残忍了。  “可是”艾琳欲言又止,脸上满是担忧的表情。  斯文哥尔自然知道她担忧的是什么,安慰地说到:“别担心,你看我们现在的样子根本没有变化,只要不让人摸到我们的心脉,没有人会知道我们是不死生物的。”斯文哥尔心里虽然不敢确定,但嘴上还是很肯定地说道。  艾琳对斯文哥尔十分信任,闻言轻松了不少,良久,她忽然又问到:“哥尔老师,我们还可以变回以前那样吗?”  斯文哥尔看着艾琳期待的眼睛,心里忽然想起一个传说。传说中,不死生物是一种被众神诅咒的种族,他们永生不死,但是灵魂却要永远禁锢在躯体里,不论腐烂或枯朽,直至永远。但众神是仁慈的,诅咒不死生物的同时,也给予最后的希望,只要能取得救赎之魂,不死生物便能摆脱永恒的诅咒,回归众神的怀抱。  传说不知道真假,但这种情况下,斯文哥尔宁愿相信这是真的。想到这里,他朝着艾琳三人轻轻地点了点头说到:“有可能,如果能找到救赎之魂,也许我们可以重新变回人类。”  “救赎之魂?”听到斯文哥尔的话,艾琳和星月兄妹不约而同的眼睛一亮。  斯文哥尔把这个传说详细地说了一遍。忽然看到一线希望,艾琳和星月兄妹精神全都振奋了起来,艾琳连忙问到:“哥尔老师,救赎之魂在什么地方?”  斯文哥尔摇了摇头:“不太清楚,听说光明教会好像有这种东西,具体的线索佣兵公会应该有。”  听到光明教会这个名字,艾琳和星月兄妹脸上都有点不自然,现在他们四个人都成为了不死生物,如果真的去到光明教会的势力范围,不等他们找到救赎之魂恐怕就会给光明教会的给‘救赎’了。  不过不管怎么样,斯文哥尔四个心里都轻松了不少,毕竟看到了一线希望,虽然非常渺茫,但起码让他们不到迷茫。  “准备一下,我们明天就离开这里。”即使决定了去向,斯文哥尔便不再犹豫了。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入山谷中,洞穴里,斯文哥尔找到了黑龙,说出了自己的来意。  “你们要离开这里了吗?”  “是的,希望你能同意。”斯文哥尔坦然应到。虽然黑龙表示过没有控制他们的打算,但是斯文哥尔心里非常的清楚,自己这些人的生命还是掌握在黑龙的手上的。如果他不同意,斯文哥尔等人绝对走不了。  “可以带上我们吗?”黑龙有点兴奋地问到,在科罗拉多大峡谷的时候,黑龙就有了想探索外面未知世界的冲动,但是对未知世界的恐惧和他骷髅的身份又每每阻止了他的冲动。现在他学会了活肤生肌术,披上了人皮,完全可以掩饰他的身份,同时又有了斯文哥尔这些熟悉人类社会的人,如果有他们作向导,那就万无一失了。  斯文哥尔为难地看着黑龙,好半晌才无奈地点点头,他的心里是极不情愿带着这些可怕的不死生物进入人类社会,但他又不敢不同意,毕竟现在自己这些人的生命还掌握在这个骷髅手里。而且再想深一层,就算自己不带他们去,这些骷髅也可以自己去,把他们带在身边,万一他们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自己等人也可以拼死阻止。  想到这里,斯文哥尔便释然了。  黑龙死灰的眼睛难得地亮起兴奋的光芒,人类社会,这个对他来说完全陌生的世界,对于陌生的一切,他都充满了好奇。  又用了十几天的时间,给黑大这些骷髅全都覆上肌肉,经过一系列伪装之后,现在黑龙等骷髅头上也长出乌黑的头发,除了眼神有些空洞,表情有点木然之外,看起来和普通人类已经没什么分别了。  同时黑龙还找了十几匹马的骸骨,把它们复活成骷髅马,用来作代步工具。  骑着不死战马,一行十五人浩浩荡荡往最近的城市奔去。  里维同盟的南方并不平静,这里多山多岭,丛林茂盛,地形复杂,同时也是盛产矿石之地。物产丰富,造成了此地盗贼的横行。靠打劫来往的商队,盗贼日益强大,已经成为了地方纷乱的一大恶患。同盟曾经无数次派遣大军围剿,但都因此地复杂的地形无功而返。因此稍为大型点的商队要在南方通行,都要雇佣大批佣兵护行。长久下来,也造成此地佣兵行业的兴盛。  拐上官道之后,不时可见成群结队的佣兵在官道上纵马奔驰,这条路是通往南方最大的城市塞茵城的交通要道。  黑龙一行十五人在路上狂奔着,不死战马不会累,只要灵魂之火还在燃烧着,它都能以最快的速度狂奔着,所以他们一行人的速度非常的快,半天的工夫已经跨过四五百公里的距程。  前面忽然出现了一支庞大的商队,一面巨大的黑底旗帜在队伍中央迎风招展,旗帜上,一个火焰狐狸在张牙舞爪着。  斯文哥尔神情一动,嘴上低呼道:“火焰狐狸!”随即打了个手势示意我们减缓速度。  黑龙打马贴到斯文哥尔的身侧,好奇问到:“火焰狐狸是什么?”  斯文哥尔早已经习惯黑龙层出不穷的问题,看也不看他一眼径直说到:“火焰狐狸是南方一支有名的佣兵团,全团有六千多人,团长火狐狸是位有名的大剑士级别的武士,一身火焰斗气威力惊人,实力直追剑圣级别,而整个佣兵团有魔法师五十几人,中级剑士三百多人,是整个南方数一数二佣兵团。”  黑龙明悟地点点头,中级剑士就是原先那三个被黑龙等人砍成零碎的剑士这种级别,每一个都有和黑龙等人一拼的实力,这个佣兵团竟然有三百多个,的确厉害。那为什么要减缓速度呢?黑龙正想继续询问,斯文哥尔却像料到他的心意一样,接着说道:  “我们减缓速度是为了表示没有恶意,不然这样直接靠近他们很容易引起误会产生冲突。星,亮出我们的旗号来。”最后一句是对星说的。  星从怀里拿出一面旗帜,勾在弓弦上支了起来,白底的旗帜上画着一把大扫把,把端一则一团黑色的东西聚成一团,仿佛被扫成一堆的垃圾。这就是斯文哥尔这支扫黑佣兵团的旗帜了。  “亮出旗帜表明身份,这在路上与别的佣兵队伍相遇时是必要的礼节。”斯文哥尔解释到。  听到黑龙等人的马蹄声时,火狐狸的佣兵已经迅速做出反应了,断后的佣兵结成队形,亮出兵刃警惕地盯着我们。当他们减缓速度后,断后的佣兵神情轻松了一点。最后星亮出了旗帜,对方一个明显头领的人物挥了挥手,佣兵们的兵器纷纷收了起来。  黑龙等人用中速驰到了他们身边,斯文哥尔右手握成拳状敲了敲胸膛,大声说到:“扫黑!”  对方那个头领模样的武士也回了个同样的礼节,然后所有断后的佣兵齐声喝到:“火狐狸!”声音整齐震耳欲聋,显示了良好的素质。  黑龙一行在他们边侧擦身而过。这是一支很庞大的商队,货车足有三百多辆,单是护卫的佣兵有超过了千人。黑龙等人用了十几分钟才从队尾来到队首。队伍前方另一位头领模样的佣兵也敲着胸膛施礼,然后再一声震耳欲聋的呐喊。  黑龙等人超越了商队,迅速加速离开。  急驰了半天,塞茵城在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