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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作家洪峰的大名,说实话,自己以前并不了解。至于他的作品,自己也不过东拼西凑的知晓那么一鳞半爪。直到因为文化局新领导不再履行当初承诺,强行要求他坐班,而他需要照料自己生病的妻子做不到,文化局就扣发他几个月的工资,并欲以儆效尤将其开除公职,以至洪作家一怒之下,挂着“中国作家”的牌子求乞于沈阳市的街头,于是一时之间舆论哗然“北丐”洪帮主的大名才随着他在自己的“非和平年代”所采取的不抵抗运动名噪一时,传遍大江南北。
尽管大家对此事众说纷纭,褒贬不一。据我看来,此事件的矛盾焦点也不外乎两个;一是作为政府主管部门的文化局应不应该继续履行其当初向洪峰作出承诺,二是身为作家的洪峰行乞街头到底是对是错。
文化局作为政府的一个主管部门,为了招揽人才,十年前开出优厚的条件引进洪峰,本身应该出于当时当地长远发展的需要,初衷本来无可厚非。所谓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至;筑起黄金台,招得贤士来。但是这种承诺前提是能够做得到要做,即使条件不允许,创造条件也要做。如果开始时满口包票,信誓旦旦,惟恐贤人不至;贤人到来后却是框框依旧“长铗归来乎!食无鱼;长铗归来乎!出无车;长铗归来乎!无以为家。”那么政府食言自肥,伤害的是人才的感情,损害的是自身的形象。
世说新语中记载有这样一个故事:“华歆、王朗俱乘船避难,有一人欲依附,歆辄难之。朗曰:‘幸尚宽,何为不可?’后贼追至,王欲舍所携人。歆曰:‘本所以疑,正为此耳。既已纳其自托,宁可以急相弃邪?’遂携拯如初。世以此定华、王之优劣。”
由此可见,即使作为个人都应该以诚为本,有始有终,善始善终,那些凡事做半截的人最是可恶,更何况是我们的政府职能部门呢?失信于民失去的必将是政府的尊严和威信,其恶劣影响是长久而深远的。
那么,作为作家的洪峰求乞于闹市,这种行为到底是不是恰当呢?
我想,有此疑问,首先基于洪峰本人是一个作家,假如说一个普通老百姓这样做恐怕也不会引起这样多的争议。那么,我们想,有些人是不是在用两个标准来要求别人呢?你没有什么价值和讨价还价的资本,所以,可以不必用对待一个卓有成就的作家的待遇来对待你;而当你在求告无门,衣食无着的境况下做出迫不得已的事情,又会说,你作为一个知名作家如此行乞究竟意欲何为,是不是在出部门的洋相,是不是故意给沈阳市政府施加压力,是不是在破坏和谐安定的大好局面?我想,他们之所以这样来想,无非就是一个目的,他们可以很黑,但是不允许你们说黑,宣扬黑,制造黑的影响。因为那样一来,老百姓不答应他们,上级领导要责问他们。
作为中国的作家,文人中的一分子,从古至今,应该来说,都是很注重自己的名节和面子的,即使如一些洪承畴之流都知道在弯下自己的头颅的时候给自己找一个下台阶。中国儒家讲究“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讲究“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所以,中国历史上有“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文天祥,有“耻食周粟,饿死首阳山”的伯夷、叔齐,却很少有甘愿接受“嗟来之食“的文人,他们可以很寒酸,但是轻易不会接受别人的施舍。但是文人也是人,他们也需要自己的衣食住行的基本的生活保障,更何况是原先有承诺,求告均无果,妻子患重病,生计无着落。以我认为,洪峰求乞无论真是想讨几个钱,还是本身就是一种泄愤行为,都表现出一种中国文人的勇气,毕竟他没偷,没抢,没犯国法。人不是到了这种地步,谁会撕破自己的脸皮让众人欣赏啊?在众目睽睽的街头乞讨,让你去做,你愿意吗?更何况,作为一个较为知名的当代作家的洪峰,在当今这个名人崇拜的的时代,他想捞钱,机会很多,他想出名,方法很多,只凭他乞讨街头这一点,我们就可以断定,这是一个老实本分得近乎迂腐固执的文人,作为堂堂文化局的领导,你欺负他干什么呢?
我只是真诚地希望,我们的领导闲来无事,也能吟诵一下杜甫的诗句:“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哎,哪怕只是住着豪宅,开着名车的你们对那些求乞街头的“中国作家”的一种欺骗呢!