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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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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青葱们往往会计较纠结于对方的最初,而老姜们则把大部分心思用在如何终结对方的罗曼史上。于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就在行止间展开了。

    虽说小虐怡情,可每个人虐点不同,抗虐系数也不尽相同,在没有绝对把握之前不建议使用。天姚俯瞰九天,咸池阅尽尘嚣,心里琢磨的都是一回事。真想虐啊,只有这样才能让那个人注意到自己吧。

    坏人,不只是因为寂寞,主要还是由于吃饱了撑的。咸池看到天姚傻兮兮的样子,忍不住想捉弄一下,顺手从衣袋里掏出一枚银弹向天姚脑后掷去。天姚惨叫一声,猛然转头“你有病!”

    咸池远远地靠在石桥边,神清气爽地挥手“风太大,我听不清”

    天姚别过脸不再理他。好好的活了几千年,怎么忽然玩起天真了?看来真是病了。咸池本以为天姚会追过来,没想到这家伙竟如此冷淡,有点失望。整天窝在这清冷的宫阙,死人都能憋活了,哪比得了下面有趣?冗长而空洞的清谈,听了数千年,终于觉得无聊。

    咸池回到府上,搬了把最舒服的椅子坐到窗边,享受着微风与阳光。恍惚间眼皮愈发沉重,他隐约看到天姚立于身前,不知对自己说了什么,随后远去。明知是梦,他却依然忍不住伸手去抓,而那衣料包裹着手臂的真实触感又不像梦。咸池猛然转醒,眼前赫然正是天姚惊讶的面孔,距离近得令彼此的心跳都漏了半拍。

    “天姚兄,有事吗?”咸池放开紧握着天姚的手,尴尬地理了理衣服。

    天姚玩味着咸池的异常表现,笑道“在下不会刚好搅了咸池兄的春梦吧?”

    “梦是梦了,是不是春梦就说不准了。”咸池喉头一甜,几乎吐出血来,不过还是平静地反问“不知梦到天姚兄的梦算哪个季节的?真难为你一片痴情,追我都追到梦里了。”

    “前些日子我梦见你欠了我的钱,所以没办法只好到梦里追债。”天姚拨弄着咸池束发的金冠“既然说到这,你就现在还了吧。”

    “那如何使得?还是等我晚上做个梦再还,免得你赖账再来向我讨。”咸池负手立于窗前,嘴角的笑意一波波漾开。

    这家伙到底怎么了?打回来就奇怪得很。天姚叹息着摇摇头,聪慧如他,对咸池这种语言永远比感情丰富的奸猾之徒也是没办法的。

    “假如有一天我为别人而辜负了你,你会怎么办?”咸池望着远方,幽幽地叹道。

    天姚本打算说放鞭炮庆祝,可见咸池那么认真,便严肃地答道“宰了你,然后踩进泥里当花肥。”

    “嗯,没想到你这么在乎我,独占欲还挺强。”咸池得意地回眸一笑,有点阴险。“真要死在你手上,也算死得其所。”

    天姚摸摸自己的额头,再摸摸咸池的额头“不发烧也说胡话?”

    咸池不动声色地拉下了天姚的手,却迟迟舍不得放开。那是自己和郎懿之间的秘密,不足为外人道。站在轮回之外笑看浮生若梦多好,他们偏偏选择自讨苦吃,跳进滚滚红尘,多傻啊。傻就傻吧,好歹活一次,找到个能让自己犯傻的不容易

    “你干嘛一直抓着我不放?”天姚狐疑地问道,但并没急着把手抽出来。

    咸池低下头看看两只紧握的手,又想起郎懿不甘而怨毒的神情,觉得自己简直太幸福了。不管天姚有没有在意过自己,至少他的手还被自己握着,不用受生离死别之苦,不必只在梦中相见。风飘飘,奇异的花香送入屋内,使气氛顿时甜美起来。

    “你不觉得我的手比较好看吗?”

    “你说什么?”天姚难以置信地瞪着对方,仿佛听到了有史以来最可笑的笑话。“你的猪蹄子什么时候也配与我的玉指相提并论了?”拂袖而去,留咸池独立窗边。

    天姚回府时,小狐狸正和两个童儿玩耍,见仙君回来了很是高兴,热情地迎上前去,可心事重重的天姚却没在意,让她心里有些酸酸的。天姚躲进房里,越琢磨越觉得不对劲,以往同咸池在一起也是嬉笑怒骂相互贬损,而今到底是哪里变了呢?命运的齿轮、磨盘、风车都要一起转动起来了吗?别开玩笑了,一定是那家伙在故弄玄虚,妄图以此混淆视听令别人对他产生误会,从而取得有利地位!至于那家伙图谋为何,就要由名侦探天姚找出答案了。

    天姚摸摸肩膀,陡然觉得肩上沉了。

    踏龙山上照旧歌舞升平,不为流年改变而改变。红日西照,头顶的浓云又暗下几重,白色的身影收了鱼竿,提着一天的收获回到洞府。泠泠琴声自姬仲阳指下传来,漆黑的长发与艳丽的衣衫相映,显出妖异的美感,身旁酩酊大醉的郎懿,抱着酒坛子听得潸然泪下。

    “要说学做人学得最好的还是仲阳你,”白蘅芷不无艳羡地说道“这琴弹的堪比太古遗音,清绝如悬崖飞瀑,连老狼这样的俗物都被你打动了。”

    “过奖。”十指一压,琴声戛然而止,姬仲阳扬起墨玉般的双眸“他要真是为琴声而哭倒好,唉我们的确不该和凡人交朋友的。”

    白蘅芷点点头“一辈子,明明白白是过,糊里糊涂也是过。老狼,你要觉得醉了舒服就喝吧。”

    郎懿只告诉大家夏清和去世了,并没说详细,所以山上的妖精都以为是自然规律。这是他和咸池的秘密一眼看尽千年沧桑,到底图个什么?还不如做个普普通通的肉体凡胎,即便终会没入尘间,也比当个高高在上的孤家寡人好受。刚刚的琴声又让郎懿回想起了战火纷飞中傲然的勇士,英姿飒爽一如往昔。

    清和清和,奈若何?

    恍惚中郎懿下定决心,不管龙椅上坐的是什么人,无论杀了这个人会有什么后果,哪怕遭遇天谴历尽劫难也无所谓,他只知道,如果不这么做他会不甘心。活着图的就是个念想,活的痛快一天就好,活的不痛快千秋万代也没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